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區公正, (略) 報名參加同一宗地的競買,最大限度地防止圍標現象發生。經市土委會批準,自即日起,競買人在辦理含有商品居住用途地塊的競買報名登記手續時, (略) 、 (略) 或其母 (略) 、或其母 (略) (略) 等關聯公司不參加同一宗地競買的書面承諾。 書面承諾須明確:競得土地后,如有上述情況的舉報和投訴,經市自然資源和 (略) 市場監管局等相關部門查實后,無條件接受取消土地競得資格,一年內不得報 (略) 范圍內土地競買的處理。 三、競買約定 1、提交競買申請前,競買申請人應對出讓宗地進行實地踏勘,全面了解出讓文件和宗地現狀;對出讓文件和宗地現狀有疑問的,應在競買申 (略) 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書面提出。 2、競買申請人一旦提出競買申請,即視為對出讓文件內容清楚并自愿受其約束,對宗地現狀無異議。競買申請人競得出讓宗地后,不得以該宗地的出讓文件和現狀異議對成交結果及所簽署的相關文件提出抗辯。 四、競買登記 1、所有申請參與競買上述公告中地塊的意向競買人, (略) 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門戶網站、安徽合肥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門戶網站 (略) 場網等網站中下載《 (略) 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網上交易規則(試行)》、《安徽合肥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土地交易系統操作手冊》,并認真閱讀。申請參與競買上述公告中地塊的競買人均視為自愿接受《 (略) 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網上交易規則(試行)》、《安徽合肥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土地交易系統操作手冊》、出讓公告和出讓文件中所有規則的約束、按照交易規則進行操作并接受交易的最終結果。 2、凡申請參加競買上述公告中地塊的競買人,須取得安徽合肥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企業庫資格,首次登錄須辦理入庫手續,辦理入庫不收取任何費用,入庫辦理流程請參見安徽合肥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http://**)“辦事指南”欄目中的“投標人”--“主體庫登記”--“主體庫登記服務指南”。聯合申請的,所有聯合體成員均需要依上述程序辦理相關手續。 3、2023年3月30日至2023年4月19日,申請人憑數字證書(CA)登錄網上交易系統點擊所要參與競買的地塊,在線上傳《競買申請書》等報名資料后,攜帶競買地塊所要求提交的書面資料,到安徽合肥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土地交易部6樓623室進行資格預審。在申請時須提交《網上交易承諾書》。 4、申請人可 (略) 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門戶網站或安徽合肥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門戶網站或安徽合肥公 (略) 場網等網站登錄網上交易系統,或輸入網上競買系統網址http://**登錄。如有疑問,可致電0551-*進行咨詢。網上交易系統務必使用IE9、IE10、IE11瀏覽器登錄、使用,否則可能導致異常。 5、競買保證金繳納的截止時間為2023年4月20日上午11∶30。交納競買保證金須 (略) 自然資源和規劃局保證金專戶,保證金以實際到帳為準。 名稱: (略) 自然資源和規劃局保證金專戶 開戶行:中信銀行合肥分行營業部 帳號將在報名資格預審通過后從網上交易系統中自動產生。特別提示:系統會針對每宗地的每家競買人生成唯一的保證金帳號,競買人須詳細驗證并按時足額繳納競買保證金。 6、房地產開發企業參與土地競拍,不得接受其股東違規對其提供借款、轉貸、擔保或其他相關融資便利等。購地資金不得直接或間接使用金融機構各類融資資金,購地資金不得使用房地產產業鏈上下游關聯企業借款或預付款,購地資金不得使用其他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組織的借款,購地資金不得使用參與競買企業控制的非房地產企業融資等。競買人須說明資金來源情況,在報名時須提交《購地資金來源情況申報表》、購地資金《承諾書》及相應證明材料。在競買保證金繳納后,提交由競買保證金轉出金融機構出具的資信證明。 五、競買須知 1、本次公告地塊拍賣起始時間為2023年4月24日,具體場次安排另行通知。以上時間如有變化,另行通知。 競買人(授權委托人)攜帶公章、《競買資格確認通知書》等資料準時到達現場。若競買成功,競得人與地塊所在地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現場簽署《成交確認書》。《成交確認書》簽訂后5個工作日內,公布出讓結果。 2、本次公告地塊中的商品住宅,須根據《 (略) 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關于重新調整商住用地競價方式有關事項的通知》(合自然資規發〔2022〕150號)要求,達到商品住宅基本品質標準。(詳見出讓文件)。 3、本次公告地塊采取“投報高品質住宅方案”的競買方式,即:“價高者得+投報高品質住宅建設方案+搖號”的競買方式。轉入現場繼續競價的,具體為: 第一階段:競買人以舉牌方式應價,在未達到最高限價時,報價最高者且高于保留底價的,為競得人。 第二階段:競價達到最高限價時,仍有其他競買人愿意繼續參與競買的,則轉入投報高品質住宅建設方案階段。 參加投報的競買人需在現場遞交參加高品質商品住宅建設方案申請,在現場競價后的第3個工作日上午9時至10時前投報高品質商品住宅建設方案。 評選委員會按照《高品質商品住宅建設方案評審內容及評分標準》組織評分,確定綜合評分最高的競買人為競得人。 第三階段:如最高綜合評分的競買人有兩個及兩個以上分數相同時,則搖號產生競得人。 4.本公告中地塊內的商品住宅須實行精裝交付(不含安置房、租賃住房)。 5.本公告地塊內的商品住宅項目競得人須嚴格按照《 (略) 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推進建筑產業化發展的實施意見》(合政辦〔2019〕22號)及相關配套文件要求,具體裝配率以競買結果為準。 六、其他 1、出讓地塊具體規劃指標以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出具的正式文件為準,土地準確面積以測繪部門實測為準,地塊起始價不含契稅、印花稅。地塊具體出讓信息以出讓文件為準。 2、競買人在辦理競買登記手續時,須書面提交已認真查閱該地塊相關資料,對地塊現狀(含地上、地面、地下現狀,以及地塊周邊道路、供水、供電、供氣、排水、通訊、圍擋等基礎配套現狀,以及經批準保留建筑物的規劃要求與成本情況)已充分了解,且愿意在《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簽訂后30日內現狀接收土地,簽訂《宗地移交確認書》,且不以對地塊現狀有異議為由對成交結果及所簽署的相關文件提出抗辯的承諾。 3、濱科城BK*號地塊競得人須嚴格按照規劃條件和批準的規劃設計方案要求,同步修建B地塊15班幼兒園(15班+6班托幼,須全裝修交付,幼兒園工程總投資換算成幼兒園總建筑面積的單方造價原則上不低于5500元/㎡,具體建設方案以審批的規劃方案為準,其中內裝修標準不低于1500元/㎡,裝修方案須經包河區政府指定單位確認),須與住宅同步交付使用,竣工驗收合格后無償移交,并將產權轉移登記包河區政府指定單位,此款由包河區政府負責監督落實。 競得人須嚴格按照規劃條件和批準的規劃設計方案要求,同步修建C地塊4.5畝公園綠地,無償代建A地塊北側3畝公園綠地(以實際測繪面積為準,建設標準不低于450元/平方米)。須與住宅同步交付使用,竣工驗收合格后無償移交包河區政府指定單位,此款由包河區政府負責監督落實。 競得人須按照規劃條件和批準的規劃設計方案要求,同步修建A地塊西側珠方支路(珠海路-義城路),道路建設標準不低于1600元/平方米。須與住宅同步交付使用,竣工驗收合格后無償移交包河區政府指定單位,此款由包河區政府負責監督落實。 競得人須在《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簽訂后8個月內開工建設,并在開工建設后1年內竣工【主體建筑結構封頂,涉及有高層(18層以上)建筑的,可自開工之日起1年半內竣工】。如未按期開工或竣工(結構封頂),根據《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按合政〔2014〕31號文件要求,進行認定并處置。 4、包河區BH*號地塊競得人須嚴格按照規劃條件和批準的規劃設計方案要求,競得人須同步修建地塊周邊29.6畝公園綠地(含地塊北側、西側、南側道路綠線,以實際測繪面積為準,建設標準不低于450元/㎡)。須與住宅同步交付使用,竣工驗收合格后無償移交包河區政府指定單位,此款由包河區政府負責監督落實。 競得人須在《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簽訂后8個月內開工建設,并在開工建設后2年內竣工【主體建筑結構封頂】。如未按期開工或竣工(結構封頂),根據《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按合政〔2014〕31號文件要求,進行認定并處置。 5、包河區BH*號、包河區BH*號、包河區BH*號 (略) 政府批準的衛崗 (略) 更新項目統一規劃,本次出讓須整體出讓、統一報名、統一競得。競買人在辦理競買登記手續時,須提交已充分了解衛崗 (略) 更新項目總體情況及實施要求等的書面材料,書面承諾按批準的規劃和包河區政府要求的時序統一實施更新項目,并在項目建成后無償移交包河區政府不少于3.6萬㎡住宅用于實物安置,涉及稅費由競得人負責繳納。 競買人在辦理競買登記手續時,須提交已認真查閱該地塊相關資料、對地塊現狀、安置房建設、建設協議及須承擔的前期費用等相關要求已充分了解的書面材料,以及經包河區同安街道書面確認、同意的安置房建設方案。競得人須在土地成交后10個工作日內,與包河區同安街道簽訂安置房及其配套設施的建設協議(協議中明確建設主體、建設標準、建設面積、交房時間及相關違約責任等事項),如因競得人原因未能按時提供建設協議,取消競得資格,競買保證金不予退還。 競得人須根據街坊控規與規劃設計條件,合并計算徽州大道與望江路交口A2地塊與北側已出讓 A1 地塊規劃指標。 競得人須按照規劃條件和批準的規劃設計方案要求,同步修建BH*號地塊東側合巢路(太湖路-望江東路,建設標準不低于1600元/平方米)。須與住宅同步交付使用,道路用地無償劃撥至競得人,竣工驗收合格后無償移交包河區政府指定單位,此款由包河區政府負責監督落實。 競得人應當做好安置地塊房屋質量管控,科學確定建設標準和套型結構,規劃方案、總平、戶型圖和施工圖等設計方案均需經包河區同安街道同意后報主管部門審批;涉及的工程變更等事項須經包河區政府指定單位批準同意后方可實施。 競得人須按照規劃條件和批準的規劃設計方案要求,同步修建BH*號地塊西南角12班幼兒園一所(含托兒所,須全裝修交付,幼兒園工程總投資換算成幼兒園總建筑面積的單方造價原則上不低于5500元/㎡,具體建設方案以審批的規劃方案為準,其中內裝修標準不低于1500元/㎡,裝修方案須經包河區政府指定單位確認)。須與住宅同步交付使用,竣工驗收合格后無償移交包河區政府指定單位,此款由包河區政府負責監督落實 競得人須在《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簽訂后8個月內開工建設,并在開工建設后1年內竣工【主體建筑結構封頂,涉及有高層(18 層以上)建筑的,可自開工之日起1年半內竣工】。如未按期開工或竣工(結構封頂),根據《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按合政〔2014〕31號文件要求,進行認定并處置。 6、蜀山區SS*號地塊競得人須在《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簽訂后8個月內開工建設,并在開工建設后2年內竣工【主體建筑結構封頂】。如未按期開工或竣工(結構封頂),根據《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按合政〔2014〕31號文件要求,進行認定并處置。 7、蜀山區SS*號地塊內商業及商務金融用地須按規劃設計條件和批準的規劃方案要求,用地面積占比不低于20%、且須沿西城大道布局商辦建筑形成連續的界面。 在影響控制區內,建設單位應編制軌道交通設施保護方案報軌道集團審批。影響控制區內建議布置環評非敏感建筑如商業、廠房等;若布置環評敏感建筑如學校、住宅等,建設單位應充分考慮軌道交通后期施工及運營時噪音、振動等的影響,并對臨近軌道交通的建構筑物采取降振減噪措施。 競得人在商業地塊全部建筑單體基礎達到正負零前,住宅預售建筑面積不得高于住宅可售總建筑面積的50%;商業地塊全部建筑單體主體結構封頂前,住宅預售建筑面積不得高于住宅可售總建筑面積的80%。 競得人須在《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簽訂后8個月內開工建設,并在開工建設后2年內竣工【主體建筑結構封頂】。如未按期開工或竣工(結構封頂),根據《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按合政〔2014〕31號文件要求,進行認定并處置。 7、廬陽區LY*號地塊競得人須在《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簽訂后8個月內開工建設,并在開工建設后1年內竣工【主體建筑結構封頂,涉及有高層(18層以上)建筑的,可自開工之日起1年半內竣工】。如未按期開工或竣工(結構封頂),根據《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按合政〔2014〕31號文件要求,進行認定并處置。 8、高新區GX*號地塊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建成后須整體確權,不得分割登記、分割轉讓、分割抵押, (略) 銷售或變相銷售。此款由高新區 (略) 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負責監督落實。 競得人須按規劃設計條件和批準的規劃方案要求進行建設,在地塊內配建一所12班(含3班托幼)幼兒園(幼兒園須全裝修交付,裝修標準不低于1500元/平方米),并代建地塊外不少于7100平方米的公園綠地(公園綠地建設標準不低于450元/平方米)。配套建設項目(幼兒園及公園綠地)應與住宅同步建設、同步規劃核實、同期交付,建成并經竣工驗收合格后,無償移交給高新區管委會指定單位,不動產產權直接登記至高新區管委會指定單位。 競得人須按《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集中式租賃住房建設適用標準的通知》(建辦標〔2021〕19號)有關規定執行,實行裝修交付,具備入住條件。 競得人須按《 (略) 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的實施意見》(合政辦〔2021〕16號)有關規定執行。 本地塊中的租賃住房持有年限與本地塊土地使用權年限一致。 競得人須在《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簽訂后8個月內開工建設,并在開工建設后1年內竣工【主體建筑結構封頂,涉及有高層(18層以上)建筑的,可自開工之日起1年半內竣工】。如未按期開工或竣工(結構封頂),根據《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按合政〔2014〕31號文件要求,進行認定并處置。 9、高新區GX*號地塊競得人須按規劃設計條件和批準的規劃方案要求進行建設,在UA2-7地塊內建設一所計容建筑面積不低于33500平方米的36班中學和一所18班(含3班托幼)幼兒園(中學、幼兒園須全裝修交付,裝修標準不低于1500元/平方米),并在UA2-7商業地塊內建設一處建筑面積不小于5500平方米的社區級黨群服務中心(社區級黨群服務中心須全裝修交付,裝修標準不低于1000元/平方米),并建設地塊外不少于1800平方米的公園綠地(公園綠地建設標準不低于450元/平方米)。同步修建的建設項目(中學、幼兒園、社區級黨群服務中心及公園綠地)應與首期交付商品住宅同步建設、同步規劃核實、同期交付,建成并經竣工驗收合格后,無償移交給高新區管委會指定單位,不動產產權直接登記至高新區管委會指定單位。 競得人在幼兒園、中學全部建筑單體取得施工許可證并實質性開工后,UA2-5地塊的住宅預售建筑面積不得高于該地塊住宅可售總建筑面積的30%;在幼兒園、中學全部建筑單體主體結構封頂后,UA2-5地塊的住宅預售建筑面積不得高于該地塊住宅可售總建筑面積的50%;在幼兒園、中學全部建筑單體竣工驗收后,UA2-5地塊的住宅預售建筑面積不得高于該地塊住宅可售總建筑面積的80%;在幼兒園、中學全部建筑單體移交后,UA2-5地塊的住宅預售建筑面積才能達到該地塊住宅可售總建筑面積的100%。此款由高新區 (略) 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負責監督落實。 競得人在商業全部建筑單體取得施工許可證并實質性開工后,UA2-6地塊的住宅預售建筑面積不得高于該地塊住宅可售總建筑面積的30%;在商業全部建筑單體基礎達到正負零后,UA2-6地塊的住宅預售建筑面積不得高于該地塊住宅可售總建筑面積的50%;在商業全部建筑單體主體結構封頂后,UA2-6地塊的住宅預售建筑面積不得高于該地塊住宅可售總建筑面積的80%;在商業全部建筑單體竣工驗收后,UA2-6地塊的住宅預售建筑面積才能達到該地塊住宅可售總建筑面積的100%。此款由高新區 (略) 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負責監督落實。 競得人須服從高新區管委會對其預售資金使用的監管,并服從高新區管委會對其項目全過程的監管,此款由高新區 (略) 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市城鄉建設局負責監督落實。 本地塊內商品住房每批次開盤建筑面積的80%優先銷售給科大硅谷“一鎮”范圍內企業員工( (略) 購房政策),若在每批次開盤后一個月內未售罄,則剩余商 (略) 場銷售。符合科大硅谷人才政策的另按科大硅谷人才政策執行。此款由科大硅谷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會同高新區管委會、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負責監督落實。 競得人須在《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簽訂后8個月內開工建設,并在開工建設后2年內竣工【主體建筑結構封頂】。如未按期開工或竣工(結構封頂),根據《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按合政〔2014〕31號文件要求,進行認定并處置。 10、經開區JK*號競得人須按規劃設計條件和批準的規劃方案建設,并配建以下項目: 在地塊2內配建15班幼兒園+3班托班(裝修標準不低于1500元/平方米),幼兒園應按照經開區教育部門的建設標準與地塊內首期交付的商品住宅同步建設、同期交付,建成并經竣工驗收合格后按經開區教育部門的移交管理程序無償移交經開區,不動產產權直接登記至經開區管委會指定單位,涉及的所有稅費由競得人負責繳納。 在地塊1內沿南側規劃支路一配建建筑面積不少于2000平方米的黨群服務站(裝修標準不低于1000元/平方米),黨群服務站應與地塊1內其他建筑同步設計、施工,建成后無償移交經開區,不動產產權直接登記至經開區管委會指定單位,涉及的所有稅費由競得人負責繳納。 在地塊1-2內建設保障性租賃住宅;該配建的保障性租賃住房,由市房產主管部門指定單位按照住宅計容建筑面積2500元/平方米回購(毛坯),專項用于租賃住房, (略) 住房交易服務監管平臺統一管理。配建的保障性租賃住房回購時涉及的相關稅費由競得人負責繳納。競得人應當優先安排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在所有租賃住房(保障性租賃住房)主體結構封頂前,商品住房銷售面積不得超過可銷售商品住房面積的8O%。關于保障性租賃住房的其他事宜,執行《 (略) 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關于加強商住用地開發資質和購地資金審查等有關工作的通知》(合自然資規發〔2021〕250號)相關要求。 競得人須按規劃設計條件和批準的規劃方案要求,同步代建以下內容: ⑴代建地塊2東南側中小學用地(用地面積約為54796.46平方米),總建筑面積不少于4074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積不少于3574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積不少于5000平方米,地下空間包含停車位、設備間、庫房、部分功能教室和活動室),裝修標準不低于1500元/平方米,鐵路300米退讓范圍內不允許新建學校教學樓項目,學校規劃方案 (略) 及經開區教育部門意見,并按照相關建設標準和移交管理程序建成后無償移交經開區。競得人須確保學校項目在競得土地后18個月內建成且通過驗收,不動產產權直接登記至管委會指定單位。此款由經開區管委會監督落實。中小學學校全部教學建筑主體基礎達到正負零前,預售住宅建筑面積不得高于住宅總建筑面積的50%;學校移交前,預售住宅建筑面積不得高于住宅總建筑面積的80%。此款由經開區管委會監督落實。 ⑵地塊1與地塊2之間的規劃支路一由競得人負責建設,東接集賢路,西接規劃支路二(建設標準不低于1600元/㎡)。方案需單獨報審,與整體項目同步建設,建成后按照經開區移交管理程序無償移交給 (略) 政道路管護,此款由經開區管委會監督落實。 ⑶代建公園綠地地塊1-地塊4(總用地面積22847.28平方米,建設標準不低于450元/平方米)由競得人負責建設,結合公園綠地建設體育場地設施,用地比例不低于公園總面積的10%。方案與整體項目同步報審、同步建設,建成后無償對公眾開放,養護期滿后按照經開區移交管理程序無償移交給經開區。此款由經開區管委會監督落實。 競得人須在《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簽訂后8個月內開工建設,并在開工建設后2年內竣工【主體建筑結構封頂】。如未按期開工或竣工(結構封頂),根據《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按合政〔2014〕31號文件要求,進行認定并處置。 11、競得人在繳清所有土地出讓金后7個工作日內,須提供經會計師事務所及注冊會計師鑒證的《購地資金來源情況申報表》及審計報告。由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會同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等部門審核,經審核,競得人資金來源違反規定的按照《 (略) 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關于加強商住用地開發資質和購地資金審查等有關工作的通知》(合自然資規發〔2021〕250號)要求進行處理。 12、競得人須在土地成交后10個工作日內,與出讓人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簽訂出讓合同的同時,競得人須向地塊所在地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提交書面承諾(承諾將作為合同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承諾內容為:愿意認真履行法定義務和合同約定義務,在無正當理由不履行義務時,無條件接受出讓人按國家、省、市相關規定予以失信懲戒)。逾期未簽訂合同或未同時提交書面承諾的,終止供地,競買保證金不予返還。 13、競買人在競買申請書中自行 (略) 的,競得后應由競得人在3個月內與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地塊所在地政府或管委會三方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補充合同予以明確。 14、競得人自持房屋的位置、分攤占地的界線、用途和計容建筑面積, (略) 土委會2016年第七次主任(擴大)會議紀要的規定。即:由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會同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部門、地方政府(或開發區管委會)在批準的規劃設計方案中明確。自持房屋在辦理不動產登記手續時,應土地使用權人申請,可登記在土地使 (略) 或對其100% (略) 名下。 15、競得人同步修建配套建設項目,應由競得人與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地塊所在地政府或管委會三方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補充合同明確:①規劃設計條件要求單獨用地的,要在規劃設計方案中明確用地面積、建筑面積和具體要求;規劃設計條件不要求單獨用地的,要在規劃設計方案中明確建筑面積和具體要求。②同步修建的配套建設項目,建成并經竣工驗收合格后,要無償移交地塊所在地政府或開發區管委會,不動產產權須直接登記至地塊所在地政府或開發區管委會指定單位,涉及的所有稅費由競得人負責繳納。 16、競得人可在簽訂出讓合同后30日內付清全部土地成交價款,也可分期付款。如分期付款,競得人須在簽訂土地出讓合同30日內付至土地出讓金總額的50%,3個月內付清余款。 17、競得人須按照規劃要求在出讓土地范圍內提供開放式道路。 18、競得人須無償實施并管護 (略) 道路路段綠線內的綠化。 19、競得人須嚴格執行《市規委會2017年第五次主任會會議紀要》要求,就“ (略) 地塊周邊情況調研,若因日照原因,導致地塊容積率受損,結果由競得人承擔”作出不可撤銷的書面承諾,作為土地出讓合同的附件。 20、競得人須按《 (略) 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 (略) 房地產項目管理工作的通知》(合政辦〔2014〕12號)第一款規定按時向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書面報告開工和竣工(結構封頂)相關事項,并在《建設項目規劃方案公示牌》中載明開工、竣工(結構封頂)時間。否則,自合政辦〔2014〕12號規定的應報告時間之日起1年內,競得人及其控股股東、 (略) 不 (略) 范圍內其它地塊的競買。 21、競得人應在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后3個工作日內,按《 (略) 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和規范新建住宅小區供配電設施建設管理工作的通知》(合政辦秘〔2018〕17號)要求,持批準的規劃設計條件和規劃用地紅線圖,向供電部門申請編制供電電源方案。 22、在實施建設項目規劃建設和運營改造等時,須嚴格執行2017年10月1日開始實施的《 (略) 綠色建筑發展條例》規定,以及地塊規劃設計條件中明確的綠色建筑等級以及技術指標要求。此款由地塊所在地政府(或開發區管委會)會同城鄉建設部門負責監督落實。 23、競得人須按照《關于加快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和管理的實施意見》(合政辦〔2016〕37號)和規劃方案要求配建規定數量的新能源汽車充電樁。 24、競得人須按照《關于加強新建民用建筑設計方案建筑節能和綠色建筑管理工作的通知》合規〔2014〕129號文件要求,滿足建筑設計方案節能審查要求。 25、競得人須按規劃設計條件和批準的規劃方案要求建設居家養老服務用房和設施,居家養老服務用房和設施應當設置在三層以下,并在建筑一層設置獨立的出入口、電梯和無障礙坡道,方便老年人出入和活動,滿足通風和日照等條件。配套建設的養老服務設施和托育服務設施應執行《關于印發<城市居住區配套建設養老服務設施實施細則>和<城市居住區配套建設托育服務設施實施細則>的通知》(建標〔2022〕60號)有關要求。 26、競得人須按規劃設計條件和批準的規劃方案要求建設文體活動室及室外文體活動場地,并充分利用地塊內空間資源,嵌入式布置體育運動設施和場地。 27、商品住宅銷售要求:①市區的居住和商住地塊,對于未列入容積率計算的地下部分不得作為住宅面積對外銷售。②市區的居住和商住地塊,合理確定樓層差價,原則上,同一樓幢的同一套型價差就控制在10%以內(實施現房銷售的除外)。以上①②條具體由發展和改革部門會同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部門負責解釋并監督落實。③地塊競得人須嚴格執行《關于進 (略) (略) 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合政辦〔2016〕43號),項目內所建居住房屋辦理預售時,不得拒絕公積金貸款購房。④經營性住宅用地全面實行“交房即發證”,競得人須嚴格執行《 (略) 全面推行新建商品房“交房即發證”工作方案》(合自然資規發〔2022〕309號)相關規定。 28、 (略) 土地儲備中心在《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簽訂后30日內或按照約定,向競得人辦理土地現狀移交手續。 29、出讓金繳納截止日期為法定節假日的,順延至法定節假日后的第一個工作日。 (略) 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對本公告保留解釋權,以上事項如有變更,一律以安徽合肥公 (略) 場網發布的通知或公告為準。 (略) (略) 場地址: (略) 濱湖新區南京路2588號(徽州大道與南京路交口)。詳情請登 (略) 場網及安徽合肥公 (略) 場網 http://** 地塊咨詢電話: 濱湖科學城:劉藝 0551-* 包河區:趙剛 0551-* 廬陽區:王昕0551- * 蜀山區:王嘉妍0551-* 高新區:徐峰 0551-* 經開區:馮駿0551-* 報名受理電話:方勁松* 出讓文件領取聯系電話:王利 0551-* * (略) 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安徽合肥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2023年3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