賬戶名稱 | 天津 (略) | 銀行賬戶 | *270 | |||||||
---|---|---|---|---|---|---|---|---|---|---|
開戶銀行 | 興業銀行天津分行 | 支付行號 | * |
標的名稱 | 天津市天津港保稅區新港大道98號非居住房地產 | |||||||||
---|---|---|---|---|---|---|---|---|---|---|
資產類別 | 房產類 | 標的所在地 | 天津 (略) | |||||||
評估機構 | 中 (略) | 評估基準日 | 2024-07-31 | |||||||
評估核準(備案)機構 | 天津港(集團)有限公司 | 類型 | 備案 | |||||||
核準(備案)日期 | 2024-09-27 | |||||||||
評估值(萬元) | 6198.2843 | 賬面價值(萬元) | 2057.* | |||||||
交易方式 | 信息披露期滿,如征集到兩個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選擇以下交易方式確定受讓方: 網絡競價 (多次報價) | |||||||||
其它披露內容 | 1.標的資產情況詳見《資產評估報告》等相關備查文件。 2.轉讓方承諾標的資產無權屬糾紛、無訴訟、無查封等的情況。 3.該項目評估結論及掛牌價為不包含增值稅評估值。本評估結論未考慮評估值增減可能產生的納稅義務變化。項目成交后受讓方需另行向轉讓方繳納資產轉讓涉及的增值稅,預估稅率為5%,最終以稅務部門認定為準。轉讓方收到全額含稅交易款后,向受讓方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4.標的資產中門衛未在證,產權歸轉讓方所有,建筑面積及結構由轉讓方提供。 5. 標的資產設定抵押, 權利人 (略) 、權利種類為抵押、權利范圍為*.16平方米、權利價值為人民幣*、約定期限為2024年02月08日至2025年02月07日。 6.最終受讓方自開始辦理資產交割工作之日起產生水、電費及標的所在地的裝卸、運輸、場地清理等費用由最終受讓方承擔,資產交割工作應按照轉讓方的安全環保要求開展,標的所在地的裝卸、運輸須由具備裝卸、運輸資質或委托有裝卸、運輸資質的單位施工,最終受讓方須在標的資產交割前一次性繳納*元人民幣(不含稅)的資產移交清理服務費用至轉讓方指定賬戶,同時受讓方需另行向轉讓方繳納該服務費用涉及的增值稅,預估稅率為6%,最終以稅務部門認定為準。轉讓方收到全額含稅交易款后,向受讓方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資產的交割工作需在30日內完成。 7.標的資產存在租賃情況,租期截止日為2024年11月30日,最終受讓方須接受因租賃關系所可能給最終受讓方造成的權利限制或不利影響,并自行與承租人解決。 |
房產類 |
| |||||||||||||||||||||||||||||||||||||||||||||||||||||||||||||||||||||||||||||||||||||||||||||||||||||||||||||||||||||||||||||||||||||||||||||||||||||||||||||||||||||
---|---|---|---|---|---|---|---|---|---|---|---|---|---|---|---|---|---|---|---|---|---|---|---|---|---|---|---|---|---|---|---|---|---|---|---|---|---|---|---|---|---|---|---|---|---|---|---|---|---|---|---|---|---|---|---|---|---|---|---|---|---|---|---|---|---|---|---|---|---|---|---|---|---|---|---|---|---|---|---|---|---|---|---|---|---|---|---|---|---|---|---|---|---|---|---|---|---|---|---|---|---|---|---|---|---|---|---|---|---|---|---|---|---|---|---|---|---|---|---|---|---|---|---|---|---|---|---|---|---|---|---|---|---|---|---|---|---|---|---|---|---|---|---|---|---|---|---|---|---|---|---|---|---|---|---|---|---|---|---|---|---|---|---|---|---|---|
標的是否有租賃 | 是 | 權利人是否行使優先權 | 否 | |||||||||||||||||||||||||||||||||||||||||||||||||||||||||||||||||||||||||||||||||||||||||||||||||||||||||||||||||||||||||||||||||||||||||||||||||||||||||||||||||||
標的抵押/質押情況 | 是 | 抵押/質押權人是否同意轉讓 | 是 | |||||||||||||||||||||||||||||||||||||||||||||||||||||||||||||||||||||||||||||||||||||||||||||||||||||||||||||||||||||||||||||||||||||||||||||||||||||||||||||||||||
是否存在其他方占用情況 | 否 |
轉讓方名稱 | 天 (略) | |||||||||||
---|---|---|---|---|---|---|---|---|---|---|---|---|
基本情況 | 注冊地(住所) | 天津自 (略) (天津 (略) )新港大道98號(保稅物流園內) | ||||||||||
經濟類型 | 國有經濟/國有獨資企業(公司)/國有全資企業 | |||||||||||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 任偉 | 成立日期 | 2005-02-03 | |||||||||
注冊資本 | 2,*元(人民幣) | |||||||||||
企業類型 | (略) | 所屬行業 | 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裝卸搬運和倉儲業 |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組織機構碼 | *93P | 經營規模 | 小型 | |||||||||
經營范圍 | 保稅倉儲,貨運代理,國際中轉,集裝箱拆拼箱,設備租賃,國際貿易,物業與管理,自有房屋租賃,搬倒裝卸,簡單加工,咨詢服務,貨物及技術的進出口,國際貨物運輸代理服務;汽車的銷售;燃料油180#(閃點>61℃)的銷售;商品展覽展示;礦產品、塑料、橡膠及其制品、技術材料、化工產品(危險化學品除外)、機電產品的批發兼零售(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 |||||||||||
產權轉讓行為決策及批準情況 | 轉讓方決策文件類型 | 股東會決議 | ||||||||||
國資監管機構 | 省級國資委監管 | 監管機構屬地 | 天津 | |||||||||
國家出資部門或主管部門名稱 | 天津港(集團)有限公司 | 國家出資企業或主管部門統一社會信用碼/組織機構碼 | *1XA | |||||||||
批準單位 | 天津港(集團)有限公司 | 批準日期 | 2022-12-25 | |||||||||
批準單位決議文件類型 | 文件 | 批準文件名稱 | 《 (略) 關于天 (略) 處置實施方案的批復》 津港投發(2022)183號 |
交易條件 | 信息發布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個工作日 | ||||||||||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4-09-29 |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 2024-10-30 | |||||||||
信息發布期滿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延長信息披露, 不變更信息披露內容,按照5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延長,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
價款支付方式 | 一次付清 | |||||||||||
價款交納形式 | 網上支付 | |||||||||||
與轉讓相關的其他條件 | 一、本項目公告期即為盡職調查期,意向受讓方在本項目公告期間有權利和義務自行對該項目轉讓標的進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讓方在遞交受讓申請并繳納交易保證金后,即視為已詳細閱讀并完全認可本項目所涉評估報告及其所披露內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項目轉讓公告內容及轉讓標的的現狀、瑕疵及所存在的風險,已完成對本項目的全部盡職調查,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受讓方成為最終受讓方后,若發生以轉讓標的的現狀、瑕疵及所存在的風險等為由逾期或拒絕簽署《資產交易合同》、拒付交易價款、放棄受讓或退還產權轉讓標的、對轉讓方提出其他要求等情形的,即可視為違約,受讓方應承擔相關的全部經濟責任與風險,轉讓方有權按本項目交易條件的有關約定扣除其繳納的交易保證金或等額轉讓價款,并將轉讓標的重新掛牌。 二、意向受讓方應自行了解轉讓標的所在地相關部門或機構對購買轉讓標的設置的各項政策及法規,以便對自身的購買資格進行核實,并應在自行咨詢專業人士、相關方和監管機關的基礎上判斷自身是否符合受讓方的主體資格。因受讓方不具備主體資格或轉讓標的不符合受讓方受讓目的所產生的全部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費用、風險和損失)由受讓方自行承擔 三、意向受讓方辦理受讓登記手續前須提前聯系預約現場踏勘事宜,沒有預約者,轉讓方不予接待。受讓方辦理受讓手續時須簽署《承諾函》(見交易信息公示),并向天津產權提供轉讓方蓋章確認的《現場踏勘確認函》。(現場踏勘聯系人:矯健 ,聯系電話:* ) 四、意向受讓方應在信息披露期間向天津產權提交受讓申請及相關附件的書面材料,并將交易保證金支付至天津產權專用結算賬戶,按照規定辦理受讓登記并支付保證金的意向受讓方為合格意向受讓方。 五、信息披露期滿,若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讓方,則采取協議方式轉讓,交易保證金轉為交易價款的一部分;若征集到兩家(含)以上意向受讓方, (略) 絡競價方式轉讓,交易保證金自動轉為競價保證金, (略) 絡競價確定的最終受讓方已支付的競價保證金轉為交易價款的一部分,未被確定為最終受讓方的意向受讓方所交納的交易保證金按天津產權規定返還。 六、受讓方在天津產權出具《國有資產交易憑證》后5個工作日內持交易憑證,赴現場與轉讓方開始辦理資產交割工作。 七、若非轉讓方原因,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轉讓方有權通過產權交易機構全部扣除意向受讓方所繳納的保證金作為對相關方的補償。 (1)意向受讓方辦理受讓登記手續后,又單方撤回申請的; (2)最終受讓方未在規定期限內與轉讓方簽訂《資產交易合同》的; (3)最終受讓方未在簽訂的《資產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將除保證金外的剩余交易價款支付至天津產權指定賬戶(以到賬時間為準); (4)產生兩個(含)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 (略) 絡競價或當以轉讓底價為底價競價時均不應價,導致無法確認最終受讓方的。 八、本項目在天津產權交易過程中產生的相關費用由轉、受讓雙方各自承擔。本次標的交易過戶所產生的相關稅費由轉、受讓雙方按照國家規定各自承擔,凡國家沒有明確規定的交易稅費由受讓方承擔。 九、最終受讓方應同意:交易中心出具交易憑證后,按照價款劃轉流程將最終受讓方匯入天津 (略) 專用結算賬戶的轉讓價款全部劃轉至轉讓方指定收款賬戶。 十、本項目不接受聯合受讓。 | |||||||||||
受讓方資格條件 | 無 | |||||||||||
是否對意向受讓方資格確認 | 否 | |||||||||||
保證金設定 | 是否交納保證金 | 是 | ||||||||||
交易保證金(萬元) | 1,860 | |||||||||||
保證金是否接受銀行保函 | 否 | |||||||||||
交納時間 | 信息披露期滿前交納 |
剩余會員時長將自動延長
掃描添加客服微信
暫無歷史郵箱
使用微信掃一掃關注
“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