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辦法》(生態環境部令第4號,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的有關要求,現對該項目進行公示,以便了解社會公眾對本項目的態度以及環境保護方面的意見和建議,接受社會公眾監督。
一、建設項目名稱及概要
1、項目名稱:磷酸廢液的環保綜合治理項目
2、建設地點:項目位于廣西南寧六景工 (略) 16號,廣西 (略) (略) 內,中心地理坐標為東經108°53′19.64″,北緯22°51′40.97″。
3、項目性質:技術改造
4、建設內容:廣西 (略) 擬利用現有工程閑置的調試車間和冷卻水池進行改造成磷酸廢液綜合回收利用生產線,處理規模為1.*噸/年,本次技改利用磷酸廢液綜合回收利用生產線提取得到稀磷酸(中間產品),再將稀磷酸作為輔料替代現有工程磷酸生產線生產過程中使用原料中的黃磷和純水,從而得到85%工業級磷酸,技改完成后可減少磷酸生產線生產過程中的原料使用中的黃磷和純水的使用量,剩余產能繼續生產食品級磷酸,技改完成后全廠磷酸生產線生產設備及生產能力保持不變。
5、項目總投資:*元。
二、報告書征求意見稿獲取方式和途徑
1、報告書征求意見稿電子稿全文詳見附件1。
2、報告書征求意見稿紙質版查閱可與建設單位聯系。
三、征求意見的公眾范圍
項目周邊的居民、法人或其他組織,以及關心本項目建設的居民、法人或其他組織。
四、公眾 (略) 絡鏈接
若您對項目有什么意見和看法,可按照附件格式填寫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意見表,請填寫與本項目環境影響和環境保護措施有關的建議和意見(注:根據《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辦法》規定,涉及征地拆遷、財產、就業等與項目環評無關的意見或者訴求不屬于項目環評公參內容)。
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意見表見附件2。
五、公眾提出意見的方式和途徑
若您對項目有什么意見和看法,請于公示之日起,反饋至建設單位。可填寫公眾意見表發送電子郵件、打電話、面談或通過郵寄信函(以郵戳日期為準)的方式發表意見。發表意見的公眾請注明發表日期、真實姓名和聯系方式,以便根據需要反饋。建設單位將在項目《公眾參與說明書》中真實記錄公眾的意見和建議,并將公眾的寶貴意見和建議向工程的各有關部門反映。
六、公眾提出意見的起止時間
自本公示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
七、建設單位的名稱和聯系方式
1、建設單位名稱:廣西 (略)
2、聯系電話:陳總 *
3、郵箱:*@*q.com
八、承擔環境影響評價機構名稱
環評單位: (略)
聯系方式:宋工 *
電子郵箱:*@*63.com
廣西 (略)
2025年6月11日
征求意見稿-廣西 (略) 磷酸廢液的環保綜合治理項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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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