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22年9月6日擬對林州市中正粉煤灰綜合利用有限公司加氣塊生產擴建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作出審批意見的公示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經審議,我 (略) 中正粉 (略) 加氣塊生產擴建項目作出審批意見。為保證審批意見的嚴肅性和公正性,現將該報告表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如有異議,請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反饋我區行政審批服務中心。
聽證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內申請人、有重大利益關系的利害關系人可對以下擬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批復決定要求聽證。
聯系電話:0372-*(紅旗渠經濟技術開發區行政審批局)
通訊地址: (略) (略) 與致遠大道交叉口西南380米招商大廈一樓111室
郵編:*
項目名稱 | 建設地點 | 建設單位 | 環境影響評價機構 | 項目概況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及措施 |
(略) 中正粉 (略) 加氣塊生產擴建項目 | (略) 紅旗渠經濟技術開發區 | (略) 中正粉 (略) | 河南省波光 (略) | 本項目為擴建項目,新建車間一座,用于粉煤灰制漿,其余生產工序均依托現有項目進行生產。本項目建成后年新增*立方米加氣塊 | 1、廢氣:石灰卸料在密閉料庫中進行,石灰上料、破碎、磨粉工序進行二次封閉,上料、破碎機磨損工序產生的粉塵經袋式除塵器處理后經15m高的排氣筒排放。石灰粒倉粉塵經倉頂除塵器處理后通過15米高的排氣筒排放,石灰筒倉粉塵經倉頂除塵器處理后通過15米高的排氣筒排放,水泥筒倉粉塵經倉頂除塵器處理后通過15米高的排氣筒排放。攪拌廢氣經1臺除塵器處理后與石灰上料、破碎、磨粉除塵器共用1根排氣筒排放。粉煤灰調濕廢氣經噴淋裝置處理。運輸車輛粉塵采取定期灑水清掃等措施。 2、廢水:設備和地面沖洗廢水、靜養產生的逸出水經收集池收集后回用于生產。車輛沖洗廢水經沉淀池沉淀后循環使用。生活污水經化糞池處理后排入林州匯通污水處理廠進行深度處理。 3、噪聲:產噪設備采取基礎減振+廠房隔聲的措施后,各廠界噪聲能夠達標排放。 4、固廢:不合格品和邊角料、除塵器收集的粉塵經收集后回用于生產;廢包裝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由環衛部門清運。 |
剩余會員時長將自動延長
掃描添加客服微信
暫無歷史郵箱
使用微信掃一掃關注
“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