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價須知
1.定義
1.1 項目:國能 (略) 2025年02月-2026年02月燃煤爐渣銷售項目。
1.2 發(fā)包人:指發(fā)包單位。本項目發(fā)包人為國能 (略) 。
1.3 客戶單位:最終被授予合同的報價人。
1.4 服務:指競價文件規(guī)定的客戶須承擔的有關服務(若有)。
1.5 競價費用無論競價的結果如何,競價響應單位自行承擔所有與參加競價有關的全部費用。
1.6 合同累計銷售數量達到#噸之日,或達到合同約定的有效期截止日,則合同終止,兩者以先到為準。
2.項目操作方式
按照《國 (略) (略) 粉煤灰綜合利用管理辦法》等相關規(guī)定,本項目采用競價方式,擇優(yōu)選定銷售單位。
3.合格的客戶單位
3.1 持有國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fā)的營業(yè)執(zhí)照,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報價單位不得同時與其他單位組成聯合體參加競價活動。
3.2 能提供本項目銷售服務的國內企業(yè)并具有單獨簽訂合同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和銀行資信; (略) 于被責令停業(yè),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或重組狀態(tài)。
3.3 營業(yè)執(zhí)照范圍包含建筑材料、燃煤爐渣經營或綜合利用、處置等;或燃煤爐渣的終端用戶。
3.4 客戶單位自2021年10月至報價截止日期(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須具有已完成的燃煤爐渣銷售業(yè)績1份,須提供能證明本次競價業(yè)績的合同掃描件(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yè)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等)。
3.5 客戶單位無中國國家有關部門所界定的腐敗、欺詐或失信等行為。
3.6 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項目的報價。
3.7 競價人應具有運輸能力:有自有運輸車輛的競價人,提供相關車輛證明文件;無自有運輸車輛的競價人,提供與運輸企業(yè)所簽訂的委托運輸意向書及其車輛證明文件
4 .客戶單位近三年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不合格客戶,禁止參與報價:
4.1 將電廠燃煤爐渣摻假冒充、以次充好且仍以原廠名義、等級銷售,造成嚴重后果的;
4.2 因銷售承包商自身原因導致,履約能力較差,直接或間接給電廠帶來嚴重損失的;
4.3 有通過不正當競爭手段干擾、破壞詢比價(或招投標)工作紀錄的;
4.4 有嚴重的資信不良紀錄的。
4.5 在國家能 (略) (略) 失信供應商名單單位的。
4.6 特別申明:按照業(yè)績、信譽、注冊資金、綜合實力等條件擇優(yōu)入圍;提供虛假資料的,一經查實,取消其入圍資格。
5.競價文件的構成
5.1 競價文件由下述內容組成:(1)競價告知書;(2)競價須知;(3)合同格式文本;(4)競價項目說明;(5)報價文件模版。
5.2 競價響應單位應詳細閱讀競價文件中所有事項、格式、條款和技術規(guī)格等要求,按照競價文件要求提交報價文件,并對競價文件的要求在各方面都做出實質性響應。沒有實質性響應競價文件要求的報價文件將被拒絕。
5.3 報價文件由下述內容組成:
(1) 報價承諾函、授權委托書(如有授權),授權委托書必須是原件,法定代表人的簽字必須是親筆簽名,不得使用簽名章或其他電子制版簽名,并加蓋企業(yè)公章;
(2) 年檢合格的營業(yè)執(zhí)照掃描件(三證合一);
(3) 相關證明材料,包括銷售業(yè)績(提供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yè)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等);
(4) 能圓滿完成本項目所必須的組織及技術保證措施(運輸能力證明);
(5) 其他,包含報價人基本情況及認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6.報價要求
6.1 報價一律以人民幣幣種報價,報價為含稅單價(稅率為13%)。報價中應包括完成競價文件所確定的范圍的全部內容,以及為完成上述內容所必須的全部費用。
6.2 報價人的報價應為在報價有效期內的固定不變價格。
6.3 本項目釆用“單價+固定需求量”的競價方式,在報價時自行考慮不確定因素。
6.4 此報價內容作為發(fā)包人對競價響應單位報價文件評審的依據,但不限制發(fā)包人以其他方式簽訂銷售合同的權力。
6.5 以可調整的價格(單價)和總需求量提交的報價將作為非響應性報價而予以拒絕。
6.6 本次競價無最高限價,最小變價幅度:#/噸,競價過程中,在最后5分鐘內有新的報價,系統自動延時5分鐘,以此類推。若最后5分鐘內沒有新的報價,時間截止后競價結束。
6.7 本次填報的數量為固定需求量;本次填報單價為 2025年02月08日0時至 2026年02月07日24時(具體時間以簽訂的合同為準)的結算價格。本次報價粉煤灰(統灰)含稅單價下限 (底價)*元/噸(競價開始時公布),報價須為整數。發(fā)包人不接受低于含稅單價下限的報價,并視其為不符合競價文件要求。
6.8 各單位填報的固定需求量為#噸。
7 報價文件的有效期:報價文件有效期為自報價之日起90日歷天,報價文件有效期短于這個規(guī)定期限的將被拒絕。
8 報價文件的式樣和簽署
8.1 報價文件須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書寫,并按要求由競價響應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報價文件由授權代理人簽署的,須提交以書面形式出具的“授權代理人身份證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權書”。
8.2 除競價響應單位 (略) 做必要的修改外,報價文件中不得行間插字、涂改和增刪。如有修 (略) ,須由報價文件簽署人簽字并加蓋公章。
9.報價保證金
9.1 發(fā)包人收取報價保證金是為免除因報價單位不履行諾言或違反競價、報價過程有關規(guī)定而對自身造成的風險。
9.2 報價保證金為#元。由國 (略) (略) 對報價單位相應的銀行賬戶凍結。
9.3 競價工作結束后,對于未獲得簽約資格的單位,將于30天內解凍報價保證金;對于獲得簽約資格的成交單位,在合同簽約并繳納履約保證金后解凍報價保證金。
10.報價采用線上報價方式, (略) 址為 https://www.e-ce ic.com/。見 “客戶報價操作說明”報價客戶按報價說明填報,并按要求上傳相關附件。
11.在提交報價文件及報價過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無效報價。
11.1 在競價文件規(guī)定的報價截止期之后提交報價文件的;
11.2 報價文件的授權 (略) 公章的;
11.3 報價人名稱與報價文件中報價人名稱不一致的;
11.4 報價文件沒有按照競價文件規(guī)定的格式編寫或填寫,內容不全或關鍵字跡模糊、無法辨認的或未按規(guī)定的格式簽署、標記和錯裝的;
11.5 報價文件中的競價有效期、固定不變價、填報數量不響應競價文件規(guī)定的;
11.6 報價人不符合國家或者競價文件規(guī)定的合格報價人資格條件;
11.7 明顯不符合競價文件所標明的技術標準,且存在實質性偏離的;
11.8 報價文件的響應與事實情況不符或存在虛假行為的;
11.9 競價響應單位未提交保證金或金額不足的;
11.10 報價低于 6.6條款約定的下限 (略) 場價格;
11.11 報價人有以他人的名義參加競價采購活動、串通其他報價人、弄虛作假、行賄等違法行為;
11.12 被列為國 (略) 失信供應商的;
11.13 競價文件規(guī)定的屬于無效報價的其他情形。
12.報價文件的評審
12.1 發(fā)包人按規(guī)定舉行競價評審會,接受公司紀檢監(jiān)督,競價響應單位無需出席。
12.2 評審辦法說明
12.2.1項目公示3天,竟價時長 1小時,( (略) 本項目的報價開始時間為準),競價過程中,如果在最后 5分鐘內有新的報價,系統自動延時 5分鐘,以此類推。如果在最后 5分鐘內沒有新的報價,時間截止后競價結束。
按照符合資質業(yè)績要求的報價人有效報價從高到低的順序選取中選人,按照價格優(yōu)先、時間優(yōu)先判定成交結果,由系統自動判別。報價以“價格高、報價早”作為評審原則,報價時若出現相同價格,以報價時間先后順序來排序中選。
12.2.2 將從各報價單位的有效報價中,以其報價單價金額(以“元”為單位)按由大至小進行排序,單價金額排在第一位的客戶為預成交客戶。
12.2.3 根據評分排序確定此次競價活動的成交候選單位。
12.2.4 報價復核:對各有效報價文件的報價按競價文件規(guī)定的修正原則進行算術性復核,確定修正后的評審價格。
12.2.5 評審價格相同時,由發(fā)包人根據資質能力、合同業(yè)績等綜合因素推薦排名。
12.2.6本項目不一定授給最高報價者,對競價采購結果不負責解釋,最高報價不是被授予合同的保證。
12.3 合同簽訂的確定原則
本次競價項目周期燃煤爐渣#噸,本次競價成交候選單位須接受競價單位的拉運計劃安排。
12.4 若到競價文件規(guī)定的報價截止時間,提交報價文件的單位少于3家,發(fā)包人有權中止本次競價活動;若有效報價單位不足2家,發(fā)包人亦有權中止本次競價活動,競價活動整個過程中,如遇其它特殊情況,發(fā)包人亦有權中止本次競價活動。一旦中止,所有單位報價文件均視為無效。
12.5 評審結果確定:根據國 (略) (略) 報價報告,經南寧公司采委會討論通過,報廣西公司經 (略) 采委會確定中選單位。
13.簽訂合同
成交單位應按成交通知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與發(fā)包人簽訂合同。不得無充分合理理由拒絕簽訂合同、不按時簽訂合同、提出合同約定外不合理要求;不得不按合同約定提交履約保證金;不得有其他失信行為。報價人違反上述要求,依據國 (略) 相關規(guī)定及失信行為性質的嚴重程度,給予警告、暫停資格或取 (略) 理。同時投標保證金將不予退還。
14.履約保證金和預付款。
在本項目成交通知書發(fā)出七天內成交單位將履約保證金(中標合同金額的10%)繳付至發(fā)包人指定銀行賬戶后才能簽訂合同,簽訂合同后三天內,成交單位將合同預付款7.#元繳付至發(fā)包人指定銀行賬戶,若成交單位未按規(guī)定交納履約保證金的,發(fā)包人有權取消其銷售資格,要求成交單位繳納與報價保證金相等金額的罰金后按國 (略) 失信供應商行 (略) 置,發(fā)包人予以解凍其報價保證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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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