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婺州 (略) :
你單位于2024年1月4日取得了 (略) 西溪街( (略) - (略) )拓寬改造工程的建設項目用地預審與選址意見書(證號:用字第(略)XS(略)號)。由于資金來源變化,批準類型由備案制改為審批制,因此重新立項辦理該項目用地預審與選址意見書,現將該項目用地預審與選址意見書注銷。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八條第二款、第七十條第一款第(四)項之規定,決定予以注銷,許可證件及其附件予以作廢。
特此公告。
(略) 自然資 (略)
2025年5月28日
剩余會員時長將自動延長
掃描添加客服微信
暫無歷史郵箱
使用微信掃一掃關注
“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