濱海 (略) 70間公寓宿舍承租權競價公告
編號:25wl204
受寧波 (略) 委托,本公司將對濱海 (略) 70間公寓宿舍承租權 (略) 絡競價,現將有關事項告知如下:
一、標的概況:
1.本標的物坐落于濱海 (略) 70間公寓宿舍承租權,面積約3954.12㎡(其中約46㎡公寓宿舍面積約1952.24㎡,約71㎡公寓宿舍面積約2001.88㎡)(以實地看樣為準),以現狀移交。
2.承租方根據標的現狀,按消防、環保的規定和要求自行負責做好業態安全、環保審批,辦理好消防、環保相關手續。承租方進行的生產活動必須具備符合安全、環保法規規定的安全、環保條件,涉及費用自行負責,同 (略) 理協調好相關環保涉及的周邊關系。
3.承租期限:10年,租賃期以出租人交付承租人正式進場開始計算(具體詳見租賃合同),年租金起始價:49.(略)元。
二、出租標的詳細信息,受讓條件和報名手續等詳見“ (略) 上交易系統”。
三、競租人資格要求:
1.競租人不得被“信用中國”(http://**.cn)列入失信被執行人。
四、經營范圍要求:
1.經營產生的噪音、污染物等不 (略) 周邊環境、衛生、生活造成影響;
2.不得占道經營,承租方需配合出租方資產管理部日常管理工作。
五、競價保證金:
1.人民幣:(略)萬元整(¥(略)元)
2.競租人須按規定繳納保證金,保證金一律由競租人在報名時限內通過競租人本人賬戶以轉賬方式一次性繳入本中心賬戶;
3.保證金交納賬戶名:寧海縣 (略) 押金專戶;
開戶銀行:中國農業銀行寧海支行;
賬號:(略)(略)
4.報名時間:2025年7月15日上午9:00至7月17日下午16:00。
六、報名方式:
1.競租人按規定繳納保證金后在報名時限內登錄“ (略) 上交易系統”(http://**:8085/PRESystem/),并按系統提示進行競買登記(不予登記者視作自動放棄)。
七、競價方式及時間
1.受讓方式:本次 (略) 絡競價方式進行( (略) 上, (略) 絡報價的方式進行公開競價交易)。
2.網絡競價時間:2025年7月18日上午9:00-11:00(競價剩余時間小于2分鐘時,每次競買人提交新報價后,剩余時間自動延長到2分鐘,直到最后2分鐘內無競租人繼續報價,則當前最新報價(最高價)的競租人為承租人,本次競價才算成交)。
3.競租人報名成功與否,以 (略) 發送的確認短信(競價人登錄賬號、密碼)為準,逾期不予受理。
4.競租者須于競價時 (略) 站進行競價,否則視作自動放棄競租資格。
八、咨詢電話:0574—(略)
0574—(略)
寧海縣 (略)
2025年7月4日
濱海 (略) 70間公寓宿舍承租權網絡競價須知
受寧波 (略) 委托,本公司將對濱海 (略) 70間公寓宿舍承租權 (略) 絡競價,現將有關事項告知如下:
一、標的概況
1.本標的物坐落于濱海 (略) 70間公寓宿舍承租權,面積約3954.12㎡(其中約46㎡公寓宿舍面積約1952.24㎡,約71㎡公寓宿舍面積約2001.88㎡)(以實地看樣為準),以現狀移交。
2.承租方根據標的現狀,按消防、環保的規定和要求自行負責做好業態安全、環保審批,辦理好消防、環保相關手續。承租方進行的生產活動必須具備符合安全、環保法規規定的安全、環保條件,涉及費用自行負責,同 (略) 理協調好相關環保涉及的周邊關系。
3.承租期限:10年,租賃期以出租人交付承租人正式進場開始計算(具體詳見租賃合同),年租金起始價:49.(略)元。
4.經營業態:公寓宿舍租賃及運營。
5.競租人無條件接受招拍人出租合同中的所有條款,如需了解合同詳情,請提前聯系招拍人。
二、報名須知
1、本次 (略) 絡競價方式進行( (略) 上, (略) 絡報價的方式進行公開競價交易
2、網絡報名時間:2025年7月15日上午9:00至7月17日下午16:00。
3、網絡競價時間:2025年7月18日上午9:00-11:00(競價剩余時間小于2分鐘時,每次競買人提交新報價后,剩余時間自動延長到2分鐘,直到最后2分鐘內無競租人繼續報價,則當前最新報價(最高價)的競租人為承租人,本次競價才算成交)。
4、 (略) 址:“ (略) 上交易系統”(http://**:8085/PRESystem/)。
5、有意參加的競租人請于報名時限內先將保證金一次性通過本人賬戶轉賬繳入本中心賬戶。本中心開戶銀行:中國農業銀行寧海支行,賬號:(略)(略),收款單位:寧海縣 (略) 押金專戶。
6、保證金到帳后,競租人可進入“ (略) 上交易系統” (略) 絡報名。
7、競租人須認真閱讀報名須知并按系統要求填寫《競買人登記表》。
8、系統會發送驗證碼到競租人手機上,競租人輸入正確的驗證碼進入標的選擇界面,選擇需要競租的標的點擊確認。
9、系統會自動對比所選標的保證金金額,如果保證金金額大于等于所選標的金額,系統會發送競價憑證(用戶名及密碼)到競租人填寫的手機號碼里,提示報名成功。反之,則報名不成功。
三、競租須知
1、競租人報名成功后憑競價憑證(用戶名及密碼)在網絡競價時間內登錄“ (略) 上交易系統”,系統會另行發送手機驗證碼,競租人憑手機驗證碼進入報價頁面,競價人須認真閱讀競價須知并按系統要求進行確認,然后開始競價。
2、參與競價活動的競租人應提前熟悉競價環境,盡量采用高帶寬、高性能、 (略) 絡環境;并注意競價憑證的安全,離開終端時應及時退出競價系統。競租人在競價過程中如果退出了競價系統或關閉了報價頁面,再次進入時必須輸入新的手機驗證碼。
3、競價交易的時間以競價交易系統的服務器時間為準。
4、競價報價和結算的貨幣為人民幣,單位為萬元。
5、本次競價采用多次報價的方式,并按照時間優先、價格優先的競價原則。競價未結束前,競租人可多次報價。
6、競租人的報價必須大于當前的最高價且必須是5000元的整倍數(競價頁面無人報價時,競租人第一次可以報標的底價)。
7、報價一旦提交即認為是競租人真實意思的表達。
8、競價時間截止時,當前最高報價的競租人即為競得人。競得人須按系統提示點擊成交確認書進行確認,在規定時間內不予點擊的,系統將視作競得人默認并發布成交公示。
9、競價類型為明投時,在競價剩余時間小于2分鐘時,每次競買人提交新報價后,剩余時間自動延長到2分鐘,直到最后2分鐘內無競租人繼續報價,則當前最新報價(最高價)的競租人為承租人,本次競價才算成交。
10、競租人應對其競價憑證安全負責,任何使用競租人競價憑證(用戶名及密碼)登錄寧海縣 (略) 上交易系統的用戶, (略) 的一切行為均視為該競租人本人的行為,由競租人自行負責。因競租人原因導致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一切后果,本中心不承擔任何責任。
11、報名及競價過程中, (略) 絡系統發生故障,由本中心視具體情況作出暫停或調整報名及競價時間的決定,具體報名及競價時間再做另行通知,詳細情況可屆時與本中心聯系,聯系電話:(略)。
四、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寧海縣產權交易中心有權及時調整競價時間、中止或終結項目:
1、服務器硬件或軟件等出現系統故障的;
2、因操作失誤導致起始價、加價幅度、競價期結 (略) 上設置錯誤的;
3、包括但不限于標的權屬不符、標的性狀改變等原因而使競價活動產生爭議的;
4、其他法律、法規規定或管理部門認為需要中止或終結競價活動的情形。
五、保 (略) 理
1、競得人的競租保證金可抵作成交價款。
2、如經競價未依法中標取得租賃權的,在競價結果公示期屆滿三個工作日后(即2025年7月24日)返回已繳納的保證金,由本中心退還到原賬戶,不計利息。
3、競得人未能按規定日期足額支付成交款、交易服務費、租賃押金、裝修押金的,本次交易 (略) 理,保證金不予退還。
六、承租人應另支付4.(略)元的租賃押金,該租賃押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約定由承租方承擔的違約金、損失外,剩余部分經委托方對房屋驗收合格后無息退還承租方,如遇承租人在承租期限內放棄承租權,租賃押金將不予返回。
七、付款方式:
1、競得人于2025年7月25日當日16:00前(競價結束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公示期結束后)付清成交款(第一年租金),交易服務費(競得人按實際成交價2%的比例支付交易服務費)。
以上價款均通過本中心賬戶交割結算,收款單位:寧海縣 (略) 押金專戶,開戶銀行:中國農業銀行寧海支行,賬號:(略)(略)。
2、租賃押金4.(略)元、裝修押金4.(略)元在合同簽訂后7個工作日內打款至委托方指定賬戶。
八、承租期限:10年,裝修期2個月,此外無其他優惠條件。租金一年一付,每3年遞增3%。
九、競得人如需改變房屋性質經營或房屋改造,期間產生的一切費用由承租戶自行承擔。
十、競租人在中標后經營業態如有違約,租賃合同視為自動放棄作廢,并沒收租賃押金。
十一、出租方交付給承租方的租賃房屋中不含家具、網絡費,承租方需將家具搬運至承租方指定地點并承擔相關費用,如若承租方使用出租方房屋內的現有家具、網絡費等,則(略)方有權在公開競拍成交價基礎上,根據第三方租金評估報告內容額外收取 (略) 絡費部分的租金。
十二、競得人在公示完畢后15日內未與出租方簽訂正式合同則競得資格自動失效,競價保證金不予返還。
十三、租賃合同解除、終止或合同期滿承租方不再承租該標的時,未形成附合的承租方增添的裝飾裝修物、附屬設施設備等添置物歸承租方所有,由承租人在自上述情形發生7日內自行拆除搬遷。承租人逾期未拆除搬遷的,視為承租方放棄對上述裝飾裝修物、附屬設施設備的所有權。已形成附合的承租方增添的裝飾裝修物和附屬設施設備等添置物歸出租方所有,承租人不得向委托方主張任何補償。
十四、標的返還
1.租賃合同期滿或解除、終止時,委托方將對該承租權進行重新向社會公開競拍,如承租人未報名參加競拍或未競得時,承租人應在期滿七天內返還該標的及相關設施。
2.承租人返還該標的應當符合正常使用后的狀態。返還時,應經委托方驗收認可,并相互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十五、競價成交的標的,由承租人(競價成交人)和委托人自行辦理交接手續,對于標的物應繳納稅款及其他費用、以及因此產生的爭議,由承租人(競價成交人)和委托人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解決,我中心概不負責。
十六、承租人須到有關部門辦理經營項目的營業執照,稅務登記等手續,并同委托方簽訂租房協議后方可根據營業執照上批準的營業范圍從事商業經營。
十七、承租期間的標的修理及產生費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擔負責,我中心和委托方概不負責(具體以租賃合同為準)。
十八、承租期間,如遇中途拆建、變賣等政策因素變化,承租人必須無條件服從并不得向出租方主張任何損失(具體以委托方的租賃合同為準)。
寧海縣 (略)
公寓宿舍租賃合同(樣本僅供參考)
出租方:
承租方:
出租方:寧波 (略) (簡稱“(略)方”)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略)68K
通信地址:寧波南部 (略) (略) 39號
聯系人:
聯系方式:
承租方: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身份證號碼):
通信地址:
聯系人:
聯系方式:
根據《寧海縣企業國有資 (略) 置交易管理實施細則》及《 (略) 出租管理制度》的相關規定,(略)方于【 】年【 】月【 】通過“ (略) 上交易系統”公開競拍取得房屋承租權。為明確權利和義務關系,現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略)、(略)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一、基本情況
(一)房屋租賃概況
1.1.1租賃房屋位于:【 】
1.1.2計租面積:租賃房屋的建筑總面積為【 】平方米,其中【1樓面積為[ ]平方米,2樓面積為[ ]平方米】。(詳見附件)
1.1.3該房屋為集體宿舍用房,經營范圍為【公寓、宿舍租賃及運營】。(略)方承諾不得改變該房屋的用途及經營范圍。如(略)方經營業態確需發生變更、調整的,應提前和(略)方協商,得到(略)方書面同意認可后方可實施。
1.1.4該房屋交接后,(略)方如認為前述約定建筑面積與實際建筑面積的誤差可能超過±5%,在書面告知(略)方后,可雙方共同委托具備國家法定資質的測繪機構進行測繪。如該房屋實測實際建筑面積與本合同約定面積誤差在±5%(含)以內的,則雙方均認可以本合同約定面積作為計租面積,不對本合同作任何調整;測繪費用由委托測繪方自行承擔。如誤差超過±5%的,雙方以實測建筑面積為本合同的計租面積,測繪費用由(略)方承擔。
1.1.5在該房屋實測建筑面積確定之前,(略)方按照本合同第1.1.2條約定面積計算支付租金、保證金及合同約定的各種費用;自該房屋的實測建筑面積確定之日(含)起,(略)方應當按本合同約定確定計租面積,并按此面積承擔該房屋的租金和合同約定的各項費用。若(略)方此前存在多繳納的情況,則該多繳納部分的費用直接結轉為(略)方應向(略)方支付后續費用的一部分;若(略)方此前存在少繳納的情況,則自(略)方發出書面通知之日起7日之內,(略)方將該少繳納的部分一次性相應支付給(略)方。
(二)房屋租賃期限
1.2.1本合同租賃期限為【 】月(不含裝修期),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實際履約按交付并簽署《房屋交付確認書》之日起計算。
1.2.2合同租賃期限快到期(略)方如需續租,(略)方應在距離租賃期滿日前3個月前提出書面續租申請,經(略)方書面同意后予以續租,具體續簽方式按照最新出臺的出租管理辦法執行,續租租金根據當 (略) 場評估價進行合同續簽。
(三)房屋租金
1.3.1自計租日開始,(略)方應當承擔該房屋租金。第1年租金為【 】元/平方米/月,合計第1年總租金【 】元;其中每【 】年年租金在上一年度年租金的基礎上環比遞增3%。(詳見附件)
1.3.2年租金金額=月租賃單價×計租面積×12月。
1.3.3合同首期租金的支付方式為:合同期內,租金每1年支付1次,先付后用,每期租金應到期前30日內支付下一期租金。實際租賃日期不足1月的,按照實際使用天數計算租金。
1.3.4(略)方如需新增共用設施、設備通過該房屋或新增的共用通道穿越該房屋的,(略)方應積極配合,不得阻擾,但因共用設施、設備占用(略)方計租面積或影響(略)方正常經營的,雙方協商補償方式。協商方式如下:如面積少了那么按實際面積計算,退還(略)方多收面積的租金;如果影響(略)方正常經營的,(略)方有權選擇解除合同,(略)方予以退還租金以及對裝修、投資進行評估后進行折價補償;或是(略)方認為需要繼續經營的,那么放棄補償權利。
(四)房屋履約保證金
1.4.1租賃押金
1.4.1.1本合同簽署后7個工作日內且在房屋交付前,(略)方應向(略)方支付¥【 】元 (大寫: )作為租賃押金。
1.4.1.2承租期內如(略)方未按照約定支付房租、物業管理費、水電費等應付費用時,(略)方可直接從租賃押金中扣除。按違約金、租金、水電能源費、物業費的順序進行抵扣,抵扣后的押金不足以支付應付費用時,(略)方有權進行追訴。
1.4.1.3合同終止后,如(略)方不存在違約或房屋損壞及拖欠租金、水、電、燃氣、物業管理費等相關情形的,租賃押金30天內無息退還。
1.4.2裝修押金
1.4.2.1本合同簽署后7個工作日內且在房屋交付前,(略)方應向(略)方繳納裝修押金¥【 】元(大寫: )。
1.4.2.2裝修期內(略)方若未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或對(略)方房屋造成嚴重損害的,(略)方可要求(略)方責令整改,其中房屋受損部分經第三方鑒定后,(略)方有權扣除部分或沒收全部裝修押金,不足部分(略)方需另行支付(略)方補償。
1.4.2.3裝修完成后取得相關部門驗收合格證明(如需)并經(略)方驗收達到本合同相關條款約定的,裝修押金30天內不計息退還。
1.4.2.4合同存續期間,若租賃押金因抵扣而減少,(略)方應當及時補足,經催告后仍不補足的,(略)方應當支付欠繳金額日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五)裝修期
1.5.1裝修期內,(略)方無需承擔租金,但是應當承擔物業管理費,以及該房屋發生的水、電、燃氣、熱力等能源使用費。除(略)方原因或者不可抗因素導致外,裝修期不因其他任何原因而延長。若未到達開業條件擅自營業的(如未取得相關許可證、消防、環保驗收不通過等),(略)方有權通知主管部門要求(略)方停業整頓。
1.5.2裝修期自交付日次日起【2】個月,即【 】年【 】月【 】至【 】年【 】月【 】作為(略)方裝修期。
(六)房屋交付
1.6.1雙方約定,本合同的進場交付日定于【 】年【 】月【 】日前。屆時該房屋應達到的交付條件為現狀交付。
1.6.2交付房產時,雙方應派代表到現場檢查房產移交情況,并簽署房產交付確認書,予以確認,確認書簽署之日為房產正式交付之日。
1.6.3而(略)方未在第1.6.1條所述交付日接收該房屋并簽署《房屋交付確認書》,則本合同交付日即為第1.6.1條所述日期。
1.6.4如(略)方原因未能在【 】年【 】月【 】日前交付完整房產,雙方約定的裝修期及(略)方需支付的應付款時間也相應順延。
1.6.5如發生進場交付日順延的情況,則(略)方應當在(略)方通知的期限內按交付標準對該房屋進行驗收并在確認符合交付標準后簽署《房屋交付確認書》,《房屋交付確認書》簽署之日即為本合同進場日。如該房屋符合約定的交付標準,若(略)方未能在(略)方通知的期限內對該房屋進行驗收或驗收后拒絕簽署《房屋交付確認書》的,則上述(略)方通知的期限屆滿之日即為本合同進場交付日。
(七)房屋的裝飾裝修
1.7.1(略)方應于交付之日提供建筑總平面圖、所在樓層建筑平面圖、所在樓層水電施工圖等一整套竣工圖電子稿,以便(略)方進行裝修、施工設計。
1.7.2(略)方應當在裝修前向(略)方提供其對該房屋的裝修設計文件(包括裝修圖紙等資料)及主管部門的審批意見(按規定如需審批的),最終由相關主管部門出具意見為準。
1.7.3(略)方對該房屋的裝飾裝修必須符合法律法規,遵守(略)方關于裝修設計文件審查的規章制度,不得破壞該房屋主體結構和(略)方已完成 (略) 域裝修。(略)方承諾對裝修設計文件自行承擔全部責任,在裝修過程中服從(略)方及相關政府部門、(略)方總承包商的管理和指揮。如(略)方對該房屋進行裝飾裝修過程中造成(略)方或第三方人身損害及或財產損失,應由(略)方自行負責全部賠償。
1.7.4(略)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條款進行裝飾裝修的,則(略)方有權要求(略)方改正。自(略)方發出通知之日起5日內,(略)方仍未改正的,(略)方有權進行停水、電等強制措施,因此而發生的一切損失和費用均由(略)方承擔,本合同裝修期不予延長。
1.7.5雙方特別確認,對未經(略)方批準的施工行為,(略)方仍有權要求(略)方停止施工并將該房屋恢復至施工前狀態,由此造成損失由(略)方承擔。
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略)方權利和義務
2.1.1(略)方按合同約定進行房屋交付并提供相關資料。
2.1.2(略)方交付房屋前確保現有房屋資產智能門鎖、瓷磚、墻面等無損壞,交付后房屋資產維修費用由(略)方自行承擔。若因租賃房屋自身重大結構性質量原因發生的損壞,(略)方應及時進行維修。
2.1.3(略)方負責對租賃房屋及關聯產權進行物業委托管理,由【 】 負責運營管理。
2.1.4(略)方按合同約定對(略)方進行管理,對于(略)方違反國家、省、市、縣有關規定的行為進行制止和糾正,直至解除合同。
2.1.5(略)方有權按照《 (略) 出租管理制度》對租賃房屋進行管理,對(略)方的經營行為進行監督,對發現的不合規及安全隱患提出整改意見,(略)方拒絕接受(略)方合理的整改意見的,(略)方有權解除合同。
2.1.6(略)方負責對租賃房屋、機器設備及附屬設施進行投保,投保標的以(略)方或(略)方指定的第三人為受益人。如發生任何保險事故, (略) 在該等保險單證所作之賠償均歸(略)方或(略)方指定的第三人所有。(略)方無權以該等保險事故造成其財產損失或人身傷害為由要 (略) 支付并歸(略)方所有的保險賠償金。
2.1.7(略)方負責統一管理實施廣告發布權,其中外墻面(略)方無廣告發布權,歸(略)方所有,如若(略)方確有宣傳需要,需征得(略)方書面同意。
2.1.8租賃期間,房屋內現有相關電器類設備如因老舊損壞無法使用,由(略)方負責拆卸,新設備由(略)方自行采購安裝,(略)方不予負責。
2.1.9(略)方應向(略)方提供收款賬戶等信息,按照本合同約定收取租金及押金等費用,并向(略)方開具等額的增值稅發票(不含押金),押金僅提供收據。(略)方收款的開戶行及賬號信息如下:
公司名稱: 【 】
開戶銀行: 【 】
開戶賬號: 【 】
(二)(略)方的權利和義務
2.2.1(略)方按合同約定支付租金、押金、物業費等費用,并與(略)方辦理房屋交接手續,簽署交接確認文件。
(略)方承諾租合同簽訂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付清相關租金和押金,并與(略)方辦理房屋交接手續,簽署相關交接確認文件。
2.2.2(略)方應在本合同有效期內,設立合法的屬地經營主體,完成營業執照注冊及其他相關證件許可辦理,并組建專業管理人員進行房屋出租及運營。
2.2.3(略)方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負責該房屋的出租及運營,承擔租賃期間的房屋防火、防盜及衛生安保等安全責任,期間所產生的運營、管理、維護等費用全權由(略)方自行負責,且(略)方或次承租戶不得利用租賃房屋進行違法活動,若發生違法事件由(略)方承擔后果,(略)方經營所涉事項與(略)方無關。
2.2.4(略)方必須按 (略) 進行物業管理, (略) 簽訂《物業管理服務協議》并按協議約定支付物業相關費用。
2.2.5(略)方承諾在該房屋內從事經營時,應當遵守包括環境保護、衛生、防疫、文化、治安、消防等管理在內的各項法律規定,實施安全生產措施如配置安全警告標志、滅火器材等設施,建立安全、消防、交通等管理制度和做好相關工作,在日常經營中,無條件配合接受政府和(略)方的各項檢查,對發現問題拒不整改的,或因違法、違規被有關 (略) 所造成的后果由(略)方承擔,(略)方有權提前終止合同,租賃期間內所發生的一切責任事故由(略)方自行承擔,與(略)方無關。
2.2.6(略)方應在經營期內做好申請、配租、網簽備案、入住人員登記、租金收繳和退出、保障性租賃住 (略) 錄入等日常管理工作,公示第三方專業機構租金評估報告,并報屬地住房保障部門備案。(略)方承諾積極配合(略)方日常工作,共同做好保障性租賃住房管理及監管。
其中面向保障對象出租的,租期一般不超過3年; (略) 場出租的,租期最長不超過1年。租賃合同期滿前1個月,核驗保障對象是否符合續租條件,(略)方與次承租方的租期不得超過本合同總租期。(略)方需遵照省、市、 (略) 等主管部門出臺的相關政策文件進行出租,如若違背相關主管部門規章條例,所產生的一切糾紛、損失及費用由(略)方自行承擔,(略)方不予承擔。
2.2.7(略)方在經營期內(包括裝修期、工程維修施工期),如需對房屋進行裝修改造提升,相關產生的費用由(略)方自行承擔,但不得從事任何可能阻礙、影 (略) 域內(略)方或其他業主、承租人合法權利的行為,或其他不合理的干涉、擾亂(略)方或其他業主、承租人正常經營的行為。
2.2.8(略)方負 (略) 域和自有設備設施的日常維修。自進場交付日后,(略)方保證在經營范圍內正常合理的使用該房屋及其設施設備,不得采取任何可能導致不合理的縮短該房屋建筑物及設施設備使用期限的行為。對于設置或通過該房屋的環保和消防設施設備,(略)方應當給予充分的注意和保護。未經(略)方書面同意,(略)方不得擅自改變或損壞該房屋的房屋結構、外墻部分以及(略)方提供的任何設施設備(包括專用設施設備和共用設施設備);非(略)方原因導致損壞的,由(略)方自行承擔補償給(略)方或者受害第三人。
2.2.9自合同簽訂之日起,(略)方交付給(略)方的租賃房屋中不含家具、網絡費,(略)方需將家具搬運至(略)方指定地點并承擔相關費用,如若(略)方使用(略)方房屋內的現有家具、網絡費等,則(略)方有權在公開競拍成交價基礎上,根據第三方租金評估報告內容額外收取 (略) 絡費部分的租金。
2.3.0(略)方負責根據經營需要自主決定各類保險的投保和購買,(略)方或(略)方指定第三人作為受益人。如發生任何保險事故, (略) 在該等保險單證所作之賠償均歸(略)方或(略)方指定第三人所有,(略)方不得向(略)方要求享受保險賠償。
三、違約責任
3.1.1如若(略)方擅自變更經營業態,視為(略)方違約,(略)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略)方在接到(略)方解除通知后10日內無條件搬離。
3.1.2如(略)方未能在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向(略)方足額支付租賃押金、裝修押金,則自(略)方逾期支付7個工作日起,(略)方即有權以書面通知方式解除合同并要求(略)方支付年租金的10%作為違約賠償金(含(略)方因拍租公告所產生的2%手續費)。如(略)方未能在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向(略)方完成房屋交付,(略)方明確仍需租賃使用,自(略)方逾期交付7個工作日起,(略)方有權以書面方式要求(略)方支付年租金的10%作為違約賠償金。
3.2.1自合同簽訂之日起,合同因(略)方違約或中途退租而提前終止的,(略)方有權要求(略)方賠償損失并支付年租金的10%作為違約金支付,其中(略)方所投入的裝修部分由(略)方自行負責,(略)方不予賠償,同時要求(略)方向(略)方按比例補繳承租期內裝修期租金,租賃押金視退房驗收情況決定退租賃押金額度。合同因(略)方違約而提前終止的,(略)方應當無息返還本合同的租賃押金,并以評估價相應賠償(略)方對該房屋的固定裝修投入。
3.2.2(略)方在裝修期外違約或退租需繳納承租期內裝修期補繳租金金額=(合同租期-實際承租期)/合同租期×裝修期總租金。
3.2.3(略)方在裝修期內違約或退租需按實際使用月份(含裝修期)補繳承租期內裝修期租金。
承租期內裝修期補繳租金金額=實際承租期/合同租期×裝修期總租金。
3.3.1.1因租賃期限屆滿或因(略)方違約導致本合同終止的,則在本合同租賃房屋交還期內,(略)方應當按當年租金標準向(略)方支付租金,并承擔各項費用。
3.3.1.2雙方確認,因租賃期限屆滿、或因(略)方違約、或因(略)方違約但(略)方已履行違約責任的,在交還期滿后(略)方仍未能將該房屋交還(略)方的,則自交還期屆滿之日的次日起,(略)方應當按照合同終止時該房屋租金標準的200%向(略)方支付占用費并承擔相關的費用,直至(略)方按照合同要求交還該房屋為止。
3.4.1租賃期間內,(略)方延遲繳納本合同租金、能源費用及其他費用的,延遲超過30日,經(略)方書面催告,(略)方仍不繳納的,每日(略)方應當向(略)方支付欠費金額1‰的延遲履行違約金,(略)方可以對該房屋暫停部分或全部能源供應,直至(略)方履行相關付款義務為止,如2個月還未履行,按合 (略) 理。(略)方無需因此向(略)方或第三方承擔任何責任,(略)方因此受到第三方索賠的,(略)方有權向(略)方追償損失,并且(略)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3.5.1(略)方在租賃期內不得將所租房屋作任何形式的抵押或擔保,不允許將運營權轉包或轉讓給第三運營方,承租的次承租戶不得再次轉租。如發現(略)方有上述情形,(略)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并不予退還租金及各項押金。
3.6.1(略)方自(略)方交付房屋之日起,(略)方作為該房屋的實際管理人,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略)方自行承擔。如因此給(略)方造成損失的,(略)方有權向(略)方進行追償。
3.7.1(略)(略)雙方應遵守本合同的內容(包括本合同生效形成的會議紀要、備忘錄等),并保證合同另一方不會由于一方違反本合同的行為而遭受任何損失。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如果一方的違約行為對合同另一方造成損失,則應負責合同另一方進行賠償。
四、不可抗力
4.1.1如果發生不可抗力事件,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各方,并在15天內提供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及發生時間的有效書面證明文件。
4.1.2發生不可抗力事件時,各方應立即進行協商,以尋找一項公平的解決辦法,并盡最大努力減輕不可抗力的后果。
4.1.3雙方特別約定,該房屋因不可抗力遭到嚴重損壞,導致(略)方無法繼續經營的,雙方應當就是否繼續履行本合同進行商議。如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90天內(略)方仍無法繼續經營,雙方也無法達成一致意見的,則任何一方均有權終止本合同。本合同因此而終止的,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租金計算截止至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日止。
五、其他
(一)房屋的轉讓
5.1.1房屋產權所有人按法定程序將房產所有權轉讓給第三方時,(略)方自愿放棄優先購買權。如果(略)方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本租賃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
(二)房屋退還
5.2.1本合同之租賃期限屆滿之日或本合同因其他原因而終止之日起,(略)方向(略)方交還該房屋的同時,雙方應當簽署該房屋交還確認書。在雙方簽署確認書后,除(略)方自行投入可以搬遷的動產外,其他部分無條件無償歸(略)方所有。(略)方不得拆除所有不動產部分(包括裝潢部分),(略)方添置的活動物品、設備,由(略) (略) 理。不得留存物品或影響房屋的正常使用。對未經同意留存的物品,(略) (略) 置,且(略)方不得向(略)方索取相應的經濟補償。
5.2.2本合同租賃期限屆滿之日前,如若房屋因拆遷、公開拍賣等原因,致使(略)方無法繼續經營,(略)方需根據 (略) 場機構評估裝修款賠償,(略)方積極與(略)方做好協調、安置等工作。
(三)其他約定事項
5.3.1租賃期間,(略)(略)雙方只存在租賃法律關系,其他所有的涉及環保、消防、治安、安全生產、衛生、市場監管、稅收、衛生、勞動、雇傭等都與(略)方無關,應當由(略)方自己解決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同時(略)方應當嚴格按照我國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的要求執行,并按相關部門要求完成數據整理及報表報送等工作內容,如因此發生所有事宜均有(略)方承擔責任,與(略)方無關,且(略)方不得在承租房屋內經營對周邊居民產生不良影響的行業。
(四)通知
5.4.1一方若指定其他地址或地址變更,須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怠于通知的一方應當承擔對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5.4.2通知可以專人手遞方式、特快專遞方式及掛號信方式。以專人手遞方式發出的,發至指定地址之日視為收悉日,以對方的簽收文據為發送憑證。以特快專遞方式發出的,以 (略) 后第7日為收悉日,以交寄記錄作為發送憑證。以掛號信方式發出的,以寄信回執作為發送憑證。通知送達對方之日依據發送憑證記載時間確定。
六、爭議及解決
6.1.1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各方應誠實守信,嚴守本合同約定事項。
6.1.2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跟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各方應盡量通過友好協商予以解決,通過協商不能解決的,可向房 (略) 提起訴訟。
6.1.3本合同及爭議部分的條款不影響其他條款的執行。各方在協商或訴訟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仍需繼續執行。
6.1.4本合同簽署后,如政府部門要求對合同格式和內容作出適當調整方予備案的,雙方應積極配合,另行簽署政府部門要求的格式合同(基本內容應按照本合同約定確定),以完成合同備案手續。
七、協議生效
7.1.1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7.1.2本合同附件構成合同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1.3本合同若有未盡事宜,由各方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1.4本合同一式(略)份,其中(略)方執(略)份,(略)方執(略)份。
(以下無正文,簽署頁后附)
(本頁無正文,為蓋章簽署頁)
(略)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簽字):
(略)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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