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購項目名稱 | (略) 公安局指揮部信訪處律師費項目 | ||
品目 | 服務/商務服務/法律服務/其他法律服務 | ||
采購單位 | (略) 公安局指揮部信訪處 | ||
行政區域 | (略) | 公告時間 | 2024年09月14日 16:41 |
評審專家(單一來源采購人員)名單 | 仇根娣、蔣晨暉、施燕薇 | ||
總成交金額 | ¥0.* 萬元(人民幣) | ||
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 |||
項目聯系人 | 張瑩瑩、宋曉飛、朱楊峰 | ||
項目聯系電話 | 021-*-105 | ||
采購單位 | (略) 公安局指揮部信訪處 | ||
采購單位地址 | (略) 靜安 (略) 38號 | ||
采購單位聯系方式 | 尹老師 021-* | ||
代理機構名稱 | (略) | ||
代理機構地址 | (略) 虹 (略) 200號盛泰國際大廈606室 | ||
代理機構聯系方式 | 張瑩瑩、宋曉飛、朱楊峰 021-*-105 | ||
附件: | |||
附件1 | 2.律師費-發售稿9.3 上傳.doc |
一、項目編號:0773-2441GNSHFWCS5277(招標文件編號:0773-2441GNSHFWCS5277)
二、項目名稱: (略) 公安局指揮部信訪處律師費項目
三、中標(成交)信息
供應商名稱:包件1:上海宇鈞律師事務所
供應商地址: (略) 徐匯區 (略) 107號23樓美奐大廈
中標(成交)金額:0.*(萬元)
供應商名稱:包件2:上海日盈律師事務所
供應商地址: (略) 楊浦 (略) 340號C幢
中標(成交)金額:0.*(萬元)
供應商名稱:包件3: (略) 匯業律師事務所
供應商地址: (略) 長寧 (略) 華敏翰尊國際廣場726號14樓A、B座
中標(成交)金額:0.*(萬元)
供應商名稱:包件4:北京康達(上海)律師事務所
供應商地址: (略) 黃浦區 (略) 768號博薈廣場C座905室
中標(成交)金額:0.*(萬元)
供應商名稱:包件5:德恒上海律師事務所
供應商地址: (略) 虹口 (略) 501號白玉蘭廣場23樓
中標(成交)金額:0.*(萬元)
供應商名稱:包件6:上海段和段律師事務所
供應商地址:浦東新區*家嘴金融貿易 (略) 501號上海中心大廈58層
中標(成交)金額:0.*(萬元)
供應商名稱:包件7:泰和泰(上海)律師事務所
供應商地址: (略) 徐 (略) 317號星瀚廣場2座9樓
中標(成交)金額:0.*(萬元)
供應商名稱:包件8:上海至合律師事務所
供應商地址: (略) 虹口 (略) 501號42樓
中標(成交)金額:0.*(萬元)
供應商名稱:包件9:上海衡御正律師事務所
供應商地址: (略) 靜 (略) 458號洪安大廈23樓
中標(成交)金額:0.*(萬元)
四、主要標的信息
序號 | 供應商名稱 | 服務名稱 | 服務范圍 | 服務要求 | 服務時間 | 服務標準 |
1 | 包件1:上海宇鈞律師事務所 | (略) 公安局指揮部信訪處律師費項目 | 三、工作任務和內容(一)工作任務 律師事務所及律師參與協助處理訪人反映的事項涉及破 (略) 場經濟秩序、非法集資、集資詐騙、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等經濟類案件:1.對應當通過訴訟、仲裁、行政復議等程序解決的,向信訪人介紹有關法律規定,引導和幫助其走相應法律途徑;對信訪案件不屬于公安機關管轄的,引導和幫助信訪人向有管轄權的部門提出;其余詳見本項目磋商文件及響應文件。 | 二、律師條件 參與公安機關信訪 工作的律師應當符 合以下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 領導、擁護中華人 民共和國憲法,品 行良好,公道正 派、勤勉敬業,社 會責任感強,熱心 社會公益事業。 其余詳見本項目磋商 文件及響應文件。 | 自合同 簽訂之 日起至 2024年 12月31 日。 | 2.案件評析:*方采取調閱案宗、實地調查、約談信訪人等方式,對信訪案件和信訪人的訴求進行評議分析,對原案件處理的事實認定、證據采信、法律適用、程序規范、文書使 用以及是否存在執法瑕疵或者過錯等問題提出意見,對后續化解工作提出方案建議,并以律師事務所名義出具書面評析意見,經公安機關認可,即為完成。其余詳見本項目磋商文件及 響應文件。 |
序號 | 供應商名稱 | 服務名稱 | 服務范圍 | 服務要求 | 服務時間 | 服務標準 |
2 | 包件2:上海日盈律師事務所 | (略) 公安局指揮部信訪處律師費項目 | 三、工作任務和內容(一)工作任務 律師事務所及律師參與協助處理訪人反映的事項涉及破 (略) 場經濟秩序、非法集資、集資詐騙、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等經濟類案件:1.對應當通過訴訟、仲裁、行政復議等程序解決的,向信訪人介紹有關法律規定,引導和幫助其走相應法律途徑;對信訪案件不屬于公安機關管轄的,引導和幫助信訪人向有管轄權的部門提出;其余詳見本項目磋商文件及響應文件。 | 二、律師條件 參與公安機關信訪 工作的律師應當符 合以下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 領導、擁護中華人 民共和國憲法,品 行良好,公道正 派、勤勉敬業,社 會責任感強,熱心 社會公益事業。 其余詳見本項目磋商 文件及響應文件。 | 自合同 簽訂之 日起至 2024年 12月31 日。 | 2.案件評析:*方采取調閱案宗、實地調查、約談信訪人等方式,對信訪案件和信訪人的訴求進行評議分析,對原案件處理的事實認定、證據采信、法律適用、程序規范、文書使 用以及是否存在執法瑕疵或者過錯等問題提出意見,對后續化解工作提出方案建議,并以律師事務所名義出具書面評析意見,經公安機關認可,即為完成。其余詳見本項目磋商文件及 響應文件。 |
序號 | 供應商名稱 | 服務名稱 | 服務范圍 | 服務要求 | 服務時間 | 服務標準 |
3 | 包件3: (略) 匯業律師事務所 | (略) 公安局指揮部信訪處律師費項目 | 三、工作任務和內容(一)工作任務 律師事務所及律師參與協助處理訪人反映的事項涉及破 (略) 場經濟秩序、非法集資、集資詐騙、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等經濟類案件:1.對應當通過訴訟、仲裁、行政復議等程序解決的,向信訪人介紹有關法律規定,引導和幫助其走相應法律途徑;對信訪案件不屬于公安機關管轄的,引導和幫助信訪人向有管轄權的部門提出;其余詳見本項目磋商文件及響應文件。 | 二、律師條件 參與公安機關信訪 工作的律師應當符 合以下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 領導、擁護中華人 民共和國憲法,品 行良好,公道正 派、勤勉敬業,社 會責任感強,熱心 社會公益事業。 其余詳見本項目磋商 文件及響應文件。 | 自合同 簽訂之 日起至 2024年 12月31 日。 | 2.案件評析:*方采取調閱案宗、實地調查、約談信訪人等方式,對信訪案件和信訪人的訴求進行評議分析,對原案件處理的事實認定、證據采信、法律適用、程序規范、文書使 用以及是否存在執法瑕疵或者過錯等問題提出意見,對后續化解工作提出方案建議,并以律師事務所名義出具書面評析意見,經公安機關認可,即為完成。其余詳見本項目磋商文件及 響應文件。 |
序號 | 供應商名稱 | 服務名稱 | 服務范圍 | 服務要求 | 服務時間 | 服務標準 |
4 | 包件4:北京康達(上海)律師事務所 | (略) 公安局指揮部信訪處律師費項目 | 三、工作任務和內容(一)工作任務 律師事務所及律師參與協助處理訪人反映的事項涉及破 (略) 場經濟秩序、非法集資、集資詐騙、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等經濟類案件:1.對應當通過訴訟、仲裁、行政復議等程序解決的,向信訪人介紹有關法律規定,引導和幫助其走相應法律途徑;對信訪案件不屬于公安機關管轄的,引導和幫助信訪人向有管轄權的部門提出;其余詳見本項目磋商文件及響應文件。 | 二、律師條件 參與公安機關信訪 工作的律師應當符 合以下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 領導、擁護中華人 民共和國憲法,品 行良好,公道正 派、勤勉敬業,社 會責任感強,熱心 社會公益事業。 其余詳見本項目磋商 文件及響應文件。 | 自合同 簽訂之 日起至 2024年 12月31 日。 | 2.案件評析:*方采取調閱案宗、實地調查、約談信訪人等方式,對信訪案件和信訪人的訴求進行評議分析,對原案件處理的事實認定、證據采信、法律適用、程序規范、文書使 用以及是否存在執法瑕疵或者過錯等問題提出意見,對后續化解工作提出方案建議,并以律師事務所名義出具書面評析意見,經公安機關認可,即為完成。其余詳見本項目磋商文件及 響應文件。 |
序號 | 供應商名稱 | 服務名稱 | 服務范圍 | 服務要求 | 服務時間 | 服務標準 |
5 | 包件5:德恒上海律師事務所 | (略) 公安局指揮部信訪處律師費項目 | 三、工作任務和內容(一)工作任務 律師事務所及律師參與協助處理訪人反映的事項涉及破 (略) 場經濟秩序、非法集資、集資詐騙、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等經濟類案件:1.對應當通過訴訟、仲裁、行政復議等程序解決的,向信訪人介紹有關法律規定,引導和幫助其走相應法律途徑;對信訪案件不屬于公安機關管轄的,引導和幫助信訪人向有管轄權的部門提出;其余詳見本項目磋商文件及響應文件。 | 二、律師條件 參與公安機關信訪 工作的律師應當符 合以下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 領導、擁護中華人 民共和國憲法,品 行良好,公道正 派、勤勉敬業,社 會責任感強,熱心 社會公益事業。 其余詳見本項目磋商 文件及響應文件。 | 自合同 簽訂之 日起至 2024年 12月31 日。 | 2.案件評析:*方采取調閱案宗、實地調查、約談信訪人等方式,對信訪案件和信訪人的訴求進行評議分析,對原案件處理的事實認定、證據采信、法律適用、程序規范、文書使 用以及是否存在執法瑕疵或者過錯等問題提出意見,對后續化解工作提出方案建議,并以律師事務所名義出具書面評析意見,經公安機關認可,即為完成。其余詳見本項目磋商文件及 響應文件。 |
序號 | 供應商名稱 | 服務名稱 | 服務范圍 | 服務要求 | 服務時間 | 服務標準 |
6 | 包件6:上海段和段律師事務所 | (略) 公安局指揮部信訪處律師費項目 | 三、工作任務和內容(一)工作任務 律師事務所及律師參與協助處理訪人反映的事項涉及破 (略) 場經濟秩序、非法集資、集資詐騙、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等經濟類案件:1.對應當通過訴訟、仲裁、行政復議等程序解決的,向信訪人介紹有關法律規定,引導和幫助其走相應法律途徑;對信訪案件不屬于公安機關管轄的,引導和幫助信訪人向有管轄權的部門提出;其余詳見本項目磋商文件及響應文件。 | 二、律師條件 參與公安機關信訪 工作的律師應當符 合以下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 領導、擁護中華人 民共和國憲法,品 行良好,公道正 派、勤勉敬業,社 會責任感強,熱心 社會公益事業。 其余詳見本項目磋商 文件及響應文件。 | 自合同 簽訂之 日起至 2024年 12月31 日。 | 2.案件評析:*方采取調閱案宗、實地調查、約談信訪人等方式,對信訪案件和信訪人的訴求進行評議分析,對原案件處理的事實認定、證據采信、法律適用、程序規范、文書使 用以及是否存在執法瑕疵或者過錯等問題提出意見,對后續化解工作提出方案建議,并以律師事務所名義出具書面評析意見,經公安機關認可,即為完成。其余詳見本項目磋商文件及 響應文件。 |
序號 | 供應商名稱 | 服務名稱 | 服務范圍 | 服務要求 | 服務時間 | 服務標準 |
7 | 包件7:泰和泰(上海)律師事務所 | (略) 公安局指揮部信訪處律師費項目 | 三、工作任務和內容(一)工作任務 律師事務所及律師參與協助處理訪人反映的事項涉及破 (略) 場經濟秩序、非法集資、集資詐騙、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等經濟類案件:1.對應當通過訴訟、仲裁、行政復議等程序解決的,向信訪人介紹有關法律規定,引導和幫助其走相應法律途徑;對信訪案件不屬于公安機關管轄的,引導和幫助信訪人向有管轄權的部門提出;其余詳見本項目磋商文件及響應文件。 | 二、律師條件 參與公安機關信訪 工作的律師應當符 合以下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 領導、擁護中華人 民共和國憲法,品 行良好,公道正 派、勤勉敬業,社 會責任感強,熱心 社會公益事業。 其余詳見本項目磋商 文件及響應文件。 | 自合同 簽訂之 日起至 2024年 12月31 日。 | 2.案件評析:*方采取調閱案宗、實地調查、約談信訪人等方式,對信訪案件和信訪人的訴求進行評議分析,對原案件處理的事實認定、證據采信、法律適用、程序規范、文書使 用以及是否存在執法瑕疵或者過錯等問題提出意見,對后續化解工作提出方案建議,并以律師事務所名義出具書面評析意見,經公安機關認可,即為完成。其余詳見本項目磋商文件及 響應文件。 |
序號 | 供應商名稱 | 服務名稱 | 服務范圍 | 服務要求 | 服務時間 | 服務標準 |
8 | 包件8:上海至合律師事務所 | (略) 公安局指揮部信訪處律師費項目 | 三、工作任務和內容(一)工作任務 律師事務所及律師參與協助處理訪人反映的事項涉及破 (略) 場經濟秩序、非法集資、集資詐騙、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等經濟類案件:1.對應當通過訴訟、仲裁、行政復議等程序解決的,向信訪人介紹有關法律規定,引導和幫助其走相應法律途徑;對信訪案件不屬于公安機關管轄的,引導和幫助信訪人向有管轄權的部門提出;其余詳見本項目磋商文件及響應文件。 | 二、律師條件 參與公安機關信訪 工作的律師應當符 合以下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 領導、擁護中華人 民共和國憲法,品 行良好,公道正 派、勤勉敬業,社 會責任感強,熱心 社會公益事業。 其余詳見本項目磋商 文件及響應文件。 | 自合同 簽訂之 日起至 2024年 12月31 日。 | 2.案件評析:*方采取調閱案宗、實地調查、約談信訪人等方式,對信訪案件和信訪人的訴求進行評議分析,對原案件處理的事實認定、證據采信、法律適用、程序規范、文書使 用以及是否存在執法瑕疵或者過錯等問題提出意見,對后續化解工作提出方案建議,并以律師事務所名義出具書面評析意見,經公安機關認可,即為完成。其余詳見本項目磋商文件及 響應文件。 |
序號 | 供應商名稱 | 服務名稱 | 服務范圍 | 服務要求 | 服務時間 | 服務標準 |
9 | 包件9:上海衡御正律師事務所 | (略) 公安局指揮部信訪處律師費項目 | 三、工作任務和內容(一)工作任務 律師事務所及律師參與協助處理訪人反映的事項涉及破 (略) 場經濟秩序、非法集資、集資詐騙、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等經濟類案件:1.對應當通過訴訟、仲裁、行政復議等程序解決的,向信訪人介紹有關法律規定,引導和幫助其走相應法律途徑;對信訪案件不屬于公安機關管轄的,引導和幫助信訪人向有管轄權的部門提出;其余詳見本項目磋商文件及響應文件。 | 二、律師條件 參與公安機關信訪 工作的律師應當符 合以下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 領導、擁護中華人 民共和國憲法,品 行良好,公道正 派、勤勉敬業,社 會責任感強,熱心 社會公益事業。 其余詳見本項目磋商 文件及響應文件。 | 自合同 簽訂之 日起至 2024年 12月31 日。 | 2.案件評析:*方采取調閱案宗、實地調查、約談信訪人等方式,對信訪案件和信訪人的訴求進行評議分析,對原案件處理的事實認定、證據采信、法律適用、程序規范、文書使 用以及是否存在執法瑕疵或者過錯等問題提出意見,對后續化解工作提出方案建議,并以律師事務所名義出具書面評析意見,經公安機關認可,即為完成。其余詳見本項目磋商文件及 響應文件。 |
五、評審專家(單一來源采購人員)名單:
仇根娣、蔣晨暉、施燕薇
六、代理服務收費標準及金額:
本項目代理費收費標準:本項目按預算金額作為收費的計算基數。收費標準按國家計委招標代理服務費暫行標準[2002]1980號文收費標準為基礎上下浮30%計取。
本項目代理費總金額:0.* 萬元(人民幣)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1個工作日。
八、其它補充事宜
1.各有關當事人如對結果有異議,請于本結果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中金招標有限責任公
司(地址: (略) 虹 (略) 200號盛泰國際大廈606室,郵編:*)提出質疑,并附相關證明資料,逾期
將不再受理。
2.成交情況:
包件1:上海宇鈞律師事務所,得分:91.00,金額:法律咨詢服務*/次,案件分析 */件,案件化解*/件;
包件2:上海日盈律師事務所,得分:88.67,金額:法律咨詢服務*/次,案件分析 */件,案件化解*/件;
包件3: (略) 匯業律師事務所,得分:86.33,金額:法律咨詢服務*/次,案件分析 */件,案件化解*/件;
包件4:北京康達(上海)律師事務所,得分:71.33,金額:法律咨詢服務*/次,案件分析 */件,案件化解*/件;
包件5:德恒上海律師事務所,得分:70.67,金額:法律咨詢服務*/次,案件分析 */件,案件化解*/件;
包件6:上海段和段律師事務所,得分:68.00,金額:法律咨詢服務*/次,案件分析 */件,案件化解*/件;
包件7:泰和泰(上海)律師事務所,得分:62.33,金額:法律咨詢服務*/次,案件分析 */件,案件化解*/件;
包件8:上海至合律師事務所,得分:51.33,金額:法律咨詢服務*/次,案件分析 */件,案件化解*/件;
包件9:上海衡御正律師事務所,得分:50.67,金額:法律咨詢服務*/次,案件分析 */件,案件化解*/件;
3.成交服務費:本項目按預算金額作為收費的計算基數。
包件1:人民幣*
包件2:人民幣*
包件3:人民幣*
包件4:人民幣*
包件5:人民幣*
包件6:人民幣*
包件7:人民幣*
包件8:人民幣*
包件9:人民幣*
九、凡對本次公告內容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系。
1.采購人信息
名 稱: (略) 公安局指揮部信訪處
地址: (略) 靜安 (略) 38號
聯系方式:尹老師 021-*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名 稱: (略)
地 址: (略) 虹 (略) 200號盛泰國際大廈606室
聯系方式:張瑩瑩、宋曉飛、朱楊峰 021-*-105
3.項目聯系方式
項目聯系人:張瑩瑩、宋曉飛、朱楊峰
電 話: 02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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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