掛牌日期:2022-07-21
(略) | S *** D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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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 內蒙古自治區烏海市海南區二十一街坊桌子 (略) 東德 (略) 樓A段107、207、307室 |
資產類別 | 房產 |
轉讓方名稱 | 內蒙古京海煤 (略) |
(略) 在地區 | 烏海市 |
掛牌價格 | *** 萬元 人民幣 |
掛牌期間 | 10 |
掛牌日期 | 2022-07-21 |
交易方式 | 其他 |
轉讓說明事項 | 1、本項目采取動態報價方式確定受讓方,意向受讓方被確定為受讓方的,其交納的保證金轉為交 (略) 分。 2、意向受讓方有權利和義務自行對本項目進行全面了解,并對本項目謹慎選擇。意向受讓方需自行了解限購令等相關政策法規,并詳細閱讀并完全 (略) 涉及資產評估報告 (略) 披露內容。 3、意向受讓方需承諾: (1)同意在被確定為受讓方后5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署《實物資產交易合同》,并于《實物資產交易合同》生效后5個工作日內將剩余價款一次性 (略) 指定賬戶; (2)已詳細閱讀并完全 (略) 披露的內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項目轉讓公告內容及交易標的的現狀及瑕疵,已完成對 (略) 盡職調查,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受讓方若發生以不了解產權交易標的的現狀及瑕疵等為由發生逾期或拒絕簽署《實物資產交易合同》、拒付交易價款、放棄受讓或退還交易標的等情形的,即可視為違約或欺詐行為,應承 (略) 經濟責任與風險,轉讓方有權按本項目交易條件的有關約定扣除其繳納的交易保證金或等額轉讓價款,并將轉讓標的重新掛牌; (3) (略) 出具產權交易憑證后自行辦理權屬變更,轉讓方給予必要的配合; (4) (略) (略) 門或機構對本地區房屋買賣設置的各項政策及法規,在辦理權屬變更登記及過戶過程中,如因不符合本地區房屋買賣政策或法規而造成的不良后果,由受 (略) 責任; (5)同意轉讓標的權屬變更登記及 (略) 涉及的稅費按國家法律法規相關規定,由轉讓方和受讓方各自承擔,凡沒有明確規定的相關稅費由受讓方承擔; (6)同意標的房產物業、水、電、暖氣等相關費用,辦理不動產變更登記之前產生的費用由轉讓方承擔,辦理不動產變更登記之后產生的費用由受讓方承擔; (7)受讓方 (略) 交納交易服務費,具體收費標準為成交金額的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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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