煒伲雅電子(天津)有限公司破產清算案
意向投資人預招募公告
煒伲雅電子(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電子公司”),因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且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 (略) 濱海 (略) 于2023年12月15日依法裁定受理煒伲雅電子(天津)有限公司破產清算一案,并于2024年1月12日指定天津允公律師事務所擔任煒伲雅電子(天津)有限公司管理人。
為最大限度地維護債務人的資產價值和運營價值,為債權人爭取最大利益,積極推進破產程序進程,管理人依法開展意向重整投資人預招募工作。現就招募事項公告如下:
一、電子公司概況
(一)電子公司基本情況
根據工商登記信息顯示,煒伲雅電子(天津)有限公司,成立于1995年12月10日,統一社會信用代碼*71Y,注 (略) 濱海新區大港經濟開 (略) 150號,股東為井岡山 (略) (持股100%),法定代表人為徐蛟明,注冊資本*萬人民幣。
經營范圍為“生產、銷售空調、洗衣機、電冰箱、壓縮機及相關零部件;各種家電產品及相關零部件;以及上述相關產品的批發、零售、進出口及傭金代理(拍賣除外)自有房屋租賃;設備租賃;企業管理服務;家用電器研發。(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二)資產負債情況
電子公司的核心資產包括不動產( (略) 濱海新區 (略) 150號、濱海新區 (略) 200號)、廠房、生產設備、存貨、半成品、辦公家具、車輛等。
(略) 提交的資產負債表顯示:截至2023年2月28日,煒伲雅公司負債合計*.77元,所有者權益為-*.38元。
根據公開信息查詢,無對外投資機構和分支機構。
二、投資方式
(一)本次招募不對投資方式進行限定。
(二)投資人可結合自身情況和本項目實際情況自主提出合法、合規、切實可行的投資方式。
三、招募流程
(一)發布招募公告
管理人編制《意向投資人預招募公告》,在全國企業破產重整 (略) 發布。
(二)報名
1.報名時間
報名者應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4年4月19日17點前,將報名材料紙質版提交至管理人指定地點,同步發送報名材料電子版(蓋章掃描件與Word版本)至管理人指定郵箱(電子郵箱:*@*63.com),逾期不接受報名。
如截止時間發生變化,以管理人另行公告或者書面通知為準。
2.報名地點及聯系人
聯系地點: (略) 和平區馬場道140增2號
聯系人:李律師
聯系電話:*
3.報名條件
(1)意向投資人應當是具有較高社會責任感和良好的商業信用的法人或其他組織,股東會或董事會等有權機構已經出具相關文書認可其作為意向投資人參與本項目,符合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2)意向投資人須擁有足夠的資金實力以及與債務人經營規模相適應的經營管理能力, (略) 可持續 (略) 的資源,能提供相應的資信證明或其他履約能力證明。
(3)意向投資人應當處于持續經營狀態。近三年內無重大違法行為或涉嫌重大違法行為, (略) 列入失信名單或被采取限制高消費措施。
(4)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請意向投資人自行至相關部門了解相應行業準入機制,對照行業規定自行評估并提前咨詢相關主管部門,如能轉入重整程序,如出現無法變更股權、主體不適格而導致不能作為重整投資人或其他不利后果,管理人不負任何責任,全部后果由意向投資人自行承擔。
4.報名時需提交的材料
A.投資意向書;
B.意向投資人介紹(包括但不限于:意向投資人主體資格、股權結構、歷史沿革、經營范圍、經營業績、主營業務、組織機構、資產負債等信息);
C.最近三年無重大違法行為或涉嫌有重大違法行為,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或被采取限制高消費措施等相關情況的承諾。意向投資人及/或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財務狀況或者信用記錄不良的,管理人有權認定意向投資人不具備投資人資格;
D.三年內的財務報表(有2021-2023年度審計報告的提供審計報告),若報名機構為存續3年以下(含)企業法人或非法人組織,應按實際成立年限提供財務報表和審計報告;
E.良好商業信譽的證明(如有),與投資規模相匹配的資信證明及資金調控能力證明等;
F.股東會或董事會等有權機構作出的參與本次投資人招募活動的決議( (略) 章程);
G.相關附件,包括:
(a)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均須加蓋企業公章);
(b)載明經辦人或委托代理人姓名、聯系方式、授權委托書(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原件和受委托人身份證復印件;
(c)保密承諾函;
(d)繳納保證金的憑證。
上述報名材料應加蓋投資人印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字。意向投資人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交完整報名材料的,管理人有權不予接收。
(三)形式審查
管理人將對意向投資人提交的報名材料進行形式審查,形式審查通過的,即為通過初步篩選。如提交的報名材料存在缺失、遺漏的,管理人可通知補正,但補正期不超過上述報名期限。
(四)盡職調查
盡職調查的截止時間最晚不超過2024年4月29日。通過初步篩選的意向投資人,如需盡調,意向投資人需在報名時同步向管理人提出盡調申請,開展盡職調查或實地考察所需的費用由意向投資人自行承擔。需要管理人配合盡職調查的須提前3日通知,管理人將予以配合提供,如產生費用由意向投資人自行承擔。
(五)提交投資方案
1.提交期限
通過初步篩選的意向投資人應在2024年4月29日17點前向管理人遞交投資方案。
2.投資方案內容
投資方案應當具有可操作性,包括但不限于投資總價(需明確最低投資金額,承諾在本案轉入重整程序后(如有可能)投資方案中的最低投資金額作為重整程序的保底金額,在沒有其他高于該保底金額時意向投資人不附任何條件的參與重整投資,如無該承諾,不能取得重整投資人的資格)、投資款到位時間、初步方案、后續經營計劃、清償方案安排等。
3.提交方式
同上述報名材料。同時,紙質資料需要予以密封,密封袋上注明意向投資人名稱。逾期提交的,管理人有權視為撤銷報名、放棄報名。
(六)報名保證金
意向投資人決定報名的,應當在報名文件提交前向管理人指定賬戶繳納報名保證金人民幣2,400,000元(大寫:人民幣*佰**萬元)
報名保證金繳納時請備注“投資人名稱+保證金”,管理人賬戶信息如下:
賬戶名稱:煒伲雅電子(天津)有限公司管理人
銀行賬號:*71
開戶行:農業銀行天津第三大街支行
行號:*
報名保證金不計算利息。如意向投資人最終沒有被確定為正式投資人或報名后未在規定的時間內提交投資方案的,管理人將于正式確定投資人結論出具之日或者正式確認未賦予報名者投資人資格或管理人認為合理的情況出現后15個工作日內無息退還報名保證金。
(七)保證金的沒收
出現以下任一情形的,管理人有權沒收意向投資人繳納的報名保證金,取消遴選或中選資格等:
(1)提交虛假報名資料;
(2)違反保密承諾,泄露盡調資料的;
(3)不履行相關承諾,包括但不限于意向投資人經遴選確定為投資人后拒絕管理人依據中選方案制定的重整計劃草案或存在無合理理由拒絕參與重整工作進程的行為;
(4)如報名保證金轉為重整投資保證金的,受到重整投資人招募公告關于重整投資保證金沒收規則的約束。
(八)本次投資人報名與重整投資人報名與其他程序的銜接
本次 (略) 是否具備重整價值或重整可能性,以及后續資 (略) 。
四、重要聲明
1.本招募公告由管理人編制,不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最終解釋權屬于管理人,管理人有權決定繼續、中止或終止本次投資人招募,同時管理人可根據情況延長相應時間,不需要承擔違約賠償責任。
2.本招募公告對全體意向投資人平等適用,具有相同效力。
3.因電子公司還處于破產清算程序,本次招募僅為了了解重整可能性和可行性等,本次招募結果將作為是否轉入重整程序的重要依據。本次招募不設比選程序,不確認重整投資人。
4.本招募公告未完整描述債務人的全部情況,同時債務人具有實質合并重整或實質合并清算的可能,并不替代意向投資人的盡職調查。意向投資 (略) 投資時,除參考本公告外,需自行決定是否聘請專業投資顧問或法律顧問、財務顧問等進行盡職調查、出具投資意見等,意向投資人決定參與招募前應仔細閱讀本公告與相關法律規定,理解和知曉重整過程中可能存在的風險、責任、義務。
5.本公告所列相關數據為管理人階段性調查所得數據,并非最終數據,僅供意向投資人參考,投資人應謹慎判斷,并自行承擔投資風險。最終數據須以投資人盡職調查結論為準。本招募公告并非要約文件,不具有投資協議的約束性效力,不構成管理人的任何承諾或保證,不作為投資建議只作為參考資料使用。
6. (略) 不予批準轉入重整程序或重整計劃草案未獲債權人會議表決通過, (略) 未予裁定批準重整計劃等非管理人原因導致本項目無法重整的,投資人應自行承擔相應風險。
本次招募由管理人組織, (略) 濱海 (略) 及全體債權人監督。
熱忱歡迎各方投資人積極報名參與!
煒伲雅電子(天津)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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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