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漳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拍賣出讓公告
臨國土資告字[2024]17號
經臨漳縣人民政府批準,臨漳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決定公開拍賣出讓1(幅) 地塊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拍賣出讓地塊的基本情況和主要規劃指標要求:
宗地編號 | 位 置 | 土 地 面 積(㎡) | 土地用途 | 開發程度 | 主要規劃指標要求 | 出讓 年限 (年) | 起拍價(萬元) | 增價 幅度 (萬元) | 競買保 證金 (萬元) | |||||
容積率 | 建筑 密度 (%) | 綠地率(%) | 豎向界限 | |||||||||||
上限 (m) | 下限(m) | 高差(m) | ||||||||||||
*-1 | 臨漳縣鄴都工業園區魏峰線與講武大街交叉口東北角 | *.29 | 教育科研用地 | 凈地條件出讓 | 0.8≤A≤1.5 | ≤45 | ≥30 | 54 | -10 | 64 | 50 | 3990 | 50 | 1000 |
二、滿足拍賣出讓文件要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組織(除法律另有規定者外)均可申請參加,申請人可單獨書面申請,也可以聯合競買。
三、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拍賣出讓采用增價拍賣方式,按照價高者得的原則確定競得人。
四、本次拍賣出讓的詳細資料和具體要求,見拍賣出讓文件。申請人可于2024年9月4日至 2024年9月24日到臨漳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索取拍賣出讓文件。
五、申請人可于2024年9月4至 2024年9月24日到臨漳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提交書面申請。交納競買保證金的截止時間為2024年9月24日16時30分。經審核,申請人按規定交納競買保證金、具備申請條件的,將在 2024年9月24日17時30分前確認其競買資格。
六、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拍賣活動定于2024年9月26日上午10時在臨漳縣行政審批局三樓第一開標室舉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項:
(一)申請人需全面閱讀有關本次拍賣出讓文件,如有疑問可向我局咨詢。申請一經受理確認后,即視為競買人對本次拍賣出讓文件及地塊現狀無異議并全部接受,并對有關承諾承擔法律責任。
(二)地塊開發程度為:凈地條件出讓。
(三)建設指標及內容詳見*-1號地塊規劃設計條件(編號:邯臨規劃*號)。
(四)出讓金繳納;地塊成交后,出讓人與競得人當場簽訂《成交確認書》,競買保證金轉為地塊出讓定金,10個工作日內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簽訂合同后一個月內繳納土地出讓金50%首付款,剩余50%連同銀行利息,于一年內繳清。(具體數額以稅務系統計算為準)。
(五)本次拍賣成交后競得人必須當場簽訂《成交確認書》;10個工作日內,競得人必須與出讓人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30日內交付出讓土地,雙方簽訂《交地確認書》,簽訂《交地確認書》視為該幅出讓土地已經交付,競得人不得另行主張其他形式的交接;競得人不按時簽訂《成交確認書》和《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視為競得人違約,競買保證金不予退還。
(六)本次拍賣不設底價,以價高者得的原則競得。
(七)本次拍賣出讓成交后,競得人除應交納成交價款外,還須另行支付應向政府部門交納的相關稅、費及拍賣傭金。
(八)競得人須按照供后監管要求,自覺、按時提供、報送相關文件、材料、票據、照片等,并積極主動配合、接受供后監管監督檢查。
(九)本次拍賣出讓不再組織現場踏勘,申請人可自行踏勘。
(十)本次公開出讓事項如有變更,將按原途經發布變更公告或發出書面通知,屆時以變更公告或書面通知為準。
(十一)其他出讓要求和條件詳見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拍賣出讓文件。
八、 聯系方式與銀行賬戶
聯系地址:臨 (略) 西段北側
聯 系 人:張先生
聯系電話:0310-*
開戶單位: (略)
開戶銀行:中國 (略) 臨漳支行
賬 號:**
臨漳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2024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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