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建設項目環(huán)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guī)定,經審查,2023年11月14日我局擬對1個建設項目環(huán)境影響報告表作出審批意見。為保證審批意見的嚴肅性和公正性,現將擬作出審批意見的環(huán)境影響報告表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期為2023年11月14日-2023年11月20日(5個工作日)。
聽證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以對擬作出的建設項目環(huán)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意見要求聽證。
聯系電話:0594-*
通訊地址: (略) 行政服務中心二樓生態(tài)環(huán)境局窗口
序號 | 項目名稱 | 建設地點 | 建設單位 | 環(huán)評機構 | 建設項目概況 | 主要環(huán)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huán)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1 | 鞋楦加工項目 | (略) 荔城區(qū)黃石工業(yè)園區(qū)谷城東路113號 | (略) 步步 (略) | 福建 (略) | 項目租用廠房面積450m2,年產鞋楦6萬雙。 | (1)污水處理措施: 項目生活污水依托廠區(qū)內現有化糞池處理 (略) 政污水管網。 (2)廢氣處理措施: ①項目注塑產生的有機廢氣經“活性炭吸附”設備處理后,通過一根15m高的排氣筒(DA001)排放; ②刻楦和磨光粉塵經布袋除塵器收集處理后無組織排放。 (3)噪聲污染防治措施: ①選用低噪聲設備,設備安裝時采取基礎減振措施; ②合理布置生產設備,高噪聲設備應遠離廠界; ③生產過程保持車間門窗封閉。 (4)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措施: 項目廢包裝物、收集的粉塵集中收集后外售綜合利用;廢活性炭集中收集至危廢間后委托有資質單位處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當地環(huán)衛(wèi)部門統一清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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