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名稱:裝配式構件技改項目
建設地點: (略) 如城街道城西大道318號, (略) 現廠址內。
建設單位: (略)
環評編制技術單位: (略)
項目概況: (略) 場需求,將約1450噸H型鋼結構件涂料由水性漆調整為油性漆,全廠產品產能不變,仍為年產勁性鋼結構件#噸、大跨度鋼結構件#噸、裝備式輕質隔墻板#m2。
該項目必須嚴格執行“三同時”制度,按申報的原料、工藝及規模等組織生產,認真落實《報告表》所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切實做好以下污染防治工作:
1、廢水治理。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則規范 (略) 內雨水集排系統、污水收集系統;清(沖)洗廢水經沉淀 (略) 理后回用于生產;生活污水經化 (略) 理,尾水達到達到《污水綜合排放標準》(#)中的三級標準及相關參照標準 (略) (略) ,委 (略) 理;后期雨水的排放應符合江蘇省地方管理要求(參照《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中Ⅲ類標準限值)。
2、廢氣治理。噴涂、晾干廢氣收集經漆霧氈+干式漆霧過濾器+二級活性炭吸 (略) 理,危廢庫廢氣收集經二級活性炭吸 (略) 理,尾氣達到《表面涂裝(工程機械和鋼結構行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32/4147-2021)、《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DB32/4041-2021)等相關標準后排放;有組織工藝廢氣排氣筒高度不低于15米;加強生產管理,減少廢氣無組織排放,廠內車間外揮發性有機物應達到《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DB32/4041-2021)表2相關標準限值。
3、噪聲治理。優選低噪聲設備和優化車 (略) ,高噪聲設備遠離居民,并采取屏障隔聲等降噪措施,確保廠界噪聲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中3、4(東、西)類標準,且不得降低周圍環境敏感點聲環境質量。
4、 (略) 置。按“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的原則,規范落實各類固體廢物特別是危險廢物的收集、處置和綜合利用措施,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危險廢物暫存場所應符合《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及相關環境管理要求。
公示時間:自公布之日起,3個工作日。
公眾反饋意見聯系方式:0513-#,郵箱:*@*26.com
聽證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告起3個工作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上述擬作出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批復決定要求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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