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州珠江電廠2×600MW級煤電環保替代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等,按照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我局擬對該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作出審查。為體現公開、公正的原則,強化公眾參與,現將該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期為 2024年12月 23日至 2024年12月27日(5個工作日),如有意見,請在公示期內來信或 (略) 反映。
聯系地址: (略) (略) 華夢街6號中國鐵建環球中心5號樓4樓402,郵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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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證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自公示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建設單位及有關利害關系 (略) 擬作出的決定提出聽證申請。
項目名稱 | 廣州珠江電廠2×600MW級煤電環保替代項目 |
建設地點 | 廣東廣 (略) |
建設單位 | (略) |
項目概況 | 廣州珠江電廠位 于廣 (略) 珠江口?岸,原有的 4 x 3 0 0 M W 亞 臨 界 燃 煤 汽 輪 發 電 機 組 分 兩 期 建 成 , 一期 工 程 1#、2#機組裝機容量為2×300MW,二期工程3#、4#機組裝 機容量為2×300MW,經過改造后的總裝機容量為 1280MW。 一、 二期工程及各期技術改造均已取得環評批復文件并通過 竣工環保驗收。年設計利用小時數7000h。 2024 年9 月20 日, (略) 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印發 《廣 州 市 發 展 和 改 革 委 員 會 關 于 廣 州 珠 江 電 廠 2 × 6 0 0 M W 級 煤電環保替代項目核準的批復》(穗發改核準(2024)38 號), 同 意 建 設 廣 州 珠 江 電 廠 2 x 6 0 0 M W 級 煤 電 環 保 替 代 項 目 (以 下稱本項目)。 廣州珠江電廠擬拆除現有4x320MW 級燃煤發電機組,在原址等容量替代建設2x600MW 級超超臨界二次再熱燃煤 機組。拆除 工程不在此次評價范圍內。 |
環評機構 | 中國電力工 (略) 華 (略)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環境影響及污染防范措施 (一)施工期高峰施工人員2400 人,生活 (略) 設施。施工場地設置移動式廁所,定期由環衛部?清掏。泥 漿水 、機械設備運轉的冷卻水和清洗廢水等經隔油、 (略) 理后回用于施工。 (二 ) 施 工期 揚 塵 控 制 措 施 : 落 實 《廣 州 市 建 設 工 程 揚 塵 防治“6 個100%”管理標準細化措施》中的“6 個100%”揚塵 防治措施;土石方開挖作業盡量避開大?天氣,物料、土方 運輸?輛采取密閉及防灑落措施,合理規劃運輸?輛行走線 路及時間。 (三)盡量選用低噪聲、振動的施工機械設備,合理安排施 工 布 置 和 施 工 工 序 ; 盡 量 避 免 高 噪 音 施 工機 械 和 設 備 同 時 運作,合理布置高噪聲的施工設備; (略) 進出口設置限速標志,加強運輸?輛的管理。 (四)建筑垃圾交由管理部?制定地點排放。現有設備拆除前 (略) 內鋪設隔離措施,拆除的廢舊設備由專業回收 單 (略) 置,廢油及含油廢抹布、手套等危險廢物交有資 (略) 理處置。生活垃圾由環衛部?統 (略) 理。 二、營運期大氣環境影響及污染防范措施 (一)本項目鍋爐采用低氮燃燒器,煙 (略) 理流程為 “ S CR 脫 硝 + 電 除 塵 + M G G H + 石 灰 石 - 石 膏 濕 法 脫 硫+MGGH,每臺鍋爐設置一 (略) 理裝置。其中:SCR 裝 置入口NOx濃度控制在250mg/m’,SCR脫硝系統催化劑按 “2+1” 模式布置,采用尿素水解法制備脫硝還原劑,脫硝 效 率 不 低 于 8 6 % ;石 灰 石 一 石 膏 濕 法 脫 硫 裝 置 按 一爐 —塔 設 置,煙氣在吸收塔內脫硫凈化后,經煙氣換熱器(MGGH)升溫后排放,脫硫效率不低于99%;采用低低溫靜電除塵器+ 脫 硫 除 霧 附 加 除 塵 ,綜 合 除 塵 效 率 不 低 于 9 9 . 9 8 5 % ; 采 用 S C R 煙氣脫硝+低低溫電除塵器+石灰石- 石膏濕法脫硫協同脫汞, 除汞效率不低于70%。兩臺鍋爐廢氣經綜合治理后,經1座2 1 0 m 高 雙 管 集 束 排 氣 筒 排 放 (D A 0 0 1 ) 。 (二)每臺機組凈煙氣排放煙道 上安裝煙氣自動連續監測裝置(CEMS),用以監測煙氣中SO2、NOx、煙塵的排 放量及排放濃度,同步監測煙氣排放測量參數。 (三)帶式輸送機地上部分棧橋采用全封閉棧橋。煤倉層 電動犁式卸料器落料管上部設護罩,下部裝設帶重錘塊的擋 板,原煤斗配置布袋除塵器。灰庫 、石灰石倉 、渣 、裝運 站 (碎煤機室)、煤倉間均采用密閉結構,各庫 (倉)頂均 設置布袋除塵器,粉塵經布袋 (略) 理后排放;其中煤倉 間 設 1 2 個 5 1 m 高 排 氣 筒 (D A 0 0 2 ~D A 0 1 3 ) 、 裝 運 站 (碎 煤機室)設1個38m高排氣筒(DA014)、石灰石倉設2 個32.5m 高排氣筒(DA015~DA016)、灰庫設3 個27m高排氣筒(D A 0 1 7 ~D A 0 1 9 ) 、 渣 倉 設 2 個 6 m 高 排 氣 筒 (D A 0 2 0 ~ DA021)。 本項目除灰采用正壓氣力輸送,每臺爐設1 套干式排渣 機系統。灰渣采用封閉式?輛進行運輸。事故備用 (略) 分塊使用,日常運行灰面定期噴酒、碾壓,臨時灰面采取覆蓋、粉煤灰固化劑等降塵措施;完工的作業面及時覆土綠化。 (四)報告書采用 《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大氣環境》(HJ2.2-2018)中的預測模式進行大氣環境影響預測分析。 根據預測結果,正常排放情況下,SO2、NO2、PMIo、PM2.5、汞平均質量貢獻值最大占標率分別為3. 37%、10. 14%、 12.52%、12.53% 、0.26%。疊加背景值后,環境空氣保 (略) 的SO2、PMI0、PM2.5 平均環境質量濃度最大占標率分別 為 3 7 . 4 8 % 、3 9 . 8 7 % 、7 3 . 0 7 % 。非 正 常 排 放 情 況 下 ,S O 2 、N O z 、 PMio 平均質量貢獻值最大占標率分別為 10. 78%、72.43%%、6.96%。 本項目無需設置大氣環境防護距離。 (五)本項目采取的廢氣污染預防技術、末端治理技術屬 可行技術。在嚴格落實報告書提出的生產工藝廢氣收集 、治 理措施的情況下,本項目生產工藝廢氣排放不會對周圍環境造成明顯影響。 營運期地表水環境影響及污染防范措施 (一)本項目排水雨污分流,廢 (略) 理。 (二)本項目員工生活污水經三級化 (略) 理后,排入 市 (略) 排入南 (略) 理 (略) 理,達標排放。 (三 ) 本 項 目 建 設 1 套 設 計 處 理 能 力 1 0 0 m 3 h 的 工業 廢 (略) 理系統,采用“酸堿中和+混凝沉淀+過濾”處理工藝。 主廠房雜用水、凝 (略) 理系統再生正洗反洗廢水等經常性廢水以及鍋爐化學清洗排水 、鍋爐啟動素水(減溫水)、 空預器清洗廢水等非經常性排水,酸 (略) 初期雨水等經 工業廢 (略) (略) 理后,全部回用 于脫硫系統工藝用 水,不外排。 (四)本項共配置2 (略) 理能力10m3/h (略) 煙氣 蒸發器,脫硫廢水、精處理再生高鹽廢水經煙氣 (略) 理 后,結晶物或固體鹽隨煙氣進入靜電除塵器入口前的高溫煙 道,引入靜電除塵器進 一 (略) 理。 (五)輸煤系統產生的含煤廢水依托廣州發展燃料港口 有限公司含 (略) 理系統( (略) 理能力200t/h,采用電 (略) 理技術)處理后全部回用。 (六)本項目溫排水排入珠江??水道。根據報告書預測 結果,本項目不同工況溫排水對所在海域潮流動力環境的影 響范圍及溫升包絡線主要集中于溫排水口附近海域,最大溫 升擴散面積4 1 .69hm2,擴散距離 150 0m ;夏季溫排水引起溫 升≥3° C的全潮最大影響范圍為4.95hm2,1°C溫升線未進入獅 子洋- ??-蕉?水道重要河口和廣州南沙大?山地方級地質 自然公園 (大?島海水 (咸淡水)?產卵 (略) )等環境 敏感目標。 根據廣東省 (略) (天地圖)衛星圖資 料,南沙坦頭村重要灘涂及淺海水域生態保 (略) 內的紅 樹林分布呈現向外增?趨勢。 本項目溫排水造成的生物損失量為 :?卵4.429x106粒/ 年,仔?2.394×106尾/ 年,游泳動物20.688kg/年;卷載效應 造成的生物損失量為:?卵5.485×108粒/ 年,仔?2.534×108 尾1年。 本項目通過對循環溫排水系統的取水 (略) 、攔污 柵及移動清污機;盡量降低取水速度,盡量使取水產生的水 流變化呈水平方向;在取水口附近裝設氣泡發生器,驅趕浮 游生物等措施,盡量減少卷載效應對生物的不利影響。本項 目同時采取人工增殖放流、跟蹤監測等生態補償措施。 本項目建設不會改變鄰近海域的控制性動力因素,所引 起的潮汐、潮流 (略) 域水文動力環境的影響較小,對漁 業資源及周邊環境敏感目標影響較小,不會對南沙坦頭村重 要灘涂及淺海水域紅樹林產生明顯不利影響。 營運期噪聲環境影響及污染防范措施 (一)本項目主要噪聲源聲壓級75 ~130dB(A)。本項目選 用低噪聲生產設備;汽機房、除氧間、煤倉間廠房以及空壓 機房、循環水泵房、漿液循環泵房、工 (略) 理站 、轉運 站 (碎煤機室)等廠房均采用封閉式圍護結構,使用隔聲? 窗,設備使用隔聲罩、基礎隔振措施;一次?機、送?機、 引?機?口配套消聲器,并加裝隔聲罩,?道采用隔聲阻尼 包扎;短時 、偶發的鍋爐排汽噪聲采用高壓排汽放空消聲器。 (二)根據報告書的噪聲影響預測結果,在采取上述綜合 降噪減振措施后,本項目各邊界晝、夜間噪聲貢獻值滿足《工 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略))3類標準。 本項目生產噪聲排放不會對周邊聲環境造成明顯影響。 七、營運期地下水環境影響及污染防范措施 (一)本項目地 (略) 防控。危廢暫存間、事故油池、 工 (略) 理區廢水貯存池為重點污 (略) ,工 (略) ( (略) (略) 域)、 (略) 為一般污 (略) ,其余 區域為簡單污 (略) 。危廢暫存間下游含水層設置監控 井,并建立地下水環境影響跟蹤監測計劃和跟蹤監測制度。 (二)報告書主要考慮等事故油池、工 (略) 理區泄露 情況下對地下水的環境影響分析。根據報告書預測結果,泄 露后30 (略) (略) 石油類指標均滿足參照標準 《生活 飲 用 水 衛 生 標 準 》 (G B 5 7 4 9 - 2 0 2 2 ) 限 值 要 求 。 八、營運期土壤環境影響及污染防范措施 (一)本項目采取的土壤污染防護措施:采取廢氣污染控 制措施,各區域按要求采取防滲措施等。 (二)根據報告書對電廠煙氣排放的重金屬汞沉降的預 測結果,本項目建成后20 年內,大氣評價范圍內最大落地 濃度點土壤中汞的累計值滿足《土壤環境質量農用地土壤? 險管控標準(試行)》(GB15 618-2018)土壤污染篩選值標準要求。 九、營運期固體廢物環境影響及污染防范措施 (一)粉煤灰、爐渣、脫硫石膏等交由廣州發展環保建材 有限公司綜合利用。含油廢液 、廢脫硝催化劑、廢包裝物、 廢燈管、廢礦物油、廢濾芯、廢鉛酸蓄電池、實驗室廢液、 實驗室廢棄物、廢樹脂等作為危險廢物交有資 (略) 理處 置。辦公生活垃圾交由環衛部?統 (略) 理。 (二)危廢暫存間做好擋雨擋?、防腐、防滲措施,?口 設置圍堰,危險廢物分類存放,并按要求設置警示及識別標 志。 評估認為:營運期固體廢物環境影響分析結論基本可 信,污染防范措施基本可行。 十、營運期電磁環境影響分析 報告 書采用類比預測的方法進行升壓站電磁環境影響 分析,根據報告書預測結果,本項目升壓站廠界的工頻電場 強度、工頻磁場強度均滿足 《電磁環境控制限值》(G B 8 7 0 2 - 2 0 1 4 ) 要 求 。 |
公眾參與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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