滄州渤海新區A-2022-08號地 (略) (略) 渤海新區滄海人民街區內,堤頂路以南,地塊四周相鄰地塊均為未利用政府儲備用地。地塊中心坐標東經117°44′34.819″,北緯38°15′45.593″,占地面積31290.97m2(約46.98畝),地塊內當前及歷史均為荒地,至今未利用。
地塊規劃用地性質為科研用地A35,屬于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依據《 (略) 關于印發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的通知》(國發〔2016〕31號)、《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條)等文件的要求,須在該地塊開發利用之前進行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工作。
根據《建設用地土壤環境調查評估技術指南》、《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技術導則》(HJ25.1-2019)、《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監測技術導則》(HJ25.2-2019)等有關規定及要求,本次調查工作主要分兩個階段:第一階段為污染識別,經過收集資料、現場踏勘和人員訪談等工作,地塊內及周圍區域不存在可能的污染源和特征污染因子,為驗證第一階段調查結論,需進行第二階段調查;第二階段為污染證實,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導則等,結合潛在污染區域和現場條件,對本地塊土壤和地下水進行采樣。
本地塊共布設7個土壤采樣點(包括1個背景點)、4個地下水采樣點(包括1個背景點),土壤的檢測指標為(GB36600-2018)中基本項目45項、pH值;地下水檢測指標為地下水質量常規指標35項(參照GB/T 14848-2017,感官性狀及一般化學指標、毒理學指標)。
根據檢測結果,土壤中共檢出汞、砷、銅、鎳、鉛、鎘,共8種污染物,汞、砷、銅、鎳、鉛、鎘檢測結果均未超過《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中第一類用地篩選值。
根據檢測結果顯示,該地塊地下水檢測項中溶解性總固體、氨氮、硫酸鹽、氯化物、總硬度、耗氧量、錳、鈉超《地下水質量標準》(GB/T 14848-2017)中Ⅲ類指標限值。
根據區域地下水環境質量相關數據可知,由于調查地塊地處沿海地區,地勢平緩,淺層地下水開采層為第一含水組,地下水埋深較淺,該層地下水屬于礦化度較高的咸水水體,土壤中礦物成分經過不斷風化淋溶,造成地下水化學成分逐漸增多,形成鹽分積累,導致溶解性總固體、氨氮、硫酸鹽、氯化物、總硬度、耗氧量、錳、鈉超過《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2017)Ⅲ類標準限值。另外通過與地塊地下水背景點數據對比分析,地下水背景點中溶解性總固體、氨氮、硫酸鹽、氯化物、總硬度、耗氧量、錳、鈉等指標均存在超標現象,因此,超標原因與地塊所在區域的地質條件有關。
經調查本地塊地下水不作為飲用水水源,對地下水不進行開發利用,人體直接飲用和直接接觸的可能性較小,對人體健康風險在可接受范圍,不影響地塊下一步的開發利用。
由于本次調查地塊位于渤海新區,區域已實現集中供水,所在區域深層地下水為限采區,淺層地下水不作為生活飲用水開發利用。
綜上,地塊為非污染地塊,符合作為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的土壤環境質量要求,無需開展下一步補充調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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