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實施松溪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國土空間規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現發布福建松溪經濟開發區城東園新型紡織標準化廠房項目三期征收土地預公告:
一、征收土地的范圍、目的
(一)擬征地面積:1.5614公頃。
(二)征地范圍:具體位置詳見規劃紅線圖。
(三)涉及的村集體經濟組織:河東鄉橫垅村(具體以土地現狀調查結果為準)。
(四)征地目的:本次征收集體土地用于福建松溪經濟開發區城東園新型紡織標準化廠房項目三期,為政府組織實施的成片開發建設需要,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條規定。
二、其他事項
擬于2024年4月7日至2024年4月20日,由河東鄉人民政府組織有關部門進行土地現狀調查,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積極予以支持配合。
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凡在擬征收土地范圍內搶栽、搶種、搶建等,一律不予補償。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河東鄉人民政府和橫垅村村民委員會所在地予以張貼,村集體經濟組織應及時將本公告內容通知被征地的單位和個人。
此次征地工作由河東鄉人民政府代表縣政府組織簽訂協議。
特此公告。
松溪縣人民政府
2024年4月7日
(此件主動公開)
松溪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4年4月7日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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