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繳納:金額 * 0. * 元,截止時間 *** * : * : * ,按系統提示繳納。 2、保證金設置條件: (略) 期間內報名登記時繳納足額保證金到新 (略) 指定賬戶。保證金到帳時間應不晚于指定報名截止日 * : * ( (略) 時間)前。未足額、逾期或未交納保證金的,對收購意向不予確認。意向受讓方在報名時繳納了保證金,即視為意向受讓方充分了解產權標的情況,視為在《產權收購意向書》中對轉讓方作出接受交易條件、并以不低于掛牌價格受讓產權標的承諾的確認。 (1)公告期滿后若征集到 * 家意向受讓方,采取協議轉讓方式交易,須以不低于掛牌底價受讓,該交易保證金轉為履約保證金。 (2)公告期滿后若征集到兩家及兩家以上意向受讓方, (略) 絡競價方式交易,該交易保證金轉為競價保證金。最終受讓方確定后,其競價保證金轉為履約保證金。 (3)意向受讓方未被確定為受讓方且不存在違規違約情形的,其繳納的保證金在確定受讓方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全額(無息)返還。 3、為保護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轉讓方在此做出特別提示,意向受讓方交納履約保證金即視為對如下內容作出承諾: ( * )如意向受讓方存在以下任何 * 種情形,將承擔締約過失責任。意向受讓 (略) 支付轉讓方、 (略) 費、交易服務費及交易鑒證費,同時意向受讓 (略) 直接扣除保證金總額的 * %作為違約金支付給轉讓方。 (略) 主張上述費用的成本,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律師費、差旅費等由意向受讓方承擔。仍不足 (略) 、轉讓方實際損失的,還應 (略) 分的賠償責任。 (1)只征集到 * 家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進行協議轉讓。意向受讓方在被確定為受讓方后怠于推進產權交易,未按照規定的時限簽訂產權交易合同的。 (2)征集到兩家及兩家以上符合條件的意 (略) 網絡競價,意向受讓方怠于推進產權交易, (略) (略) 絡競價,造成標的未成交的; (3)在網絡競價中參與競價各意向受讓方均未有效報價,導致標的未成交的; (4)意向 (略) 絡競價方式被確定為受讓方后怠于推進產權交易,未按照規定的時限簽訂產權交易合同的。 出現上述第(1)、(4)種情形的,由意 (略) 承擔保證金扣除責任;出現上述第(2)、(3)種情形的,由所有怠于推進產權交易的意向受讓方按以上約定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 * )如意向受讓方被確定為受讓方并與轉讓方簽訂了《產權交易合同》,而不按合同約定支付款項或有其他違約情形的,該受讓方承擔違約責任。受讓 (略) 支付轉讓方、 (略) 費、交易服務費及交易鑒證費,同時受讓 (略) 直接扣除保證金總額的 * %作為違約金支付給轉讓方。 (略) 主張上述費用的成本,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律師費、差旅費等由受讓方承擔。仍不足 (略) 、轉讓方實際損失的,還應 (略) 分的賠償責任。且轉讓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轉讓標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