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崇明區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協議出讓信息公示
(略) 崇明區人民政府批準,我局擬以協議方式出讓1幅國有土地使用權。現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 (略) 關于國有土地資產管理和自然資源部關于《協議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規范(試行)》等的規定,本著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將擬協議出讓地塊的有關情況公示如下。
一、協議出讓地塊基本情況
序號 | 地塊 名稱 | 地塊 位置 | 土地級別 | 土地 面積 (公頃) | 容積率 (萬/公頃) | 土地用途 | 出讓年限(年) | 全生命管理周期管理要求 |
1 | 1、本出讓宗地中建筑應 (略) 建設相關要求,年徑流總量控制率為70%、年徑流污染控制率為50%。 2、本 (略) 的有關標準繳納民防工程建設費。 3、本項目應配建人民防空警報設施專用房。 4、建議地塊內新增1個宏基站或微基站站址進行補盲,具體站址數量以信息基礎設施管理部門備案確認的數量為準。 5、本地塊項目總平面設計應符合《建筑工程交通設計及停車庫(場)設置標準》(DG/*-2014、J*-2014)的相關條文要求。 6、本地塊按照項目開發規模、停車數量、 (略) 交通條件,再行確定項目交通組織方案及機動車出入口設置位置及數量,機動車出入口應優先設于較 (略) 。 7、本合同項下第一十條以本款為準: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受讓人須一次性付清國有建設使用權出讓價款余額余額。 |
二、公示時限
公示時限為20日,本公示在2024年09月08日24時截止。
三、意見反饋方式
在公示時限內,任何單位、組織和個人,對本公示所列的地塊有意向的,請以書面方式提出。
地 址:崇明區城 (略) 197號
單 位: (略) 崇明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021-*
聯 系 人:施先生
四、意向用地者必須提交的申請文件
1、意向用地者申請書原件;
2、意向用地者有效身份證件(復印件);
3、授權委托書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證件(復印件);
4、市或區主管部門相關批準文件(原件)。
五、確定供地方式
1、公示時限內,若該地塊有兩個以上意向用地者,我局將采取招拍掛方式出讓該宗地土地使用權。
2、公示時限內,若該地塊只有一個意向用地者,我局將按《協議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規范》的規定以協議方式出讓該宗地土地使用權。
六、其他
該地塊 (略) 規劃和自 (略) 站(http://**.cn) (略) 土地交易事務中心( (略) (略) 201號)予以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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