荔灣區經濟聯社集體資產交易公告
(第1次發布)
項目編號:東漖聯社交﹝2023﹞00184號
受 荔灣區東漖街道東漖股份合作經濟聯合社(以下稱“東漖聯社”)的委托,定于2024-03-14 10:00 于荔灣區東漖北路933號對荔灣區東漖街道東漖聯社的德寶商務樓8042項目(以下稱“交易項目”)進行招投標,本項目采用 現場舉牌競價方式進行,歡迎有意參加單位前來競價。
一、資產情況
(一)交易資產:德寶商務樓8042
(二)交易資產類型: 辦公樓 。
(三)交易資產土地屬性:集體建設用地。是否屬于永久基本農田:否。
(四)交易資產座落位置: 浣花路109號 。
(五)交易資產面積: 137.00平方米。
其中: 地上建筑面積: / 平方米,
證載面積:137.00 平方米,
臨時建筑面積: / 平方米。
風險提示:本租賃標的有0平方米無產權登記或者建設工程規劃驗收合格證
(六)交易資產的數量: 1 。
(七)交易資產的用途: 辦公 。
(八)交易資產的現狀: 閑置 。
(九)交易資產的現狀情況:/。
(十)交易資產的權屬情況
1.土地所有權人: (略) 荔灣區東漖街東漖股份合作經濟聯合社農民集體。
2.土地所有權證號: 穗 集有(2012)第*號 。
3.土地使用權人: (略) 荔灣區東漖街東漖股份合作經濟聯合社 。
4.土地使用權證號: 穗 集有(2012)第*號 。
5.地 號: *JA00006 。
6.房產所有權人: (略) 荔灣區東漖街東漖股份合作經濟聯合社 。
7.房產證:穗集地證字第 *號。
(十一)交易資產抵押情況
1.資產是否存在抵押:否。
2.抵押權人:無。
3.他項權證號:無。
4.抵押期限:無。
二、交易要求
(一)交易類別: 租賃 。
(二)交易方式: 現場舉牌競價 。
(三)資產使用范圍:辦公 。
(四)其他需要說明的情況:
1.交易資產在租用過程中,如出現土地違法、違法建設、環境違法等被立案查處或者處理未完結等情況的,相關法律責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擔。
2.承租方在租用期限內,一切設備(含消防設備)的配置必須符合現行法律法規及有關部門的規定和要求;若設備(含消防設備)的配置不符合規定和要求,由此引起的相關行政及法律責任,由承租方負責。
3.承租方在租用期限內,所經營的項目必須符合現行法律法規及工商、衛生等有關部門的規定和要求;若承租方在經營過程中涉嫌違法違規、被判定違法違規或被處罰,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由承租方負責。
(五)特別說明的情況:
1.如遇政府征收征用或者城中村改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我社提早60天書面通知承租方,承租方有30天的搬遷期,雙方無條件服從,互不補償,合同終止。承租方逾期搬遷的,我社有權沒收保證金,造成其他損失的承租方應予賠償。
2.交易價是標的租金與管理費,德寶商務樓另行收取6元/平方米/月管理費,垃圾費、衛生費另行計算(詳見合同條款)。該標的合同*方和收 (略) 荔灣區東漖街東漖股份合作經濟聯合社。
3.只有1家參與競投的,以不低于底價交易,該報名競投人為競得人。如該競投人在交易日不簽訂成交確認書的,視為競投人違反規則,出租方沒收其競投保證金,取消其競投資格
4.最終解釋權歸荔灣區東漖街東漖股份合作經濟聯合社所有 。
(六)交易底價、租金、交易保證金、合同履約保證金
1.交易底價:¥7946元/月 ;
2.租金、物業管理費按每月一次收取,每月的25日前交付當月的租金、物業管理費;
3.租金遞增方式: 不遞增 。
4.交易保證金為¥23838 元(大寫: *萬*仟*佰***元 ),在競投會舉辦前(即2024-03-11 16:00 )以現金、轉賬、現金支票方式全額支付交易保證金到東漖聯社。
5、合同履行保證金為實際成交價格的三倍。(注:合同簽訂時需繳納合同履約保證金到指定賬戶,確認收款后開具合同履約保證金發票,交易前其所繳納的交易保證金另行退回,并收回原收據,如競得人在簽訂合同時不辦理合同履約保證金繳納手續,則視為競得人違反交易規則、合同約定及放棄競得資格,競得人所繳納的全部交易保證金將被沒收,已簽訂的合同視為無效)
(七)租賃期限:3年 。(起止時間以合同為準)
(八)合同的簽訂:競得人應在現場簽訂《成交確認書》,并在中標公示期5個工作日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與出租方簽訂交易合同。如因競得人的原因,導致未能按期簽訂交易合同的,則視為競得人放棄競得資格,競得人所繳納的全部交易保證金將被沒收;如因出租方的原因,導致未能按期簽訂交易合同的,出租方須在5個工作日無息退回競得人所繳納的全部交易保證金,本次交易的結果視為無效,若需再次交易,則重新發布交易公告。
(九)資產交付時間: 簽署合同當天(以最終簽訂合同為準) 。
(十)資產交付方式: 現場交付(以最終簽訂合同為準) 。
(十一)合同約定的違約責任(詳見合同樣本,以最終簽訂合同為準):租賃期內,*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視*方違約,*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保證金歸*方所有,并收回所出租檔位及其附屬設施,并有權追究*方造成*方的經濟損失:
1.未經*方書面同意,轉租交易項目或其附屬設施;
2.未經*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交易項目結構;
3.損壞交易項目或其附屬設施,在*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修復的;
4.未經*方書面同意,改變本合同約定的交易項目租賃用途,或違規改變經營范圍或項目的;
5.利用交易項目或其附屬設施存放危險物品或進行違法活動;
6.在交易項目或其附屬設施內從事污染環境的項目和其他非法經營;
7.未經*方書面同意及相關行政主管部門審批,擅自在交易項目或其附屬設施上建設建筑物、構筑物或增加固定式設施的;
8.逾期未交納按約定應當由*方交納的各項費用,已經給*方造成嚴重損失的;
9.拖欠租金或管理費30天以上。
三、交易準入條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組織,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對投標人的其他要求條件:無 。
四、競得人確定原則
本交易采用價高者得及如遇存在原租戶時同等條件下原租戶優先原則。
五、報名及咨詢
(一)有意參加單位或個人可于2024年03月01日10:00至03月11日16:00(節假日除外),在正常工作日的辦公時間攜帶相關資料到東漖聯社(地址:東漖北路933號)進行咨詢及報名,并索取交易詳細資料。交易資產的現狀及一切具體情況,須向東漖聯社詳細了解。
(二)報名時提交的材料如下,并保證其真實性和完整性:
1.報名人有效身份證件復印件(提供原件核對)
2.以單位名義報名的須提供營業執照(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件復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證明文件原件;
3.非報名人本人或報名單位法定代表人本人報名的,需出具授權委托書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證件復印件(提供原件核對);
4.按照信息發布的規定提交其他相關資料(各經濟聯社在編制方案時根據設定的報名條件,考慮需要報名人提供的其他報名材料)。
(三)東漖聯社對報名人提交的報名材料進行審核。不符合報名條件的不予報名;符合報名條件的報名人,按要求繳納交易保證金,取得交易保證金繳納憑證后,填寫《荔灣區經濟聯社集體資產交易報名表》。荔灣區東漖聯社“三資”交易站憑交易保證金繳納憑證及《荔灣區經濟聯社集體資產交易報名登記表》發放《荔灣區經濟聯社集體資產交易資格確認書》。
(四)報名人須在報名截止(即2024年03月11日16:00)前攜帶交易保證金繳納憑證和《荔灣區經濟聯社集體資產交易報名表》,到荔灣區東漖聯社“三資”交易站領取《荔灣區經濟聯社集體資產交易報名資格確認書》,逾期報名登記、逾期繳納交易保證金或逾期領取《荔灣區經濟聯社集體資產交易報名資格確認書》的,均視為自動放棄參與交易資格。
報名人一旦成功報名參與本次交易活動,即表明其已完全了解本交易項目情況,認可交易標的物現狀,了解交易標的物產權、消防、周邊環境、進出道路及存在的瑕疵等詳細情況,理解和接受有關交易的全部內容,同意以底價或最終成交價確定競得人,愿承擔參加交易所產生的一切風險,并愿意按照交易的一切約定承擔履行義務的風險和責任,同時享有相應權利。若報名人未被確認為的競得人,在中標公示期結束后(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后)15個工作日內到東漖聯社憑交易保證金繳納憑證辦理退回交易保證金手續,無息領回其交易保證金。
六、交易競價
競價人須在2024年03月14日10:00前攜帶相關資料到荔灣區東漖聯社“三資”交易站參與交易,未按規定交易時間到達參與交易的,視為競價人自動放棄參與資格,其所繳納的交易保證金不予退回。參與交易時,攜帶資料明細如下:
(一)競價人身份證件;
(二)《荔灣區經濟聯社集體資產交易報名資格確認書》;
(三)交易保證金繳納憑證;
(四)非競價人本人或競價單位法定代表人參與交易的,需出具授權委托書及受托人身份證件原件;
(五)法人單位須攜帶公章。
七、中標公示
(一)本次交易完成后,須進行中標公示,公示期自發布中標公示當天起計,不得少于5個工作日,如對本交易的中標結果有異議的,請于公示期內,在正常工作日的辦公時間(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由本人持身份證等有效證件原件及相關的實質證據材料,到交易機構荔灣區東漖聯社“三資”交易站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二)本交易若在中標公示期內并無收到任何有效異議,合同簽訂后,由東漖聯社各管理處與承租方所產生的一切矛盾糾紛、行政及法律責任均與交易機構無關。
八、聯系方式
交易機構名稱:荔灣區東漖聯社“三資”交易站
聯系地址: 荔灣區東漖北路933號
聯系人: 戚生 聯系電話:020-*
監督機構: (略) 荔灣區東漖聯社監事會
監督電話:020-*
荔灣區東漖聯社“三資”交易站
2024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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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