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文號:吉市礦交采掛字〔2023〕第7號)
(略) 自然資源局委托, (略) 公共資源交易 (略) (略) 紅石砬子鎮大陳木溝村北山建筑用玄武巖礦采礦權進行掛牌出讓(吉市礦交采掛字[2023]第7號),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出讓人
名稱: (略) 自然資源局
場所: (略) 金華路317號
二、礦業權交易平臺
名稱: (略) 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場所: (略) 船營區解放西路16號
三、出讓采礦權基本情況
項目名稱: (略) 紅石砬子鎮大陳木溝村北山建筑用玄武巖礦
開采礦種:建筑用玄武巖
地理位置:該礦 (略) 紅石砬子鎮大陳木溝村,行政區 (略) 紅石砬子鎮管轄。
面積:0.068平方千米,拐點坐標如下(2000國家大地坐標):
序號 | X | Y |
1 | *.13 | *.78 |
2 | *.29 | *.00 |
3 | *.69 | *.35 |
4 | *.39 | *.48 |
5 | *.39 | *.48 |
6 | *.71 | *.44 |
7 | *.00 | *.27 |
8 | *.08 | *.81 |
* | 520 | 409 |
資源儲量:323萬立方米(保有量)
開采標高:520米至409米
資源開發利用情況:已設 (略) (略) (略) 六合采石場為生產礦山,生產規模為10萬立方米/年,開采礦種為建筑用玄武巖,截止2022年底礦山保有控制資源量60萬立方米。
礦山地質環境保護及土地復墾要求:競得人取得成交確認書并公示期滿無異議后,需要編制《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方案》、《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土地復墾方案》、《環境影響評價報告》,并經評審或備案。
擬出讓年限:10.6年生產規模、開采方式、礦山服務年限等最終由經評審的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方案確定
起始價:268萬元
四、投標人/競買人的資質條件
1.競買人必須具備獨立的企業法人資格,并符合國家規定的資格條件,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通過“信用中國”網站http://**.cn或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http://**查詢)。 2.為了保證掛牌工作的順利實施,在審查競買人資格條件時,競買人需要提供:(1)企業法人營業執照;(2)企業開戶銀行出具的不低于268萬元的保函(投標保函或履約保函);(3)企業與地質、測量、安全等技術人員簽訂的勞務合同和技術人員證書。
五、出讓方式及交易的時間、地點
出讓方式:掛牌
掛牌時間:2023年05月08日—2023年05月22日2023年05月08日(8時30分)—2023年05月22日(9時)
地點: (略) 船營區解放西路16號( (略) 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六、獲取掛牌文件的途徑和申請報名的起止時間及方式
獲取掛牌文件的途徑:掛牌 (略) 公共資源交易網上下載獲取,本次出讓的詳細資料和具體要求,詳見出讓文件。
申請報名的起止時間:2023年05月08日—2023年05月18日
申請報名方式:1、交易地點: (略) 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略) 船營區解放西路16號);2、申請人需攜帶資質審查材料到915室提交競買申請并辦理交易事宜;3、如需競價,請于2023年05月22日9.00時到701開標室進行;4、本次掛牌活動簽訂成交確認書 (略) 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略) 船營區解放西路16號);5、本次掛牌交易受理時間節假日除外。
申請報名需提供的資料:1、企業法人營業執照;2、企業開戶銀行出具的不低于268萬元的保函(投標保函或履約保函);3、企業與地質、測量、安全等技術人員簽訂的勞務合同和技術人員證書。
七、確定中標人/競得人的標準和方法
本次交易項目的公告和其他交易文件 (略) 公共資源交易網獲取。 (一)競買人需在掛牌期間,按照公告規定的時間內提交競買申請書,掛牌期不少于10個工作日;(二)競買人的資質審查 競買人需提供如下材料:1、企業法人營業執照;2、企業開戶銀行出具的不低于268萬元的保函(投標保函或履約保函);3、企業與地質、測量、安全等技術人員簽訂的勞務合同和技術人員證書。 (三)符合資質條件的競買人,經交易中心書面確認后取得交易資格。 (四)取得交易資格的競買人需在掛牌期內完成報價,所報價格不得低于掛牌起始價;報價相同的,最先報價為有效報價;交易中心確認有效報價后,更新掛牌價。 (五)掛牌期限屆滿,宣布最高報價及其報價者。有兩個以上競買人報價的,詢問競買人是否愿意繼續競價。有愿意繼續競價的,通過現場競價確定競得人,現場競價方式以公告規定為準。 現場競價時如發生異議,以回放的現場影音資料為準,影音資料不能確定結果的,以主持人落槌為準。
八、風險提示
(一)違約責任 出讓人和交易機構不組織現場踏查。競買人應充分了解礦業權掛牌出讓風險,應當自行前往實地踏查(現場踏查費用自理),否則出現問題后果自負。并自行承擔由于國家政策調整帶來的風險。 1、競買人現場踏查后涉及占用林地的,自行到林業、土地等相關部門咨詢了解審批條件,否則出現問題后果自負。2、交易期間,競買人實施操縱、壟斷、惡意串通等違法行為,交易承辦方有權取消其競買資格。未按《采礦權掛牌出讓成交確認書》約定的時間簽訂礦業權出讓合同的視為違約,并承擔相應的經濟和法律責任,按照公共資源交易領域失信聯合懲戒要求處理。3、交易承辦方及其工作人員對該項交易無論采用任何方式所作的介紹及評論,均作為參考性意見,不構成對該項交易標的任何擔保。4、采礦涉及的用地、青苗、林地、道路及地面資產等問題,由采礦權競得人自行到相關部門辦理手續或與相關權益人協商解決,由此引發的一切后果及經濟法律責任,均由競得人自行承擔。5、因法律、法規規定或遇不可抗力等情況,需終止(中止)本次交易的,按相關規定辦理。6、競得人同意承擔礦區范圍內發生的一切地質風險,合理設計,使資源得到充分利用。 (二)風險提示 1、本次出讓采礦權屬原有已設采礦權外圍擴界出讓礦產資源,非新設采礦權,本次出讓資源儲量應與原采礦權一并辦理采礦許可證,不能單獨設立采礦權,不能單獨辦理采礦許可證。 2、若競得人為非原采礦權人,競得后則須與原采礦權人協商資源整合或辦理資產轉讓。礦山企業為達到擬新增資源儲量能夠開采的目的,對擬新增資源儲量的原采礦權人部分資產進行收購,對周邊安全影響范圍內的生產生活設施進行有償拆遷,非原采礦權人競得后則須與原采礦權人協商或者按照企業資產評估價值辦理資產轉讓和采礦權轉讓手續,對收購及拆遷涉及的費用合理補償并達成協議后方可辦理新采礦許可證。 3、礦產資源開采有不可預測的風險,競買人應充分了解采礦權現狀及地質條件等,充分評估投資風險,作出科學的投資分析和投資決策。競得人不得以地質資料中的儲量、開采條件及其它不可抗力等為由向出讓方提出退款、索賠等要求。競得人在礦山生產、開發利用過程中所產生的投資風險、采礦風險及安全風險等均自行承擔。 4、本次出讓采礦權勘查程度為資源儲量核實,除采坑及礦山施工的鉆孔(未取芯)揭露工程外,未實施其它勘查手段,存在一定風險。 5、原礦區范圍內資源儲量截止日期為2022年底。 6、競得人取得成交確認書并公示期滿無異議后,需要編制《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方案》、《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土地復墾方案》、《環境影響評價報告》,并經評審或備案。競得人應在申請資料準備齊全后, (略) 自然資源局申請辦理采礦登記,并在取得采礦許可證后方可實施開采活動。 7、有關該出讓項目采礦權生產和運輸過程中,所需要的用地、用林、用水、用電、公路、基礎設施、文物保護等方面的銜接工作,由競得人自行負責并依法取得或完善相關手續。
九、對交易礦業權異議的處理方式
參加本次采礦權掛牌交易活動的競買人對本次采礦權掛牌交易活動有異議,須在本次掛牌報價截止時間兩小時以前提供書面材料和證據,并經采礦權出讓方( (略) 自然資源局,地址: (略) 金華路317號) 審定后方予受理,以其他方式提出異議的均不受理。異議成立的,應中止或終止交易;異議不成立的,按程序繼續交易。
十、失信聯合懲戒提示
1、在本次采礦權出讓活動中以抬高競價為由向其他競買人勒索財物的,一經查實,其單位(包括法定代表人、主要股東等)將被列為失信懲戒備忘名。 2、出讓人通過“信用中國”和“國家企業信用公示系統”等網站查詢競得人(包括法定代表人、主要股東等)信用信息,對競得人信用情況進行審核,如發現競得人存在失信行為的,將取消其競得人資格 3、競得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視為競得人違約,將取消其競得人資格,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其單位(包括法定代表人、主要股東等)將被列為失信懲戒備忘名單。⑴逾期拒絕簽訂《采礦權掛牌出讓成交確認書》或《采礦權出讓合同》的;⑵提供虛假信息,隱瞞事實的;⑶在礦業權掛牌活動中存在其他違法違規情形的;⑷其他法律法規規定的公共資源交易領域的失信行為
十一、其他內容
(一)公告期不少于20個工作日,競買申請人應認真閱讀《礦業權出讓交易規則》(自然資規〔2023〕1號),充分了解礦業權掛牌出讓風險,并自行承擔由于國家政策調整帶來的風險。 (二)本次報價只接受競買人現場書面報價,不接受電話、郵寄、口頭等方式的報價。(三)不允許競買人以聯合競買的方式參加競買,嚴謹借用他人執照、資質參加競買; (四)公告內容如有變更, (略) 公共資源交易網等網站發布補充公告。(五)其它未盡事宜及本次掛牌異議的處理,可撥打以下投訴咨詢電話: 礦業權交易委托方: (略) 自然資源局 聯系電話、聯系人:0432-*、吳秋穎礦業權交易受托方: (略) 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聯系電話、聯系人:0432-* 沈闖 李季
本 (略) 自然資源局門戶網站、 (略) 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廳同時發布。
(略) 自然資源局
2023年04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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