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稱 | 關于宿城區龍河鎮鎮區詳細規劃環境影響報告書的審查意見 | ||
索引號 | */2025-* | 分類 | 建設項目 環境監測、保護和治理 公示 |
發布機構 | 市 (略) | 公開日期 | |
文號 | 關鍵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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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效 |
宿環建管〔2025〕3號
(略) (略) 龍河鎮人民政府:
2024年9月12日, (略) 主持召開了《 (略) 龍 (略) 詳細規劃環境影響報告書》(以下簡稱《報告書》)審查會。有關部門代表和專家共6人組成審查小組(名單附后)對《報告書》進行了審查,形成審查意見如下:
一、龍河鎮隸屬 (略) (略) , (略) (略) 西南部。 (略) 龍河鎮人民政府于2019年啟動《 (略) 龍河新城 (略) 控制性詳細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工作。該報告書于2020年2月5日 (略) (略) 審查意見(宿環建管〔2020〕1號)。龍河新城 (略) 規劃面積618.75公頃,規劃范圍為: (略) — (略) 一線,北至同 (略) 南側環城水系,東至寧宿 (略) 輔道,南至 (略) 。其中龍河新城 (略) 規劃面積為134.51公頃,規劃范圍為: (略) 、 (略) 、 (略) 、南至347省道。規劃產業定位為:機電產業、綠色建材、紡織服裝產業及農產品深加工產業。
2023年6月,龍河鎮人民政府啟動了新一輪《 (略) 龍 (略) 詳細規劃》編制工作。根據本輪規劃,規劃范圍位 (略) 龍 (略) ,規劃范圍 (略) 、西至龍瑞家園、 (略) 、 (略) ,規劃面積約367.95公頃(5519.25畝)。龍 (略) 東部 (略) (略) 北側地塊,調整后龍河鎮工業園四至范圍為: (略) 、 (略) 、 (略) 、 (略) ,規劃面積為151.09公頃,規劃范圍與龍河鎮城鎮開發邊界一致。龍河鎮工業園規劃產業定位為:機電產業、綠色家居、紡織服裝產業及農產品深加工產業。
《報告書》在 (略) 發展歷程、開展環境現狀調查和開發現狀評價的基礎上,分析了《規劃》和相關上位規劃的協調性、識別了規劃實施的主要環境資源制約因素,預測和評價了《規劃》 (略) 域水、大氣、土壤、聲、生態環境的影響,論 (略) (略) 、規模、園區產業結構等方面的環境合理性,開展了環境風險評價、碳排放評價、公眾參與等工作,提出了規劃優化調整和減緩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建議、生態環境準入清單。
《報告書》基礎資料較翔實,評價內容較全面,《規劃》提出的優化調整建議和減緩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措施基本可行,評價結論總體可信。
二、從總體上看, (略) 范圍不涉及國家級生態紅線、省級生態空 (略) ,區域環境空氣中細顆粒物(PM2.5)、臭氧(O3)超標,環保基礎設施不完善,《規劃》實施后 (略) 域環境質量改善的壓力。 (略) 應依據《報告書》和審查意見,進一步優化《規劃》,強化各項環境保護對策與措施的落實,有效預防和減緩《規劃》實施可能帶來的不良環境影響, (略) 域生態環境安全。
三、對《規劃》優化調整和實施過程的意見
(一)《規劃》應堅持綠色發展、協調發展,落實國家、區 域發展戰略,突出生態優先、綠色轉型、集約高效,進一步優化 《規劃》 (略) 、發展規模、產業結構等, (略) 域國土空間規劃和生態 (略) 管控系統的協調銜接,進一步優化《 (略) 》、產業結構和發展規模, (略) 域環境風險,協同推進生態環境水平保護與經濟高質量發展。
(二)嚴格空間管控, (略) (略) 。鎮區開發建設應與地方國土空間規劃、“三區三線”相協調。工業園靠 (略) 位置盡量設置大氣污染物產生量較小的企業,減少大氣污染物對下風 (略) 的影響;建議規 (略) 內擬發展的工業按其性質進 (略) 安置,同類工業項目就近安置,合 (略) 內土地資源。居 (略) 、行政辦公用地與工業用地、倉儲用地之間設置不低于50m生態隔離帶,隔離帶防護綠地寬度不低于25m;同時建設項目根據環評要求設立相應的衛生防護距離。
(三)嚴守環境質量底線,根據國家和江蘇省、 (略) 關于大氣、水、土壤污染防治相關 (略) 域 (略) 管控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減少主要污染物和特征污染物的排放量,明確污染物排放總量管控要求, (略) 域環境質量持續改善;強化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控措施, (略) 域地下水、土壤環境質量不受影響;加強危廢全生命周期的管理,完善配套防控措施。
(四)加強源頭治理,協同推進減污降碳。嚴格落實生態環境準入清單(附件2),禁止引進生產工藝落后、不符合國家和地方產業政策的項目。加強企業特征污染物排放控制,建設高效治理設施,強化精細化管控。新建、改建、擴建項目應取得龍河鎮人民政府同意入園書面文件,采用先進的技術和設備,清潔生產水平應達到國內同行業先進水平。嚴控高耗能、高排放項目入園。非主導產業項目可引進質態較好的輕污染項目,并 (略) 內主導產業產生不利影響。
(五)完善環境基礎設施,提高基礎設施運行效能。完善 (略) 建設,適時啟動龍河 (略) 理廠擴建項目。加快推進固體廢物減量化、資源化、 (略) 置,園區內危險廢物的收集、貯存要符合國家《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要求,防止產生二次污染。危險廢物送有資 (略) 置。
(六)健全環境風險防范體系, (略) 環境管理能力建設。健全環境管理機構, (略) 域防控體系, (略) 域環境監管、應急聯動,定期組織應急演練。建立突發環境事件隱患排查長效機制,定期排查突發環境事件隱患,建立隱患清單并督促整改到位, (略) 域環境安全。嚴格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三同時”制度、排污許可制度。
(七)建立健全環境監測監控體系。開展包括環境空氣、地表水、地下水、土壤、底泥等環境要素的長期跟蹤監測與管理。 (略) 域跟蹤監測情況,動態 (略) 建設規模和時序進度,優化生態環境保護措施, (略) 域環境質量不惡化。
(八)在《規劃》實施過程中,適時開展環境影響跟蹤評價。《規劃》調整時應重新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
四、擬進入規 (略) 的建設項目,應結合規劃環評提出的指導意見做好環境影響評價工作,落實規劃環評提出的空間管控、污染物排放、環境準入等要求,加強與規劃環評的聯動。規劃環評中環境協調性分析、環境現狀、污染源調查等符合要求的資料供建設項目共享,項目環評相應評價可結合實際情況予以簡化。
附件:1.《 (略) 龍 (略) 詳細規劃環境影響報告書》審查小組成員名單
2. (略) 龍 (略) 詳細規劃生態環境準入清單
(略) (略)
2025年1月24日
附件1
《 (略) 龍 (略) 詳細規劃環境影響報告書》審查小組成員名單
姓名 | 職務/職稱 | 工作單位 |
魏靈俠 | 高工 | 江蘇 (略) (略) |
蔣克彬 | 高工 | 南京海 (略) |
劉鑫 | 高工 | 江蘇 (略) |
陳志軍 | 副局長 | (略) 發 (略) |
王韜 | 副局長 | (略) 自然資 (略) (略) |
張雅雪 | 高工 | (略) 宿城 (略) |
附件2
(略) 龍河鎮工業園生態環境準入清單
類別 | 環境準入要求 | |||
主導產業 | 主導產業為機電產業、綠色家居、紡織服裝產業及農產品深加工產業 | |||
產 業 準 入 要 ?求? | 紡織化纖 | 17紡織業 | 171棉紡織及印染精加工 | 禁止排放印染廢水項目 |
172毛紡織及染整精加工 | ||||
173麻紡織及染整精加工 | ||||
174絲絹紡織及印染精加工 | ||||
175化纖織造及印染精加工 | ||||
176針織或鉤針編織物及其制品制造 | ||||
177家用紡織制成品制造 | ||||
178產業用紡織制成品制造 | ||||
18紡織服裝、服飾業 | 181機織服裝制造 | |||
182針織或鉤針編織服裝制造 | ||||
183服飾制造 | ||||
綠色家居 | 20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業 | 201木材加工 | 禁止使用溶劑型涂料、高VOCs溶劑型粘膠劑的建設項目;禁止使用濕法纖維板生產工藝; | |
202人造板制造 | ||||
203木質制品制造 | ||||
204竹、藤、棕、草等制品制造 | ||||
21家具制造業 | 211木質家具制造 | 禁止使用溶劑型涂料、高VOCs溶劑型粘膠劑的建設項目; | ||
212竹、藤家具制造 | ||||
213金屬家具制造 | ||||
214塑料家具制造 | ||||
219其他家具制造 | ||||
29橡膠和塑料制品業 | 291橡膠制品業 | 禁止2914再生橡膠制造 | ||
292塑料制品業 | 禁止塑料廢舊粒料 (略) 理及再生塑料作為原料的塑料制品項目;禁止使用高VOCs溶劑型涂料 | |||
30非金屬礦物制品業 | 301水泥、石灰和石膏制造 | 禁止水泥、石灰制造項目 | ||
302石膏、水泥制品及類似制品制造 | / | |||
303磚瓦、石材等建筑材料制造 | / | |||
304玻璃制造 | 禁止3041平板玻璃制造 | |||
305玻璃制品制造 | / | |||
306玻璃纖維和玻璃纖維增強塑料制品制造 | / | |||
307陶瓷制品制造 | / | |||
308耐火材料制品制造 | / | |||
309石墨及其他非金屬礦物制品制造 | / | |||
31黑色金屬冶煉和壓延加工業 | 311煉鐵 | 禁止 | ||
312煉鋼 | 禁止 | |||
313鋼壓延加工 | 禁止電鍍工藝;禁止使用高VOCs溶劑型涂料 | |||
32有色金屬冶煉和壓延加工業 | 321常用有色金屬冶煉 | 禁止 | ||
322貴金屬冶煉 | 禁止 | |||
323稀有稀土金屬冶煉 | 禁止 | |||
324有色金屬合金制造 | 禁止電鍍工藝;禁止使用高VOCs溶劑型涂料 | |||
325有色金屬壓延加工 | 禁止電鍍工藝;禁止使用高VOCs溶劑型涂料 | |||
33金屬制品業 | 331結構性金屬制品制造 | 禁止電鍍工藝;禁止使用高VOCs溶劑型涂料 | ||
332金屬工具制造 | ||||
333集裝箱及金屬包裝容器制造 | ||||
334金屬絲繩及其制品制造 | ||||
335建筑、安全用金屬制品制造 | ||||
336金 (略) (略) 理加工 | ||||
337搪瓷制品制造 | ||||
338金屬制日用品制造 | ||||
339鑄造及其他金屬制品制造 | 禁止新增鑄造產能;禁止電鍍工序;禁止使用高VOCs溶劑型涂料 | |||
41其他制造業 | 411日用雜品制造 | 禁止電鍍工序;禁止使用高VOCs溶劑型涂料 | ||
機電產業 | 34通用設備制造業 | 341鍋爐及原動設備制造 | 禁止電鍍工序;禁止使用高VOCs溶劑型涂料 | |
342金屬加工機械制造 | ||||
343物料搬運設備制造 | ||||
344泵、閥門、壓縮機及類似機械制造 | ||||
345軸承、齒輪和傳動部件制造 | ||||
346烘爐、風機、包裝等設備制造 | ||||
347文化、辦公用機械制造 | ||||
348通用零部件制造 | ||||
349其他通用設備制造業 | ||||
35專用設備制造業 | 351采礦、冶金、建筑專用設備制造 | 禁止電鍍工序;禁止使用高VOCs溶劑型涂料 | ||
352化工、木材、非金屬加工專用設備制造 | ||||
353食品、飲料、煙草及飼料生產專用設備制造 | ||||
354印刷、制藥、日化及日用品生產專用設備制造 | ||||
355紡織、服裝和皮革加工專用設備制造 | ||||
356電子和電工機械專用設備制造 | ||||
357農、林、牧、漁專用機械制造 | ||||
358醫療儀器設備及器械制造 | ||||
359環保、郵政、社會公共服務及其他專用設備制造 | ||||
36汽車制造業 | 361汽車整車制造 | 禁止電鍍工序;禁止使用高VOCs溶劑型涂料 | ||
362汽車用發動機制造 | ||||
363改裝汽車制造 | ||||
364低速汽車制造 | ||||
365電車制造 | ||||
366汽車車身、掛車制造 | ||||
367汽車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 ||||
(略) 、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運輸設備制造業 | (略) 運輸設備制造 | 禁止電鍍工序;禁止使用高VOCs溶劑型涂料 | ||
(略) 軌道交通設備制造 | ||||
373船舶及相關裝置制造 | ||||
374航空、航天器及設備制造 | ||||
375摩托車制造 | ||||
376自行車和殘疾人座車制造 | ||||
377助動車制造 | ||||
3 (略) 休閑車及零配件制造 | ||||
379潛水救撈及其他未列明運輸設備制造 | ||||
38電氣機械和器材制造業 | 381電機制造 | 禁止電鍍工藝;禁止使用高VOCs溶劑型涂料 | ||
382輸配電及控制設備制造 | ||||
383電線、電纜、光纜及電工器材制造 | ||||
384電池制造 | 禁止3843鉛蓄電池制造 | |||
385家用電力器具制 | 禁止電鍍工藝 | |||
造 | 禁止使用高VOCs溶劑型涂料 | |||
386非電力家用器具制造 | ||||
387照明器具制造 | ||||
389其他電氣機械及器材制造 | ||||
40儀器儀表制造業 | 401通用儀器儀表制造 | 禁止電鍍工藝;禁止使用高VOCs溶劑型涂料 | ||
402專用儀器儀表制造 | ||||
403鐘表與計時儀器制造 | ||||
404光學儀器制造 | ||||
405衡器制造 | ||||
409其他儀器儀表制造業 | ||||
41其他制造業 | 419其他未列明制造業 | 禁止電鍍工藝;禁止使用高VOCs溶劑型涂料 | ||
43金屬制品、機械和設備修理業 | 431金屬制品修理 | 禁止電鍍工藝;禁止使用高VOCs溶劑型涂料 | ||
432通用設備修理 | ||||
433專用設備修理 | ||||
(略) 、船舶、航空航天等運輸設備修理 | ||||
436儀器儀表修理 | ||||
439其他機械和設備修理業 | ||||
39計算機、通信和其他電子設備制造業 | 391計算機制造 | 禁止使用高VOCs溶劑型涂料、油墨、清洗劑、粘膠劑 | ||
392通信設備制造 | ||||
393廣播電視設備制造 | ||||
394雷達及配套設備制造 | ||||
395非專業視聽設備制造 | ||||
396智能消費設備制造 | ||||
397電子器件制造 | ||||
398電子元件及電子專用材料制造 | ||||
399其他電子設備制造 | ||||
農產品加工 | 13農副食品加工業 | 131 谷物磨制 | / | |
132 飼料加工 | / | |||
133 植物油加工 | 禁止 | |||
134 制糖業 | 禁止 | |||
135 屠宰及肉類加工 | 禁止屠宰項目 | |||
136 水產品加工 | / | |||
137 蔬菜、菌類、水果和堅果加工 | / | |||
139 其他農副食品加工 | / | |||
(略) 約束 | 1、各類開發建設活動應符合國土空間規劃和環境保護相關法定規劃等管理要求。 | |||
2、嚴格落實《限制用地項目目錄(2012 年本)》、《禁止用地項目目錄(2012 年本)》、《江蘇省限制用地項目目錄(2013 年本)》、《江蘇省禁止用地項目目錄(2013 年本)》中有關條件、標準或要求。 | ||||
3、優 (略) 和結構,規劃工業用地與周邊居住用地設置 50 米空間隔離帶。 | ||||
4、禁止發展的產業項目一律不得供地。 | ||||
污染物排放管控 | 大氣污染物:二氧化硫3.73噸/年、煙(粉)塵24.639噸/年、氮氧化物5.326噸/年、揮發性有機物4.284噸/年。 | |||
(略) 理廠廢水污染物(排放量):廢水量178.*立方米/年,COD89.928 噸/年、氨氮7.194 噸/年、總磷0.899 噸/年。 | ||||
環境風險防控 | 1、園區應建立環境風險防控體系,并 (略) 域建立應急聯動響應體系,實行聯防聯控。 | |||
2、制定并 (略) 相關建設項目環境風險防范措施和事故應急預案,并定期演練,防止和減輕事故危害。 | ||||
3、加強平時演練,園區應加強對各企業風險源的監控,定期檢查。 | ||||
4、嚴格 (略) 項目,禁止生產工藝及設備落后、風險防范措施疏漏、抗風險性能差的 (略) 。 | ||||
5、生產、使用、儲存危險化學品或其他存在環境風險的企業事業單位,應當采取風險防范措施,并根據《企業事業單位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備案管理辦法(試行)》的要求編制環境風險應急預案,防止發生環境污染事故。 | ||||
資源開發要求 | 1、單位工業增加值新鮮水耗不高于8立方米/萬元,同時達到國家及江蘇省最嚴格水資源管理考核要求。 | |||
2、本輪規劃范圍總土地面積為369.6公頃,其中建設用地367.95公頃,工業用地151.09公頃。在規劃期內,需對工業用地加以嚴格控制,在保證單位工業用地面積工業增加值大于3億元/平方公里的前提下,工業用地不得突破 151.09公頃。 | ||||
3、行業企業清潔生產水平達到國內清潔生產先進水平及以上要求。 | ||||
4、相關主管部門的其它要求。 | ||||
5、按照國家、江 (略) 最新的管理要求、法律法規動態更新。 |
抄送: (略) 宿城 (略) 、 (略) (略) 發 (略) 、 (略) 自然資 (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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