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威城投·西悅府商品房 (略) 建設項目用 (略) (略) 柏樹鎮清水村, (略) ,南臨西夏街, (略) ,北至漢武大道。面積#.11m2,截止2025 年5 月地塊現狀為空地。參考《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該法自2019 年1 月1 日起實施,其第五十九條明確規定:“用途變更為住宅、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的,變更前應當按照規定進行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因此本方案需對《 (略) 2020 年第4 批次建設用地的批復》(甘政自然資發〔2020〕409 號)文件批復,征收本項目地塊面積為#.16m2,開展土壤污染調查。調查地塊擬建設《城投·西悅府商品房 (略) 建設項目》,實際建設情況與《 (略) 總體規劃》、《 (略) 中心城西 (略) 控制性詳細規劃》、《 (略) (略) 部分地塊控制性詳細規劃調整論證報告及方案》(武政函(2022)17 號)一致,根據對照上述規劃,該調查地塊規劃土地用途為二類居住用地。為切實執行黨中央、 (略) 關于深化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戰略部署,進一步加強建設用地的準入管理,確保《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甘肅省土壤污染防治條例》以及《甘肅省生態環境廳 甘肅省自然資源廳關于進一步做好重點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工作的通知》(甘環土壤發〔2021〕15號)等法律法規和文件的貫徹實施,有效控制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保障重點建設用地的安全利用,強化重點建設用地的準入管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條“用途變更為住宅、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前,必須按照規定進行土壤污染狀況調查”的規定,該地塊需進行土壤污染狀況調查。
根據《甘肅省生態環境廳關于提供用途變更為住宅、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有關情況的緊急通知》以及《甘肅省自然資源廳關于配合做好用途變更為住宅、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食用農產品以及食品生產加工和儲存場所用地環境管理工作的通知》(甘資用函〔2021〕147號)等相關通知文件的要求,必須依照國家現行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技術導則,開展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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