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次轉讓標的為位于扎賚特旗巴彥高勒鎮前進村委會北側 (略) 東料堆約680.63立方米工程余量土石料。該批土石料所含成分以實際情況為準。受讓方需親自勘驗標的,了解標的實際情況,了解相關法律法規政策并判斷項目風險及評估自身風險承受能力。最終交接以實際勘驗情況為準,成交后不因數量、質量變化等因素調整成交價格。 2、受讓方必須于資產交接之日起15日內將此批土石料外運完畢,限定期限內若未完成標的外運則轉讓方有權將剩余部分標的無償收回并有權要求受讓方承擔違約責任及賠償與之相關經濟損失!拉運完畢后,須對現場垃圾進行清理并恢復原地貌!拉運、垃圾清理等產生的相關費用及安全責任均由受讓方承擔。 3、特別提示:最終受讓方需承擔本項目測繪費用#,于資產交接前支付至轉讓方指定賬戶。
4、內蒙古產權 (略) (以下簡稱“中心”)僅就轉讓方提供的資料負披露義務,不承擔瑕疵擔保責任。本公告披露的照片及相關數據均為轉讓方提供,僅作參考,標的狀況以勘驗時實際情況為準。請意向受讓方勘驗時仔細驗證,做好對標的拍照、攝像等記錄。 5、標的勘驗時間為公告期內工作時間,勘驗聯系人:鄒春陽 #。 6、受讓方未按照公告約定時間簽訂相關受讓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約定及時付清全部交易價款或交易服務費的,經過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轉讓方有權單方解除交易、終結該項目, (略) 置標的。 7、 (略) 參與項目過程中,出現《 (略) 競價交易規則》、《電子競價風險告知及接受確認書》 (略) 中公開披露的說明中列舉的無法正常競價情形的,內蒙古產權 (略) 不承擔任何責任。 8、意向方報名請于公告期內到內蒙古產權 (略) 站自行注冊賬號報名,并通過注冊預留的銀行賬戶(預留銀行賬戶名稱須與會員注冊名稱一致,且銀行卡號須為該名稱對應卡號)匯入保證金。【不可用現金、信用卡、支付寶或微信等方式匯入】意向承租方在將資金轉入錢包后,需將錢包中的資金支付到報名項目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