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邁縣自然資 (略)
國有土地使用權協議出讓計劃信息公告(*-*號地塊)
根據《協議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規定》《海南省自然資源和規劃廳關于印發<海南省重大帶動作用產業項目用地協議出讓(租賃)辦法(試行)>的通知》(瓊自然資函〔2024〕1664號)等有關規定,我局擬以協議出讓方式出讓1宗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該項目建設對我縣海洋科技產業發展具有重大帶動作用,現將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出讓宗地基本情況和規劃指標等要求
(一)基本情況。擬出讓宗地位于海南老城科技 (略) 東側,用地編號為*-*號,面積:*平方米(約58.1745畝),用地面積及四至范圍以《建設用地編號*-*號地塊用地勘測定界圖》實際勘測為準。該宗地規劃用地性質為二類工業用地,土地用途為工業用地,土地使用權年限為50年。該宗地為無償收回的存量建設用地,土地權利清晰。目前該地塊上的附著物已清表、無法律經濟糾紛、土地開發利用規劃條件明確、符合土壤環境質量要求。地塊周邊可以滿足施工建設所需的水、電供應,相關設備、機械可以進場施工。該宗地具備凈地出讓的條件。經核查,該宗地不屬于非法占地、違法建設行 (略) 置到位并組織供應的土地。?
(二)規劃指標要求。經核查《澄邁縣老城 (略) 控制性詳 (略) 設計》,該宗地用地規劃性質為二類工業用地,規劃設計控制指標:容積率≥1.0;建筑密度≥40%;建筑高度≤36米;綠地率≤20%;建筑系數≤30%; (略) 、綠化帶紅線距離:建筑西側退綠化帶紅線距離12米;建筑間距滿足國家、海南省的相關規定;停車泊位要求:0.15個/100㎡計容建筑面積。
(三)項目用地出讓控制標準。該宗地出讓控制標準符合《關于印發<海南省產業用地控制指標>的通知》(瓊自然資用〔2023〕12號)的要求,項目開工時間為簽訂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后3個月內,項目竣工時間為簽訂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內約定的動工開發日24個月內,項目達產時間為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后的第3年。項目竣工時,本宗土地在約定達產時間內的固定資產投資總額(工業用地為包含房地產、設備的所有投資總額,其他用地為扣除土地出讓價款之外的所有投資總額,均不含除契稅外有關稅費)不低于*萬元人民幣(項目用地投資強度不低于*元/畝,含*方招商項目入駐企業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達產之日起,每五年累計的納稅總額不低于*元人民幣(畝均年稅收不低于*元/畝),每五年累計產值不低于*萬元人民幣(畝均年產值不低于*元/畝)。項目需安置7名該地塊失地農民就業,同工同酬并遵照用地企業規章制度管理。以上控制指標按規定列入《海南省產業項目發展和用地準入協議》,屬于協議內容的組成部分。該宗地在協議出讓成交后,在簽訂《國有建設用地出讓合同》之前,競得人要與澄邁縣老城科技 (略) 簽訂《海南省產業項目發展和用地準入協議》,并嚴格按照《海南省產業項目發展和用地準入協議》約定內容進行開發建設,否則將承擔相關違約責任。
二、公告時限
公示時限為30天,自2025年6月5日起,至2025年7月5日截止。
三、意向用地者申請方式
在公告時限內,任何單位、組織和個人(被實施聯合懲戒的除外),對本公告所列的地塊有意向用地的,請以書面方式提出,不接受口頭和電話申請,公示期滿后不受理用地申請。
四、意向用地者須提交的文件
1.意向用地者申請書原件;
2.意向用地者有效身份證明文件(復印件);
3.授權委托書及被授權人有效身份證(復印件)。
五、確定供地方式
根據《海南省自然資源和規劃廳關于印發<海南省重大帶動作用產業項目用地協議出讓(租賃)辦法(試行)>的通知》(瓊自然資函〔2024〕1664號)文件規定,該宗地塊如有兩個或者兩個以上意向用地者的,澄邁縣人民政府可以采取綜合評價出讓,根據出讓地塊建設的實際需求,設定企業資質與能力、項目經驗、開發運營方案等綜合評價指標及對應分值,對意向用地者進行綜合評選,以土地利用綜合條件最佳確定土地受讓方。也可以按照《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規定》,采取招標、拍賣或者掛牌方式出讓。
聯 系 人:王先生、徐先生
聯系電話:0898-*、0898-*??
????????????????????????????澄邁縣自然資 (略)
?????????????????????????????????2025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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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