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略) 置的房產具有不動產權證,具體信息詳見房產清單。4處 (略) (略) (略) 29號街坊 (略) 第2幢1單元6層18號住宅為出讓用地, (略) 住宅為劃撥用地。 2、房產無租賃,使用狀態為閑置。 3、本次轉讓標的涉及的房屋面積、標的圖片僅供參考,房屋面積最終以標的所在地房產部門核定為準,最終成交價不因面積誤差而改變。 4、請各意向受讓方親自勘驗標的,了解標的實際情況。標的展示時間:公告期內工作時間,需提前預約,標的勘驗聯系人:王斌(略)。 5、意向受讓方應當自行對照有關規定和要求,對自身的資格條件進行核查,了解相關法律法規政策并判斷項目風險及評估自身風險承受能力,決定是否受讓標的,并自行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費用、風險和損失,受讓標的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而放棄受讓房產。 6、披露內容均來自轉讓方提供的資料,評估報告等文件在內蒙古產權 (略) (以下簡稱“中心”)備查。請意向受讓方須親自勘驗標的情況,標的狀況以實際情況為準,請各意向受讓方與當地房產、國土、規劃等相關部門溝通,了解法律、法規、政策并評估自身風險承受能力,中心僅就轉讓方提供的資料負披露義務,不承擔瑕疵擔保責任。 7、受讓方未按照公告約定時間簽訂相關受讓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約定及時付清全部交易價款或交易服務費的,經過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轉讓方有權單方解除交易、終結該項目, (略) 置標的。 8、 (略) 參與項目過程中,出現《 (略) 競價交易規則》、《電子競價風險告知及接受確認書》 (略) 中公開揭露的說明中列舉的無法正常競價情形的,中心不承擔任何責任。 9、意向受讓方在將款項轉入錢包后,需將錢包中的款項支付到報名項目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