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稿時間 :2023-06-07閱讀次數:】
標的基本信息 | |||
項目編號 | G23056 | 轉讓底價 | 314.7100萬元 |
項目名稱 | G351國道至宏清礦區公路改擴建工程(新增工程)路基開挖富余砂石料 | ||
掛牌日期 | 2023-06-07 | 掛牌截止日期 | 2023-06-20 |
標的所在地區 | (略) 劉家場鎮桃豐村 | ||
其他資產基本信息 | |||
待開采 | |||
其他情況說明 | 本次轉讓標的 (略) 劉家場鎮桃豐村的路基開挖涉及的富余砂石料,富余砂石料石方數量為393,387噸。 | ||
交易條件與受讓方資格條件 | |||
一、交易條件 | |||
掛牌開始日期 | 2023-06-07 | ||
掛牌公告期 | 10個工作日 | ||
是否自動延牌 | 否 | ||
價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事項及其他披露內容 | 1.本次轉讓標的為G351國道至宏清礦區公路改擴建工程(新增工程)路基開挖富余砂石料。根據評估報告顯示,標 (略) 劉家場鎮桃豐村,富余砂石料石方數量為393,387噸。標的以現場實物進行轉讓和交接,轉 (略) 不對砂石料的徑量、含泥量及產品質量作任何承諾,受讓方需親自堪踏了解實際情況,認可砂石現狀,受讓后不得以砂石性狀、含泥量、數量等問題拒絕接受。 2.意向受讓方提交受讓申請前須進行現場踏勘,對轉讓標的進行充分的調查、了解,遞交受讓申請時須承諾已充分了解本次轉讓標的現狀和瑕疵,并對本次轉讓標的可能存在的風險(包括但不限于具體數量、品種規格、砂質、粒徑、含泥量、保管、移交、石頭解破、市場價格波動等風險)有充分的認識,不因資產受讓后可能產生的任何經濟或民事糾紛向轉讓方和產權交易機構進行追責和索賠。 3. (略) 國有資產運營服務中心負責指定點位交接, (略) 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負責監管,砂石料不過磅,場平工程結束后若最終富余砂石數量不足,不影響本次產權交易的價格和結果。 4.標的目前處于待開采狀態,受讓方自行負責標的的集中、解破、裝卸及轉運并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 5.成交后標的的裝卸及運輸須與場地平整工程工期同步,富余砂石產生后3日內須轉運完畢,不得堆放于場平工程區域內,影響工程施工。因未按時轉運,轉讓方按照逾期每天每處10000元標準收取違約金。 6.受讓方進行砂石解破、裝卸和轉運時應嚴格按照《國家安全法》規定做好安全管理和環境保護, (略) 容市貌。因解破、裝卸、轉運及其他糾紛等造成的安全責任事故全部由受讓方自行負責。轉 (略) 不承擔任何責任。 7.買受人交清全部交易價款后,轉讓方為其出具行政事業性收據。 8.本項目設置履約保證金31萬元,履約保證金不計利息。受讓方按照轉讓方要求在規定期限內完成標的裝卸、轉運,并沒有發生安全事故, (略) 根據轉讓方通知為其辦理履約保證金退款。 | ||
與轉讓相關的其他條件 | 1、意向受讓方報名登記時須交納人民幣31萬元交易保證金到武漢光谷聯合產權交易所 (略) 指定賬戶(以掛牌截止日17:00前到達武漢光谷聯合產權交易所 (略) 指定賬戶為準),不接受擔保和第三方代付。 2、意向受讓方被確認為受讓方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須與轉讓方簽訂《產權交易合同》,并于合同簽訂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將全部成交價款及產權交易費用一次性支付至武漢光谷聯合產權交易所 (略) 指定賬戶。 3、受讓方須同意武漢光谷聯合產權交易所 (略) 在出具產權交易憑證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將收到的交易價款一次性劃轉到轉讓方指定賬戶。 4、意向受讓方須完全認可由湖北華審資產評估土 (略) 對本次資產轉讓項目出具的《報告書》(鄂華審資評字[2023]077號),對本次所轉讓資產的現狀、瑕疵不持任何異議。 5、受讓方須在支付完全部交易價款及產權交易費用后 (略) 國有資產運營服務中心辦理進場手續。 6、本次轉讓在產權交易機構發生的費用由交易雙方各自承擔。 | ||
二、處置方案 | |||
征集到兩個及以上受讓方采用的交易方式 | 網絡競價 | ||
三、受讓資格及審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記審核 | 是 | ||
受讓方資格條件 | 1、意向受讓方須為依法設立、合法存續的企業法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國”網站(http://**.cn)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提交網站截圖)。 2、意向受讓方在遞交受讓申請時須向武漢光谷聯合產權交易所 (略) (略) 劉家場鎮人民政府、 (略) 國有資產運營服務中心與意向受讓方蓋章的《標的現場踏勘確認書》。 | ||
是否允許聯合受讓 | 否 | ||
現場勘查說明 | 意向受讓方報名前須前往標的物現場勘察(聯系人:陳海峰 *)。有意者請親自實地看 (略) 劉家場鎮人民 (略) 國有資產運營服務中心簽署現場踏勘確認書。 | ||
四、保證金交納規則 | |||
收取方案 | 本次標的處置保證金收取方式為固定保證金,保證金金額為31萬元。 | ||
交納截止時間要求 | 掛牌截止日17:00前(以銀行到帳時間為準) | ||
交納方式 | 銀行轉賬 | ||
交納賬號 | 收款單位:武漢光谷聯合產權交易所 (略) 賬號:* 開戶行:招商銀行荊州分行營業部 | ||
保證金內容及處置方式 | 在掛牌截止后,經資格審核,如掛牌期滿只有一家符合受讓條件的意向受讓方產生,則采取協議的方式成交,該保證金直接轉為交易價款的組成部分。如掛牌期滿有兩家或以上符合受讓條件的意向受讓方產生,則該保證金直接轉為競價保證金。未能成為受讓方者,該保證金自辦理完退款手續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無息退還。 如因非轉讓方原因,出現以下任何一種情形時,意向受讓方所交納的全部保證金不予退還, (略) 將直接從該保證金中先扣 (略) 按約定應收取的全部產權交易費用,余額將作為對轉讓方的經濟賠償,經轉讓方書面申請后支付。若保證金不足以彌補轉讓方 (略) 的經濟損失,轉讓方 (略) 還有權進一步追究意向受讓方的法律和經濟責任: ①掛牌截止后,意向受讓方單方要求撤回受讓申請的; ②以協議方式轉讓的,意向受讓方在被確認為受讓方后不簽訂產權交易合同的; ③以網絡競價方式轉讓的,意向受讓方未按要求參與競價及應價, 或者在被確認為受讓方后不簽訂產權交易合同的。 除非轉讓方和受讓方另有明確約定,否則從產權交易合同生效時起,扣除交易費用后剩余的保證金自動轉為合同交易價款的一部分,保證金保證作用終止,合同雙方權利義務按合同約定履行。 | ||
轉讓方信息 | |||
轉讓方名稱 | (略) 國有資產運營服務中心 | ||
評估信息 | |||
評估機構 | 湖北華審資產評估土 (略) | ||
評估核準(備案)機構 | |||
核準(備案)日期 | |||
評估基準日 | 2023年5月25日 | ||
評估報告文號 | 鄂華審資評字【2023】077號 | ||
標的評估值(萬元) | 314.7100萬元 | ||
賬面凈值(萬元) | |||
經辦人聯系方式 | |||
交易機構 | 武漢光谷聯合產權交易所 (略) | ||
聯系人、聯系電話 | 呂經理 0716-* | ||
交易機構地址 | (略) 沙北 (略) 朗園22號樓3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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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