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縣專項法律顧問服務采購項目(第三包)成交結果公告
一、項目編號:AHHE-CG-*-3
二、項目名稱:金寨縣專項法律顧問服務采購項目(第三包)
三、成交信息
聯合體主體方供應商名稱:安徽凡平律師事務所
聯合體參加方供應商名稱:金寨縣南溪法律服務所
聯合體主體方供應商地址:安徽金寨縣梅 (略) (略) 金府花園10號
聯合體參加方供應商地址:金寨縣南溪鎮街道
成交金額:***萬元整(小寫:*.00元)
四、主要標的信息
服務類 |
名稱:金寨縣專項法律顧問服務采購項目(第三包) 服務范圍:服務鄉鎮單位:白塔畈鎮、全軍鄉、南溪鎮、雙河鎮、關廟鄉、斑竹園鎮(以上各鄉鎮均 (略) 各村);服務縣直單位:金寨縣 (略) 、金 (略) 、 (略) 金寨縣生 (略) 、金 (略) 、金 (略) 、金 (略) 、安徽省金寨第一中學、金 (略) 、金寨縣委黨校。 服務要求:按要求完成采購文件規定的各項服務內容。 服務時間:本次服務期限一年。采用一招三年模式,年度考核合格且服務標準相同情況下可續簽下一年合同,合同一年一簽,續簽最多兩次。 服務標準:按要求完成采購文件規定的各項服務內容。 |
五、評審專家名單:尹曉蕊、謝耀儒、許慶勝
六、代理服務收費標準及金額:
1、收費標準:詳見本項目采購文件前附表中代理服務費收費標準。
2、收費金額:*。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1個工作日。
八、其他補充事宜
(一)成交供應商的評審總得分: 92.00分 。本項目采用綜合評分法
(二)供應商認為成交結果使自己的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應知其權益受到損害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節假日休息)通過以下方式提出質疑:方式一,以書面形式向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提出質疑;方式二, (略) 公共資源電子交易系統向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在線提出,上傳質疑文件。
若質疑供應商對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的答復不滿意,可在規定時間內以書面形式向 金 (略) 政府采購管理股 提出投訴,地址: 金寨 (略) ,聯系電話: 0564-* 。
(三)質疑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財政部《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等法律法規,現將質疑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質疑材料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質疑人的名稱、地址、郵編、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2)采購人名稱、項目名稱、項目編號、包別號(如有);
(3)被質疑人名稱;
(4)具體的質疑事項、基本事實及必要的證明材料;
(5)明確的請求及主張;
(6)必要的法律依據;
(7)提起質疑的日期。
質疑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權書)簽字并加蓋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質疑的主體不是參與該政府采購項目活動的供應商;
(2)提起質疑的時間超過規定時限的;
(3)質疑材料不完整的;
(4)質疑事項含有主觀猜測等內容且未提供有效線索、難以查證的;
(5)對其他供應商的響應文件詳細內容質疑,無法提供合法來源渠道的。
九、凡對本次公告內容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系。
1.采購人信息
名 稱:金 (略)
地 址:金寨 (略) (略) 交口
聯系方式:0564-*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名 稱:安徽匯和 (略)
地 址:金寨 (略) 上海大廈23樓2309-2312室
聯系方式:0564-*
3.項目聯系方式
項目聯系人:奚 工
電 話:0564-*
十、附件
1.采購文件
2.無重大違法記錄聲明函、無不良信用記錄承諾函
3.中小企業聲明函
金寨縣專項法律顧問服務采購項目(第三包)成交結果公告
一、項目編號:AHHE-CG-*-3
二、項目名稱:金寨縣專項法律顧問服務采購項目(第三包)
三、成交信息
聯合體主體方供應商名稱:安徽凡平律師事務所
聯合體參加方供應商名稱:金寨縣南溪法律服務所
聯合體主體方供應商地址:安徽金寨縣梅 (略) (略) 金府花園10號
聯合體參加方供應商地址:金寨縣南溪鎮街道
成交金額:***萬元整(小寫:*.00元)
四、主要標的信息
服務類 |
名稱:金寨縣專項法律顧問服務采購項目(第三包) 服務范圍:服務鄉鎮單位:白塔畈鎮、全軍鄉、南溪鎮、雙河鎮、關廟鄉、斑竹園鎮(以上各鄉鎮均 (略) 各村);服務縣直單位:金寨縣 (略) 、金 (略) 、 (略) 金寨縣生 (略) 、金 (略) 、金 (略) 、金 (略) 、安徽省金寨第一中學、金 (略) 、金寨縣委黨校。 服務要求:按要求完成采購文件規定的各項服務內容。 服務時間:本次服務期限一年。采用一招三年模式,年度考核合格且服務標準相同情況下可續簽下一年合同,合同一年一簽,續簽最多兩次。 服務標準:按要求完成采購文件規定的各項服務內容。 |
五、評審專家名單:尹曉蕊、謝耀儒、許慶勝
六、代理服務收費標準及金額:
1、收費標準:詳見本項目采購文件前附表中代理服務費收費標準。
2、收費金額:*。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1個工作日。
八、其他補充事宜
(一)成交供應商的評審總得分: 92.00分 。本項目采用綜合評分法
(二)供應商認為成交結果使自己的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應知其權益受到損害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節假日休息)通過以下方式提出質疑:方式一,以書面形式向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提出質疑;方式二, (略) 公共資源電子交易系統向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在線提出,上傳質疑文件。
若質疑供應商對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的答復不滿意,可在規定時間內以書面形式向 金 (略) 政府采購管理股 提出投訴,地址: 金寨 (略) ,聯系電話: 0564-* 。
(三)質疑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財政部《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等法律法規,現將質疑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質疑材料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質疑人的名稱、地址、郵編、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2)采購人名稱、項目名稱、項目編號、包別號(如有);
(3)被質疑人名稱;
(4)具體的質疑事項、基本事實及必要的證明材料;
(5)明確的請求及主張;
(6)必要的法律依據;
(7)提起質疑的日期。
質疑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權書)簽字并加蓋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質疑的主體不是參與該政府采購項目活動的供應商;
(2)提起質疑的時間超過規定時限的;
(3)質疑材料不完整的;
(4)質疑事項含有主觀猜測等內容且未提供有效線索、難以查證的;
(5)對其他供應商的響應文件詳細內容質疑,無法提供合法來源渠道的。
九、凡對本次公告內容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系。
1.采購人信息
名 稱:金 (略)
地 址:金寨 (略) (略) 交口
聯系方式:0564-*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名 稱:安徽匯和 (略)
地 址:金寨 (略) 上海大廈23樓2309-2312室
聯系方式:0564-*
3.項目聯系方式
項目聯系人:奚 工
電 話:0564-*
十、附件
1.采購文件
2.無重大違法記錄聲明函、無不良信用記錄承諾函
3.中小企業聲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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