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海南省生態環境廳關于進一步開展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工作的通知》(瓊環土字[2021]10號)用途變更為住宅、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的,變更前應當按照規定進行土壤污染狀況調查。現將定 (略) 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表的簡要內容公示如下
一、場地基本信息
定 (略) 用地位于海南省定安縣定城鎮見龍大道443號,本次調查的定 (略) 兩個地塊合計占地面積計#.69m2。其中地塊一占地面積#.72m2,地塊二占地面積3842.97m2。地塊一、地塊二以前主要用作農用地,目前已用于定 (略) 的建設。
二、場地調查結論
通過人員訪談以及結合歷史衛星圖像,調查的兩個地塊歷史上不存在工業企業、規模化養殖、加油站,沒有過農藥化肥或其他有毒有害物質的儲存、 (略) 置情況,沒有過涉重金屬尾礦堆存,沒有過任何工業固體廢物、生活垃圾、污泥堆放場或填埋,沒有過工業污水灌溉、工業廢水排放溝渠、滲坑以及地下輸送管道,沒有過化學品、油品等地下儲池或地下輸送管道,沒有發生過化學品泄漏事故。現場踏勘地塊內不存在地表水體及已建成的地下水井,調查地塊土壤無異味及異常顏色。調查結果表明,截止2025年4月,定 (略) 用地土壤環境風險水平不符合規劃用途(擬變更的用途)相應土壤污染風險管控要求的可能性為低。
綜上所述,認為本次調查的定 (略) 兩個地塊土壤環境狀況可以接受,第一階段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工作可以結束,不需要進行第二階段土壤污染狀況調查。
公眾對本次公示內容有生態環境相關意見的,應當在本公告之日起7個工作日提出,公示期間,對公示內容如有異議,請以書面形式反饋,個人須署真實姓名,單位須加蓋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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