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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FJ2015BD_0020 根據省財政廳文件(閩財購〔2010〕18號、閩財購辦〔2013〕1號)的規定,省公 (略) (下稱“中心”或“我中心”) (略) 上競價(以下簡稱“競價”)方式組織實施本次公務車輛項目的政府采購,現邀請合格的供應商前來報價。 1、擬采購公務車輛需求情況 1.1擬采購公務車輛需求情況一覽表
2.1競價供應商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22條之規定條件: 2.1.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1.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2.1. (略) (略) 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2.1.4有依法 (略) 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2.1.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2.1.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2.2原則上,競價供應商還應符合《汽車品牌銷售管理實施辦法》( (略) 、國家發改委、 (略) 2005年第10號令)之規定條件,并有能力按照該實施辦法 (略) (略) 規范。 3、競價供應商的資格預審 3.1購買或下載本競價文件前,擬參與競價的供 (略) 提交以下資格預審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有效期內 (略) 賄犯罪檔案查詢結果告知函等原件,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稅務登記證副本、汽車品牌經銷商證明文件、保證金底單等復印件;復印件應加蓋公章,且有原件備查 3. (略) 將按照本競價文件“2.1和2.2”的要求對擬參與競價 (略) 資格預審。 3.3擬參與競價的供 (略) 申請年度競價資格預審;凡通過年度競價資格預審的供應商在通過的當年內,參與其經銷品牌車輛的競價活動,可無需再提交資格預審文件。 4、競價保證金 4.1通過競價資格預審的供應商在參與競價活動時, (略) 提交競價保證金,競價保證金應按競價項目提交。 4.2競價保 (略) 轉賬方式在競價截止時間前 (略) 指定賬戶,且競價供應商應于 (略) 轉賬單證或憑證上注明該筆 (略) 對應的競價項目及編號。 4.3競價保證金用于保護本次競價活動免受因競價 (略) 為而引起的風險。 4.4本次競價應提交的競價保證金為人民幣 * 仟元整。 4. (略) 發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直接將“退還投標保證金收據(收據請加蓋供應商公章或財務章,并注明供應商 (略) )” (略) 財務;我中心將于收到該收據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將其競價 (略) 原額無息退還。 4.6成交供應商的競價保證金自動轉為履約保證金,待其履約完畢后滿3個月原額無息退還,退還方式與上述未成交競價供應商競價保證金的退還方式相同。 4.7通過年度競價資格預審的供 (略) 申請提交年度競價保證金;凡提交年度競價保證金的供應商在提交的當年內,參與其經銷品牌車輛的競價活動,可無需再提交競價保證金。 年度競價保證金的使用及保證責任依照上述競價保證 (略) 。 4.8若有下列情況, (略) (略) 競價/年度競價保證金: (1)供應商在報價有效期內撤回其報價或在競價截止時間之后 (略) 修改、撤回的; (2)供應商在參與競價活動中,弄虛作假、串聯或合謀騙取成交資格的; (3)成交供應商未按成交通知書要求的日期簽訂合同或企圖改變報價 (略) 有承諾的; (4)成交供應商不能履約或拒絕履約的; (5)法律法規禁止的其它情形的。 5、競價截止時間: * 日 17:30止。 6、競價的報價要求 6.1競價供應商可就本競價文件 (略) (略) 報價,但每個包之 (略) 拆解。 6.2競價供應商應按本競價文件要求的格式(詳見“附件1:報價文件格式”)進行報價,報價應包含包號、車型、具體型號及主要配置、數量、報價單價、對供貨及售后服務需求的響應情況(供貨期、 (略) 提供的售后服務)、報價總價等。每一競價供應商只能提交一個方案及一個報價。 6.3競價供應商的報價應為全票價格,且該報價中的單價或總價均應包括該供應商將符合要求的車輛(含車輛的全套使用說明書、隨車附件及隨車相關資料)按“擬采購公務車輛需求情況一覽表”之規定交付采購人而發生的或應發生的一切成本和費用。 6.4報價中單價匯總金額和報價總價有出入的,以單價為準并對總價作相應修正。 6.5報價中單價和總價應以人民幣為單位填報。 6.6競價供應商必須在競價截止時間前完成報價的上傳。 6.7競價供應商的報價應低 (略) 平均價格,且所提供的車輛能夠符合國家有關環保、節能、科技創新等方面的政策要求。 6.8若有下列情況,則競價供應商的報價將被作 (略) 理: (1)未按規定提交競價保證金的報價; (2)未在競價截止時間前上傳的報價; (3)未按規定格式填寫的報價; (4)未對本 (略) 實質性響應的報價。 6.9當非控購(定編)車輛競價時, (略) 期滿,若無兩個(含)以上不同品牌(采購單位在提出采購需求時指定品牌的,在采購單位選定的品牌范圍內)供應商參與報價,網上競價無效。 7、競價的報價有效期:網上競價截止時間后的10個日歷天;若因特殊情況,我中心可要求競價供應商延長其報價有效期,競價供應商可以拒絕也可以同意;表示拒絕的供應商取消其參與該次競價的資格,而表示同意延長的供應商不得修改其報價。 8、我中心不向成交供應商收取成交費用,各競價供應商在報價時,應充分考慮該因素。 9、各競價 (略) (略) 有因準備、參與競價而發生的有關費用;在任何情況下,我中心和采購人對各競價供應商發生的上述費用不承擔義務和責任。 10、成交供應商的確定標準:按合 (略) ,在符合技術指標、供貨期、售后服務需求(詳見“擬采購公務車輛需求情況一覽表”)前提下,按價格最低者中標,原則上中標價格應低于最高限價;報價相同者以時間優先為序。 供應商必須以低于最高限價的價格參與競價,否則視為無效報價。 11、特別聲明 11.1競價供應商在競價截止時間前以電子文檔形式上傳的報價具法律效力,競價供應商在成交后應嚴格按照該報價與采購人簽訂采 (略) (略) 規定的義務。 11.2競 (略) 有 (略) 服務器數據庫記錄為準。 11. (略) 絡通信等原因造成的數據錯誤、缺失或報價上傳失敗、 (略) 無關,請各競價供應商合理選擇上傳報價的時間,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12、我中心將根據競價結果,通知成交供應商領取成交通知書或通知采購人領取競價結果通知書。 13、領取成交通知書 13.1原則上,成交供應商 (略) 電話通知的 * 個工作日內前來領取成交通知書;未按時前來領取成交通知書的,中心可取消其成交資格 (略) 競價保證金。 13.2成交供應商在領取成交通知書的同時, (略) 提交與以電子文檔形式上傳的報價完全一致的書面文件 * 式 * 份以供存檔,其中正本 * 份,副本 * 份,并在該書面文件首頁的右上角標明正本或副本,正本與副本如有不一致,則以正本為準。成交供應商未及時( (略) 電話通知的 * 個工作日內)提交書面報價文件的,視同該供應商未按時領取成交通知書。 14、 (略) 有競價供應商的報價和成交結果等信息在 (略) 省省級政府采購信息指定發布媒體福 (略) (http:/ *** ) (略) (http:/ *** ) (略) 公告。 15、下載本競價文件 (略) 址:http:/ *** 。 聯系人:肖廣勤 電 話: *** 保證金確認聯系電話: *** 地址: (略) 市華林路128號屏東寫字樓14樓 開戶名: (略) 省公 (略) (略) : (略) (略) 賬 號: *** (略) 省公 (略) *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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