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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統發布時間: *** 15:43
西昌 (略)
關于蒼穹 (略) 對
《西昌 (略) 西 (略) 數據庫和管理信息平臺服務二次采購項目》的質疑答復
供應商:蒼穹 (略)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區武科西路 (略) 智谷B區四棟2單元5樓
聯系人:楊元波
聯系電話: ***
法定代表人:趙曉方
被質疑人:西昌 (略)
地 址:西昌保安金融大廈三樓 西昌市公共資 (略)
聯系人:冉女士
聯系電話: ***
蒼穹 (略) 因認為《西昌 (略) 西 (略) 數據庫和管理信息平臺服務二次采購項目(招標編號: *** )》的采購結果使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于 * 年2月 (略) 提交書面質疑,我中心于 * 年 (略) 質疑函并依法予以受理。
質疑事項:1、評審專家評審有誤導致評標結果改變。貴公司認為專家對評分標準第3條的打分應多加3.75分。因該質疑涉及評審內容,我中心積極組織原評標小組協助答疑如下:
1、 (略) 對我單位組織的采購活動的參與。
2、關于 (略) 的回復詳見附件1.
3、質疑事項1:
3.1本項 (略) 數據庫和管理信息平臺服務采購,提供軟件著作權登記證書作為對供應商的評分標準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略) (略) 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符合《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 (略) 令第87號)第五十五條 “評審因素的設定應 (略) 提供貨物服務的質量相關,包括投標報價、技術或者服務水平、履約能力、售后服務等。資格條件不得作為評審因素。評審因素應當在招標文件中規定”的要求。
3.2本項目評審標準中著作權登記證應與采購需求相適應,與服務質量、履約能力密切相關方可得分,貴公司提供的著作權登記證書中“ (略) 管理系統v5.0”符合招標文件評分標準中功能類似“宅基地管理信息系統”類,得0.75分,“蒼穹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平臺v1.0”符合招標文件評分標準中功能類似“不動產登記管理系統”類,得0.75分;其余6類著作權登記證與招標文件規定的類似功能不相適應,不能證明與本項目質量及履約相關,評審專家嚴格按照本次采購需求及招標 (略) 評審, (略) 理,評審結果無誤。故質疑事項不成立。
綜上,質疑人質疑事項不成立。 (略) 94號令《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第十六條“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認為供應商質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對中標、成交結果構成影響的,繼續開展采購活動;”之規定,繼續開展采購活動。質疑人對本質疑答復不滿意的,可以在質疑答復期滿十五個工作日內 (略) 門依法提起投訴。感謝 (略) 工作的支持。
西昌 (略)
* 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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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