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關于建設 (略) 場的通知》(平人社通〔2022〕298號)要求,為進一步貫徹 (略) 市關于穩就業、保就業決策部署,支持多渠道靈活就業,持續增加勞務收入,助力縣域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今年計劃在靜寧縣建設1個 (略) 場,現面向社會公開招募運營機構,公告如下:
一、運營模式
由縣人社局通過公開招募的方式,簽訂具備相關資質的人力資源機構組織承接 (略) 場建設及運營管理。
二、服務對象及內容
全縣各類有就業意愿的人員(農民工、就業困難人員、高校畢業生、靈活就業人員等)及用工主體。
(一)按照“六有”(有市場主體、有運行場地、有辦公設施、有服務人員、有管理制度、有宣傳專欄)建設標準,推行“5+X”服務,即免費為零工人員提供臨時休息、手機充電、飲水服務、政策咨詢、洽談交流五項標準化服務和“X”項個性化服務, (略) 場規范化運行。
(二)為用工主體和零工人員搭建便捷的對接平臺,開展“信息發布、勞務對接、勞動維權”等一體化服務,動態收集更新零工人員和用工主體信息, (略) 場動態監測, (略) 場求職人員、招聘崗位等信息定期監測分析,通過現場勞務服務推動更多靈活就業人員實現穩定就業。
三、建設方式
按照“政府引導、企業參與、市場經營”運行模式,通過整合、改造、新建、租用等方式,在人流量大、交通便利的中 (略) 郊區布局建設 (略) 場,面積應不少于500㎡,市場明顯位置標識“ (略) 場 (略) 場”,由縣人社局給予一定建設補助資金予以扶持。市場內應配備寫字桌臺、休息座椅、取暖設施、手機充電、飲水機等便民服務設施設備。辦公區域配備電腦、電話、打印機、復印機等基礎設施設備,同時設置信息公開區域,實時公布崗位和求職信息。
四、運營管理機構條件
(一) (略) 場承接運營管理主體須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在縣人社局許可人力資源或勞務派遣經營事項1年以上的縣屬機構,其開展的業務范圍符合人力資源職業介紹服務工作相關內容。
(二) (略) 場承接運營管理主體須具 (略) 場必需的設施、人員和技術的能力,具有健全的組織架構,包括財務會計和資產管理制度等,具有良好的社會和商業信譽。
(三) (略) 場承接運營管理主體 (略) 內外勞務基地的基礎,且在2023年點對點組織化輸轉工作中輸轉就業人員達到百人以上。
歡迎具備相關資質的機構及時提供相關機構資質資料、工作開展資料及項目建設初步方案資料,于5月6日前在縣人社局北樓308室報名登記。
聯系電話:0933-*
靜寧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3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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