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招標代理機構:
為確保我校學生校服采購工作的公平、公正、公開、規范、高效進行,并擇優選擇服務優質、經驗豐富、信譽良好的招標代理機構,現決定面向社會公開遴選校服采購項目的招標代理服務機構。歡迎符合資格條件的招標代理機構踴躍報名參與遴選。具體事宜通知如下:
一、 項目概況
1.項目名稱: (略) 第四實驗中學學生校服采購項目招標代理服務。
2.服務內容:中選機構將承擔我校本次校服采購項目的全過程招標代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編制招標文件(含技術參數要求、評標辦法等,需符合國家及地方相關規定);
發布招標公告及招標文件;
組織答疑、澄清;
接收投標文件;
組織開標、評標會議(含場地安排、專家抽取、評審組織與服務等);
發布中標候選人公示及中標結果公告;
(略) 理異議(質疑);
協助簽訂合同;
提供招標過程的所有檔案資料;
其他與本次招標代理工作相關的服務。
二、 遴選方式
本次遴選采用公開報名、資格評審、綜合評議的方式進行。
三、 報名資格要求
報名參加遴選的招標代理機構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基本資格:
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參加本次遴選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需提供聲明或承諾)。
2.專業資格:
須在中國 (略) 或其工商注冊所在 (略) 完成登記( (略) 頁截圖證明)。
須具有政府采購代理資質((略)級或(略)級),并在有效期內。
具有教育裝備或服裝類項目招標代理經驗者優先,需提供相關業績證明材料。
(略) 區設有常駐服務機構或固定辦公場所,配備足夠數量的專職人員者優先。
3.項目團隊要求:
擬派項目負責人須具有招標師或政府采購從業人員專業能力證書(或類似有效證書),并具有類似項目經驗。
項目團隊成員應熟悉政府采購/招標投標法律法規及流程。
4.信譽要求:
未被列入“信用中國”網站(http://**.cn)的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提供查詢截圖)。
未被列入中國 (略) (http://**.cn)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提供查詢截圖)。
四、報名及材料遞交
1. 報名時間:自發布之日起至2025年6月25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逾期送達或不符合規定的報名文件恕不接受。
2. 報名地點: (略) 第四實驗中學電教樓一 (略) 辦公室
3. 聯系人:李老師
4. 聯系電話:(略)
5. 報名方式:現場報名。不接受郵寄、傳真、電子郵件等其他方式。
6. 需遞交的報名材料(均需加蓋公章)
報名表(格式自擬,應包含機構名稱、地址、聯系人、電話、擬派項目負責人等信息);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政府采購代理機構資質證書或工程招標代理資質證書復印件;
中國 (略) 登記截圖;
“信用中國”及中國 (略) 失信記錄查詢結果截圖(打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復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原件及被授權人身份證復印件;
擬派項目負責人及主要團隊成員名單、簡歷、相關資格證書復印件及近半年社保證明;
近三年同類項目(特別是校服、服裝或教育類采購項目)的招標代理業績證明材料(中標通知書或合同關鍵頁復印件,至少提供1份);
公司簡介及服務優勢說明;
廉潔承諾書(須承諾在代理過程中遵守廉潔紀律,杜絕商業賄賂等行為,格式自擬);
在本地設有服務機構的證明材料(如房產證/租賃合同、社保繳納證明等);
按法律法規及遴選文件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請按順序裝訂成冊,正本2份,副本2份,封面注明“正本”、“副本”字樣)
五、 遴選程序
1. 資格初審:學校遴選工作小組對報名機構提交的材料進行初步審查,篩選出符合基本和專業資格要求的機構。
2. 綜合評議:對通過資格初審的機構,遴選工作小組將根據明確的評分標準進行綜合評議。評議要素可能包括(但不限于):
公司資質、信譽及綜合實力;
同類項目業績(數量、規模、質量);
項目團隊配置及負責人經驗能力;
服務收費標準及合理性;
本地化服務能力;
廉潔承諾與風險控制。
3. 結果公示:遴選結果將在學校公眾號進行公示,公示期 2天。
4. 簽訂合同:公示無異議后,學校將與最終中選的招標代理機構簽訂委托代理合同。
六、 服務費用
招標代理服務費由中選機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雙方合同約定,向中標供應商收取。收費標準應在報名材料中明確說明。
七、 注意事項
1. 報名機構應對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如有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將取消其遴選資格,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2. 無論遴選結果如何,報名機構自行承擔參與遴選所發生的一切費用。
3. 學校保留對本次遴選活動相關事宜的最終解釋權及調整權。
4. 報名材料概不退還。
5. 請各報名機構嚴格遵守廉潔自律規定,杜絕任何形式的商業賄賂和不正當競爭行為。
八、 聯系方式
遴選單位: (略) 第四實驗中學
地 址: (略) (略) (略) 1號
聯 系 人:李老師
電 話:(略)
監督電話:(略)(學校紀檢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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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