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名稱 | (略) 2025年第三批廢舊物資轉讓項目 | 項目編號 | N0118WZ* | |||||||||||
掛牌起始日期 | 2025-2-27 | 掛牌截止日期 | 2025-3-12 | |||||||||||
掛牌期滿,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信息發布終結。 | |||||||||||||
標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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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放地 | (略) (略) 。 | |||||||||||||
標的現狀 | 以實物現狀為準。 | |||||||||||||
轉讓方情況 | 基本情況 | 轉讓方名稱:中國石 (略) (略) | ||||||||||||
轉讓方承諾 | 我方作為轉讓方,向甘肅省產權 (略) (略) (以下統稱“ (略) ”)提出申請,將我方持有的標的公開轉讓,由 (略) 公開發布轉讓信息并組織競價。我方依照公開、公平、公正、誠信的原則作出如下承諾: 1.本次公開轉讓是我方真實意愿表示,轉讓標的權屬清晰,我方對該標的擁有 (略) 置權且實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條件。 2.我方公開轉讓的相關行為已履行了相應程序,經過有效的內部決策。 3.我方所提交的有關轉讓標的相關材料,內容真實、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4.我方在公開轉讓過程中,遵守法律法規規定和 (略) 的相關規則,按照有關規定履行我方義務。 我方保證遵守以上承諾,如違反上述承諾或有違規行為,給交易相關方造成損失的,我方愿意承擔法律責任及相應的經濟賠償責任。 | |||||||||||||
轉讓方決策文件 | - | |||||||||||||
特別 | 無 | |||||||||||||
交易 | 資金繳納方式 | 錢包支付 | ||||||||||||
交易價款支付方式 | 1.公告期內,產生兩個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的, (略) 絡競價方式轉讓;只產生一個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的,按掛牌價與買方報價孰高原則直接簽約。 2.意向受讓方按上述方式參與交易程序后,由 (略) 出具《成交通知書》,確認轉讓標的的成交方式、成交日期、交易價款等。 3.轉讓標的成交后, (略) 出具《成交通知書》受讓方交納的交易保證金在扣除受讓方應向 (略) 支付的交易服務費后,余款轉為部分交易價款。 4.受讓方須在《廢 (略) 置合同》生效后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支付剩余交易價款至 (略) 指定銀行賬戶。 | |||||||||||||
受讓方資格條件 | 1.受讓方須具有良好商業信用、財務狀況及支付能力。 2.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 |||||||||||||
標的交割 | 1.受讓方須在《廢 (略) 置合同》約定的時間內,以現場實物現狀及轉讓方的要求完成標的拉運等相關工作。因受讓方原因逾期未能交割完畢的,按《廢 (略) 置合同》約定向轉讓方支付違約金。 2.受讓方須按轉讓方的相關要求自行提取所競得的物資,所需裝備、裝車及運輸車輛均由受讓方負責。 3.受讓方需充分了解轉讓方對相關標的的裝運要求,自行判斷是否具備交割能力。 | |||||||||||||
與轉讓相關的其他條件 | 1.本項目一經公告即可進入調查期,意向受讓方通過資格確認后,即視為已詳細閱讀并完全認可本項目所涉及的財務、法律文件及該等報告所披露內容以及已完成對本項目的全部盡職調查;并依據該等內容以其獨立判斷決定自愿全部接受本公告之內容。 2.標的均以展示的實物現狀為準, (略) 及轉讓方對標的不承擔任何瑕疵擔保責任, (略) 及轉讓方無論采用何種方式對標的所做的介紹和評價(包括但不限于相關資料、圖片展示及口頭介紹等),僅供意向受讓方參考,不構成任何擔保。 3.轉讓標的為閑置物資,標的按現狀進行轉讓和交割,受讓方必須采用安全方式裝運,轉讓標的裝運后能否二次使用由受讓方自行判斷,出現以上事項均不取消交易和調整成交價格。 4.轉讓成交后受讓方須按轉讓方的相關要求自行提取所競得的物資,所需裝備、裝車及運輸均由受讓方負責。 5.轉讓方不保證標的的合同、說明書、發票等資料的齊全性,如需上述資料,由受讓方自行調查了解。 6.受讓方對轉讓標的 (略) 置必須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如涉及化工、科研、環保等特種行業,還需提供相應資質。在裝 (略) 置等過程中,如發生安全環保事故的,由受讓方自行承擔責任。 7.一旦報名則視為意向受讓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信息公告、受讓須知、受讓申請與承諾書等附件材料全部內容,已實地勘察標的并完全了解及認可標的的現狀,已認真考慮了關于標的經營、行業、市場、政策及其他不可預計的各項風險因素,愿意承擔可能存在的一切風險。 8.意向受讓方在咨詢展示期間內,有權及有義務了解及查驗標的,并對標的可能存在的和潛在的瑕疵進行全面審查和勘驗,或聘請相關專業人員進行鑒定。意向受讓方報名并交納交易保證金即表明其已完全了解并認可轉讓標的現狀及相關情況,自愿接受轉讓標的全部現狀及瑕疵(包含但不限于已知或未知),認可并接受《廢 (略) 置合同(待簽)》的全部條款,自行承擔一切責任和風險。轉讓標的成交后,受讓方不得以不了解轉讓標的狀況或轉讓標的存在瑕疵等任何理由,退還轉讓標的或拒付成交價款。否則,視為違約,其交納的交易保證金在扣除應向 (略) 交納的交易服務費后作為對相關方的補償,保證金不足以補償的,相關方可按實際損失繼續追訴。 9.意向受讓方自備 (略) 絡競價, (略) 不提供競價場所及設備, (略) 絡等故障導致的一切風險及責任由意向受讓方自行承擔。 10.因受讓方違約導致標的再次掛牌的,若二次掛牌受讓價款低于本次受讓價款時,該受讓方還應補足差額部分。 11.標的成交后,因突發情況導致標的無法約定交割的,雙方應協商解決,并且不得以此為理由向轉讓方或組織方提出賠償、補償等要求。 12.成交后, (略) 向受讓方僅開具交易服務費發票。 13.其他詳見《受讓申請與承諾書》《受讓須知》《廢 (略) 置合同(待簽)》。 | |||||||||||||
交易 | 競價規則 | 意向受讓方在競價前 (略) (http://**)的《 (略) 競價交易規則》《 (略) 產權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標的情況、競買資格、注冊報名、保證金交納、競買操作及款項支付方式等內容。如未全面了解相關內容,違反相關規定,意向受讓方將承擔無法參與項目競買、保證金不予退還等不利后果,情節嚴重者并將受到政府相關機構的失信聯合懲戒,請審慎參與競買。 | ||||||||||||
競價報名 | 報名時間 | 2025-2-27 (09:00:00) 至 2025-3-12 (17:00:00) | ||||||||||||
報名手續 | 意向受讓方應在公告規定時間內向 (略) 提交報名資料,具體如下: | |||||||||||||
保 (略) 置方式 | 1.交納截止時間2025-3-12(17:00:00),以系統到賬時間為準。 2.若意向受讓方未成為受讓方, (略) 將按原渠道無息退還保證金。 3.《廢 (略) 置合同》簽訂且受讓方預付全額交易價款及交易服務費后,交易保證金轉為部分成交價款,按成交價款的30%另付履約保證金。履約保證金待標的全部交割完畢, (略) 收到轉、受讓雙方簽署確認的《資產交割單》并結算完畢后無息原渠道退還。 4.為保護交易各方合法權益,在此做出特別提示,意向受讓方一旦通過資格確認且交納保證金即應履行如下承諾:如意向受讓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種情形或其他違約情況,轉讓方和 (略) 可扣除該意向受讓方的交易保證金,交易保證金在扣除應向 (略) 交納的交易服務費后作為對相關方的補償,保證金不足以補償的,相關方可按實際損失繼續追訴: (1)只征集到一個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意向受讓方在被確定為受讓方后,未在20個工作日與轉讓方簽訂《廢 (略) 置合同》。 (2)征集到兩個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 (略) 絡競價中各意向受讓方均未有效報價的。 ②意向受 (略) 絡競價等方式被確定為受讓方后,未在20個工作日與轉讓方簽訂《廢 (略) 置合同》的。 (3)意向受讓方提供虛假、失實材料造成轉讓方及 (略) 損失的。 (4)意向受讓方拒絕參與交易程序的。 (5)意向受讓方故意泄露轉讓方及其關聯企業的商業秘密并造成相關損失的。 (6)受讓方未履行所簽署的承諾文件之義務的。 (7)受讓方對轉讓標的的切割、裝運、處置等過程中發生安全、環保事故的。 特別提示:因受讓方違約導致標的再次掛牌的,若二次掛牌受讓價款低于本次受讓價款時,該受讓方還應補足差額部分。 | |||||||||||||
競價安排 | 交易方式/競價方式 | 掛牌轉讓/網絡競價 | ||||||||||||
服務費 | 按報名資料約定收取。 | |||||||||||||
聯系 | 咨詢聯系人 | 王經理,聯系方式:* | ||||||||||||
咨詢電話 | 0931-* | |||||||||||||
咨詢時間 | 公告期內,9:00-12:00,14:30-17:00(節假日除外) | |||||||||||||
咨詢地址 | (略) (略) (略) 87號中廣大廈9樓 | |||||||||||||
其 他 | 1. (略) 網站http://**.cn 2.微信公眾號:GSCQ456 |
項目名稱 | (略) 2025年第三批廢舊物資轉讓項目 | 項目編號 | N0118WZ* | |||||||||||
掛牌起始日期 | 2025-2-27 | 掛牌截止日期 | 2025-3-12 | |||||||||||
掛牌期滿,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信息發布終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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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放地 | (略) (略) 。 | |||||||||||||
標的現狀 | 以實物現狀為準。 | |||||||||||||
轉讓方情況 | 基本情況 | 轉讓方名稱:中國石 (略) (略) | ||||||||||||
轉讓方承諾 | 我方作為轉讓方,向甘肅省產權 (略) (略) (以下統稱“ (略) ”)提出申請,將我方持有的標的公開轉讓,由 (略) 公開發布轉讓信息并組織競價。我方依照公開、公平、公正、誠信的原則作出如下承諾: 1.本次公開轉讓是我方真實意愿表示,轉讓標的權屬清晰,我方對該標的擁有 (略) 置權且實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條件。 2.我方公開轉讓的相關行為已履行了相應程序,經過有效的內部決策。 3.我方所提交的有關轉讓標的相關材料,內容真實、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4.我方在公開轉讓過程中,遵守法律法規規定和 (略) 的相關規則,按照有關規定履行我方義務。 我方保證遵守以上承諾,如違反上述承諾或有違規行為,給交易相關方造成損失的,我方愿意承擔法律責任及相應的經濟賠償責任。 | |||||||||||||
轉讓方決策文件 | - | |||||||||||||
特別 | 無 | |||||||||||||
交易 | 資金繳納方式 | 錢包支付 | ||||||||||||
交易價款支付方式 | 1.公告期內,產生兩個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的, (略) 絡競價方式轉讓;只產生一個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的,按掛牌價與買方報價孰高原則直接簽約。 2.意向受讓方按上述方式參與交易程序后,由 (略) 出具《成交通知書》,確認轉讓標的的成交方式、成交日期、交易價款等。 3.轉讓標的成交后, (略) 出具《成交通知書》受讓方交納的交易保證金在扣除受讓方應向 (略) 支付的交易服務費后,余款轉為部分交易價款。 4.受讓方須在《廢 (略) 置合同》生效后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支付剩余交易價款至 (略) 指定銀行賬戶。 | |||||||||||||
受讓方資格條件 | 1.受讓方須具有良好商業信用、財務狀況及支付能力。 2.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 |||||||||||||
標的交割 | 1.受讓方須在《廢 (略) 置合同》約定的時間內,以現場實物現狀及轉讓方的要求完成標的拉運等相關工作。因受讓方原因逾期未能交割完畢的,按《廢 (略) 置合同》約定向轉讓方支付違約金。 2.受讓方須按轉讓方的相關要求自行提取所競得的物資,所需裝備、裝車及運輸車輛均由受讓方負責。 3.受讓方需充分了解轉讓方對相關標的的裝運要求,自行判斷是否具備交割能力。 | |||||||||||||
與轉讓相關的其他條件 | 1.本項目一經公告即可進入調查期,意向受讓方通過資格確認后,即視為已詳細閱讀并完全認可本項目所涉及的財務、法律文件及該等報告所披露內容以及已完成對本項目的全部盡職調查;并依據該等內容以其獨立判斷決定自愿全部接受本公告之內容。 2.標的均以展示的實物現狀為準, (略) 及轉讓方對標的不承擔任何瑕疵擔保責任, (略) 及轉讓方無論采用何種方式對標的所做的介紹和評價(包括但不限于相關資料、圖片展示及口頭介紹等),僅供意向受讓方參考,不構成任何擔保。 3.轉讓標的為閑置物資,標的按現狀進行轉讓和交割,受讓方必須采用安全方式裝運,轉讓標的裝運后能否二次使用由受讓方自行判斷,出現以上事項均不取消交易和調整成交價格。 4.轉讓成交后受讓方須按轉讓方的相關要求自行提取所競得的物資,所需裝備、裝車及運輸均由受讓方負責。 5.轉讓方不保證標的的合同、說明書、發票等資料的齊全性,如需上述資料,由受讓方自行調查了解。 6.受讓方對轉讓標的 (略) 置必須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如涉及化工、科研、環保等特種行業,還需提供相應資質。在裝 (略) 置等過程中,如發生安全環保事故的,由受讓方自行承擔責任。 7.一旦報名則視為意向受讓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信息公告、受讓須知、受讓申請與承諾書等附件材料全部內容,已實地勘察標的并完全了解及認可標的的現狀,已認真考慮了關于標的經營、行業、市場、政策及其他不可預計的各項風險因素,愿意承擔可能存在的一切風險。 8.意向受讓方在咨詢展示期間內,有權及有義務了解及查驗標的,并對標的可能存在的和潛在的瑕疵進行全面審查和勘驗,或聘請相關專業人員進行鑒定。意向受讓方報名并交納交易保證金即表明其已完全了解并認可轉讓標的現狀及相關情況,自愿接受轉讓標的全部現狀及瑕疵(包含但不限于已知或未知),認可并接受《廢 (略) 置合同(待簽)》的全部條款,自行承擔一切責任和風險。轉讓標的成交后,受讓方不得以不了解轉讓標的狀況或轉讓標的存在瑕疵等任何理由,退還轉讓標的或拒付成交價款。否則,視為違約,其交納的交易保證金在扣除應向 (略) 交納的交易服務費后作為對相關方的補償,保證金不足以補償的,相關方可按實際損失繼續追訴。 9.意向受讓方自備 (略) 絡競價, (略) 不提供競價場所及設備, (略) 絡等故障導致的一切風險及責任由意向受讓方自行承擔。 10.因受讓方違約導致標的再次掛牌的,若二次掛牌受讓價款低于本次受讓價款時,該受讓方還應補足差額部分。 11.標的成交后,因突發情況導致標的無法約定交割的,雙方應協商解決,并且不得以此為理由向轉讓方或組織方提出賠償、補償等要求。 12.成交后, (略) 向受讓方僅開具交易服務費發票。 13.其他詳見《受讓申請與承諾書》《受讓須知》《廢 (略) 置合同(待簽)》。 | |||||||||||||
交易 | 競價規則 | 意向受讓方在競價前 (略) (http://**)的《 (略) 競價交易規則》《 (略) 產權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標的情況、競買資格、注冊報名、保證金交納、競買操作及款項支付方式等內容。如未全面了解相關內容,違反相關規定,意向受讓方將承擔無法參與項目競買、保證金不予退還等不利后果,情節嚴重者并將受到政府相關機構的失信聯合懲戒,請審慎參與競買。 | ||||||||||||
競價報名 | 報名時間 | 2025-2-27 (09:00:00) 至 2025-3-12 (17:00:00) | ||||||||||||
報名手續 | 意向受讓方應在公告規定時間內向 (略) 提交報名資料,具體如下: | |||||||||||||
保 (略) 置方式 | 1.交納截止時間2025-3-12(17:00:00),以系統到賬時間為準。 2.若意向受讓方未成為受讓方, (略) 將按原渠道無息退還保證金。 3.《廢 (略) 置合同》簽訂且受讓方預付全額交易價款及交易服務費后,交易保證金轉為部分成交價款,按成交價款的30%另付履約保證金。履約保證金待標的全部交割完畢, (略) 收到轉、受讓雙方簽署確認的《資產交割單》并結算完畢后無息原渠道退還。 4.為保護交易各方合法權益,在此做出特別提示,意向受讓方一旦通過資格確認且交納保證金即應履行如下承諾:如意向受讓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種情形或其他違約情況,轉讓方和 (略) 可扣除該意向受讓方的交易保證金,交易保證金在扣除應向 (略) 交納的交易服務費后作為對相關方的補償,保證金不足以補償的,相關方可按實際損失繼續追訴: (1)只征集到一個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意向受讓方在被確定為受讓方后,未在20個工作日與轉讓方簽訂《廢 (略) 置合同》。 (2)征集到兩個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 (略) 絡競價中各意向受讓方均未有效報價的。 ②意向受 (略) 絡競價等方式被確定為受讓方后,未在20個工作日與轉讓方簽訂《廢 (略) 置合同》的。 (3)意向受讓方提供虛假、失實材料造成轉讓方及 (略) 損失的。 (4)意向受讓方拒絕參與交易程序的。 (5)意向受讓方故意泄露轉讓方及其關聯企業的商業秘密并造成相關損失的。 (6)受讓方未履行所簽署的承諾文件之義務的。 (7)受讓方對轉讓標的的切割、裝運、處置等過程中發生安全、環保事故的。 特別提示:因受讓方違約導致標的再次掛牌的,若二次掛牌受讓價款低于本次受讓價款時,該受讓方還應補足差額部分。 | |||||||||||||
競價安排 | 交易方式/競價方式 | 掛牌轉讓/網絡競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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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詢時間 | 公告期內,9:00-12:00,14:30-17:00(節假日除外) | |||||||||||||
咨詢地址 | (略) (略) (略) 87號中廣大廈9樓 | |||||||||||||
其 他 | 1. (略) 網站http://**.cn 2.微信公眾號:GSCQ4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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