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綜合 (略) (略)
關于強制拆除違法建筑和限期搬離物品的公告
三亞 (略) 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內容, (略) (略) (略) 山林 (略) 14#綜合樓 (略) 構架, (略) 在15-K至15-E軸與15-5至15- (略) 以處的軸加建屋頂構架(14#樓頂),現建至一層未封頂,水泥鋼筋結構,占地面積約1316.4平方米,建筑面積約1316.4平方米。 (略) 在地下車庫 (略) 加建構架(14#樓后面),現建至一層未封頂,水泥鋼筋結構,占地面積約1380.8平方米,建筑面積約1380.8平方米。上述建筑總面積約2697.2平方米,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四十三條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六十八條、《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第四十四條以及《海 (略) 違法建筑若干規定》第十三條的規定,決定于2025年3月20日對上述違法建筑物依法實施強制拆除。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限居住在上述違法建筑物內的全體人員于2025年3月19日前自行清理該建筑物內的所有物品,并撤離該建筑物。逾期不清理、搬離的,本機關將依法予以強制清點、搬離。
二、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阻撓、干涉強制拆除活動。阻礙執法人員執行公務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 (略) 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規定,追究其法律責任。
特此公告
(略) 綜合 (略) (略)
2025年3月11日??????
(此件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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