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生豬定點屠宰廠備案指引
為規范生豬定點屠宰廠備案管理,按照《生豬屠宰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制定本指引。
(略) 新的《畜禽屠宰管理條例》出臺之前, (略) 和順德區 (略) 農業廳征求屠宰廠設置規劃意見和辦理定點屠宰廠備案有關程序如下:
1.申請設立(包括新建,改建,或擴建增加不同品種生產線)生豬定點屠宰廠,應當向設區(縣) (略) 人民政府提出書面申請,并提交符合《生豬屠宰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第八條規定條件的有關技術資料、說明文件。 (略) 人民政府根據設置規劃,組織畜牧獸醫主管部門、環境保護部門以及其他有關部門,依照《條例》規定的條件進行審查。
2. (略) 人民政府就申請設立的生豬定點屠宰廠是否符合《 (略) 生豬定點屠宰廠(場)設置規劃》和擬認定的定點屠宰代碼, (略) 農業廳意見。
3.省農業廳根據《條例》和規劃,書面答 (略) 人民政府。符合規定的,同時給予確認定點屠宰代碼;不符合生豬定點屠宰廠(場)設置規劃的, (略) 人民政府不得違規予以批準。
4. (略) 人 (略) 農業廳書面答復取得確認的定點屠宰代碼后,給申請人下達同意建設的書面決定文件。申請人收 (略) 人民政府同意建設的書面決定文件后,方可開工建設屠宰廠。
5.生豬定點屠宰廠建成竣工后,申請人 (略) 人民政府申請驗收。
6. (略) 人民政府組織有關部門進行驗收。符合《條例》規定的,給予申請人簽發行政許可文件,頒發生豬定點屠宰證書和生豬定點屠宰標志牌。
7. (略) 人民政府簽發的行政許可文件, (略) 農業廳備案。省農業廳及時在官方網站公布名單。
8.牛、羊定點屠宰廠辦理備案,參照以上程序辦理。家禽屠宰廠的設置,執行《 (略) 家禽屠宰廠(場)設置指導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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