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方報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 自然人身份證原件; ② 企業法人或其他組織工商執照復印件; ③ 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標的交割
1.承租方必須于成交公告發布后5個工作日 (略) 簽署《房屋租賃合同》并提交以下資料: ① 自然人身份證原件; ② 企業法人或其他組織工商執照復印件、授權委托書與公章; ③ 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2.承租方未在規定時間 (略) 簽署《房屋租賃合同》,出租方有權全額收取承租方繳納的平臺保證金,不予退還。 3.本次招租標的以交付時現狀進行交付,承租方若有裝修需求,須向出租方提交書面裝修方案,審核通過后方可實施。 4.承租人付清押金和首期租金后,憑出租方開具的房屋入駐單和租賃合同至現場物業辦理入駐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