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綜合商貿城五層北部商鋪租賃網絡競價公告
編號:CQ23156
經寧波 (略) 審核批準,受 (略) (略) 委托,本中心將對慈溪綜合商貿城五層北部商鋪5年承租權進行公開網絡競價,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標的概況
標的位于慈溪綜合商貿城五層北部,合計面積約4593.45平方米。五年租金底價:643.3萬元,競價保證金:120萬元。
標的租賃起止日期:2024年1月20日—2029年1月19日,每年租金以成交價平均計,第一年租金必須一次付清,以后每年的租金必須在前一年的租期到期日前十五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向出租方付清。
標的出租用途需為經營床上用品、喜糖喜餅。
本項目由慈溪 (略) 評估,慈海博評報字[2023]1-091號。
二、競價人資格要求: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企業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組織。
三、報名時間及方式
本次競價采用網絡競價方式進行(在互聯網上,多次網絡報價的方式進行公開競價交易)。
網絡報名時間:2024年1月8日上午9:00至2024年1月10日下午4:30。
網絡競價網址為: (略) 產權交易電子化平臺http://**。
四、競價登記
有意參加的競價人請于報名時限內先將競價保證金通過銀行卡、網銀轉賬方式足額一次性繳入本中心賬戶,隨后進入網絡按系統提示進行競價登記。本中心開戶銀行:浙商銀行寧波慈溪支行,賬號:*,收款單位: (略) (略) 保證金專戶。本中心地址: (略) 白沙路街道南二環東路1355號。
五、看樣時間及聯系方式:2024年1月3日(工作時間),*黃女士。
六、網絡競價時間:2024年1月11日上午9:30。
七、競價人須于競價時限內登入網站進行競價,逾期視作自動放棄競價資格。
八、咨詢電話
出租方: (略) (略) :*;
委托代理方:市產權交易中心交易部:*;
市公共資源交易管理辦公室監督電話:*。
標的詳細信息及具體競價規定 (略) 產權交易電子化平臺查閱。
(略) 產權交易中心
2023年12月27日
慈溪綜合商貿城五層北部商鋪租賃網絡競價須知
編號:CQ23156
經寧波 (略) 審核批準,受 (略) (略) 委托,本中心將對慈溪綜合商貿城五層北部商鋪5年承租權進行公開網絡競價,現將有關事項告知如下:
一、標的概況
標的位于慈溪綜合商貿城五層北部,合計面積約4593.45平方米。不動產權證號:浙(2016) (略) 不動產權第*號;用途為批發零售用地/商業服務。五年租金底價:643.3萬元,競價保證金:120萬元。
標的租賃起止日期:2024年1月20日—2029年1月19日,每年租金以成交價平均計,第一年租金必須一次付清,以后每年的租金必須在前一年的租期到期日前十五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向出租方付清。
標的出租用途需為經營床上用品、喜糖喜餅。
本項目由慈溪 (略) 評估,慈海博評報字[2023]1-091號。
標的按現狀出租,面積如與實際存在差異,均以實際為準。
二、競價人資格要求: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企業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組織。
三、報名須知
1、本次競價采用網絡競價方式進行(在互聯網上,多次網絡報價的方式進行公開競價交易)。
2、網絡報名時間:2024年1月8日上午9:00至2024年1月10日下午4:30。
3、網絡競價網址為: (略) 產權交易電子化平臺http://**。
4、有意參加的競價人請于報名時限內先將競價保證金通過銀行卡、網銀轉賬等方式足額一次性繳入本中心賬戶。(競價保證金以到賬時間為準,競價人繳納保證金需考慮銀行間轉賬時間)。
本中心開戶銀行:浙商銀行寧波慈溪支行,賬號:*,收款單位: (略) (略) 保證金專戶。
5、競價保證金到賬后,競價人可進入系統進行網絡報名。
6、競價人須認真閱讀報名須知并按系統要求填寫《競價人登記表》。
7、系統會發送驗證碼到競價人手機上,競價人輸入正確的驗證碼進入標的選擇界面,選擇需要競價的標的點擊確認。
8、系統會自動對比所選標的競價保證金金額,如果競價保證金金額大于等于所選標的金額,則提示報名成功。系統會發送競價憑證(用戶名及密碼)到競價人的手機號碼上。反之,則報名不成功。
四、競價須知
1、參與競價活動的競價人應提前熟悉競價環境,盡量采用高帶寬、高性能、安全的網絡壞境,并注意競價憑證的安全,離開終端時應及時退出競價系統。
2、競價人報名成功后,憑競價憑證(用戶名及密碼)在競價截止時間內登*競價系統,并仔細核對當前用戶名。競價人需認真閱讀競價須知并按系統要求進行確認,然后開始競價。
3、競價人在競價過程中如果退出了競價系統或關閉了報價頁面,再次進入時必須重新登錄競價系統。
4、競價交易的時間以競價交易系統服務器的時間為準。
5、競價報價和結算的貨幣為人民幣,單位為萬元。
6、本次網絡競價采用延時競價方式,競價人的報價一經確認提交并經網絡交易服務器記錄,系統即時公布競價人報價,不得修改或撤回,競價結束前,競價人可多次報價。
7、本次競價按照時間優先、價格優先及最高報價為競得人的競價原則。
8、取得競價資格的競價人可參與競價,初次報價不得低于標的底價。報價以增價方式進行,每次加價幅度不得小于1000元的整數倍。當競價人的報價超過當前最高報價的兩倍時,報價就不能提交,競價人需調整加價幅度后重新提交。
9、網絡交易競價開始后,初次競價時限為15分鐘,當競價人在最后2分鐘內提交新的報價后,系統即從接受新的報價起重新計時,以后重新計時的競價時限均為2分鐘,如在競價時限內無人報價,本次競價結束,系統將自動顯示本項目交易結束并發布成交結果公示。
10、原承租權人要取得優先承租權,必須在網絡報名成功后將系統發送的用戶名告知本中心。原承租人可以按當前顯示的最高價報價,也可以增價報價。
11、報價一旦提交即認為是競價人真實意思的表達。
12、競價人應對其競價憑證安全負責,任何使用競價人競價憑證(用戶名及密碼) (略) 產權交易電子化平臺的用戶,在競價平臺的一切行為均視為該競價人本人的行為,由競價人負責。因競價人原因導致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一切后果,本中心不承擔任何責任。
13、競價過程中,如遇網絡系統發生故障,由本中心視具體情況作出中止或調整報名及競價時間的決定。
14、采取中止競價活動的, (略) 產權交易中心將按照《企業國有產權交易操作規則》規定重新競價。決定重新競價的,在競價平臺發布相關公告,競價人因不及時關注公告而未能及時參與競價的, (略) 產權交易中心不承擔任何責任。
五、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 (略) 產權交易中心有權及時中止或終結競價活動:
1、服務器硬件或軟件等出現系統故障的;
2、起始價、加價幅度、競價期結束時間等網上設置錯誤的;
3、包括但不限于標的權屬不符、標的性狀改變等原因而使競價活動產生爭議的;
4、其他法律、法規規定或管理部門認為需要中止或終結競價活動的情形。
六、競價保證金的處理
1、競得人的競價保證金可抵作第一年租金。
2、其他未競得的競價保證金在競價結束后三個工作日內,由本中心退還到原賬戶。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競得人競得資格,競價保證金不予退還,本項目作流標處理:
(1)競得人未能按規定日期足額支付第一年租金、中介服務費及履約保證金的;
(2)競得人未能按規定日期簽訂《房產租賃合同》的;
(3)競價人相互串通,故意抬高或者壓低標價,及對其他競價人采取欺騙、威脅等非法手段的;
(4)競價人提供虛假資料的。
4、有下列情形之一且導致項目流標的競得(價)人,不得參與該項目重新發布后的競價:
(1)競得人未能按規定日期足額支付第一年租金、中介服務費及履約保證金的;
(2)競得人未能按規定日期簽訂《房產租賃合同》的;
(3)競價人相互串通,故意抬高或者壓低標價,及對其他競價人采取欺騙、威脅等非法手段的;
(4)競價人提供虛假資料的。
七、競價人須遵守競價要求,若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的,移交有關部門處理。
八、中介服務費收取標準
中介服務費按《 (略) (略) 產權交易項目服務收費標準》收取。收取基數:出讓項目為項目成交價;出租及經營權租賃項目為所有年數的成交總價。
《 (略) (略) 產權交易項目服務收費標準》 (略) 產權交易電子化平臺。
九、簽約時間及付款方式:
競得人于2024年1月18日付清第一年租金、履約保證金及中介服務費,并簽訂《房產租賃合同》。
以上價款均通過本中心賬戶交割結算,收款單位: (略) (略) ,開戶銀行:農行慈溪滸山支行,賬號:*24。
十、履約保證金約定
1、標的成交后,競得人須繳納30萬元履約保證金。
2、競得人的履約保證金用于以下情況:
(1)如因競得人使用不當造成租賃商鋪及設備設施(主要指卷簾門、玻璃門、門鎖、空氣開關等,下同)損壞的,競得人應立即負責修復或經濟賠償,否則,出租方可代為維修或者請第三方維修,產生的費用由競得人承擔,出租方有權從競得人的履約保證金中扣除維修相應的費用或賠償款,履約保證金不足以彌補費用或者賠償款的,出租方有權向競得人追償。
(2)在租賃合同終止時,競得人交還的商鋪及設備設施有損壞情況或者沒有恢復原狀的,出租方有權從競得人的履約保證金中扣除維修和工程恢復所需的相關費用或賠償款,履約保證金不足以彌補費用或者賠償款的,出租方有權向競得人追償。
(3)競得人因違約按照有關條款應該向出租方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款的,若競得人不主動支付的,出租方有權從競得人的履約保證金中予以扣除,履約保證金不足以彌補違約金或者賠償款的,出租方有權向競得人追償。
(4)競得人不及時支付物業服務、空調、電、電話、寬帶費等應該由競得人承擔的費用,出租方有權從競得人的履約保證金中扣除相應的費用,履約保證金不足以彌補費用的,出租方有權向競得人追償。
(5)在租賃合同終止時,競得人應將工商注冊地址從該租賃商鋪地址遷出,競得人如有違反的,則出租方有權從競得人的保證金中扣除工商地址資源占有使用費(按照該商鋪日租金的1.5倍計算),不足扣除的金額出租方有權向競得人追償。
3、履約保證金的返還
在合同的整個執行過程中以及在合同終止時沒有發生本條前述第2款規定的任何一種情形的,出租方應該在合同終止后將該履約保證金不計息返還給競得人;如果發生出租方有權在履約保證金中扣款的情況,合同終止后按照多退少補的原則進行結算。
十一、實物交割及相關規定
1、出租方應于2024年1月19日下午4時前完成實物交割。
2、出租方如未能按規定日期交割實物(由競得人引起的原因除外),向競得人支付與競價保證金相同金額的違約金,本次交易結束。
十二、有關問題說明
1、商鋪租金
(1)第一年的租金、履約保證金須一次性付清。以后每年的租金必須在前一年的租期到期日前十五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向出租方付清。
收款單位: (略) (略) 綜合 (略) ,開戶銀行:民生銀行慈溪支行(新城大道北路2055號文化商務區華權大廈)賬號:*。
(2)其他費用:不屬于租金范圍的其他各項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商鋪的物業服務費、空調費、電費、電話費、寬帶費等)均由競得人自行承擔。物業服務費、空調費向綜合商貿城繳納,物業服務費標準為每年每平方36.5元,空調費標準為商鋪面積*0.48元*實際使用折算天數,物業服務費、空調費目前暫時免交,下步根據出租方上級單位相關政策統一實施。同時,競得人應自行按照國家和政府有關規定交納有關稅費。商鋪內的電表由出租方統一安裝,競得人按時按需向出租方支付電費及損耗。商鋪內不通水管。
2、經營管理規定
(1)本標的不得整體轉讓轉租,只允許分割轉租。
(2)未經出租方書面同意并辦理轉租備案手續的,競得人不得擅自將商鋪以轉租或以其他方式給第三方使用、經營。競得人如需要轉租鋪位的,事先必須報經出租方書面同意并備案,并按出租方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同時須按本項目租賃合 (略) 場管理制度執行。否則,競得人不得將商鋪轉租,轉租合同年限不得超過本次租賃年限。
(3)競得人不得在該商鋪外占道經營或擺放貨物。
(4)出租方 (略) 場促銷活動,競得人有義務積極配合并參與。
(5)競得人經營的商品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商標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規,如競得人因違反法律法規被有關部門查處,后果由競得人自負。
(6)綜合商貿城由出租方自行管 (略) 負責管理。物 (略) 場內公共區域的保潔和秩序管理和物業管理等, (略) 對該商鋪內的保潔、貨物與人員的安全等不承擔任何管理或與服務義務。
(7)競得人如違反上述第1-5項中的任何一項規定的,每違反一次,出租方有權視情節情況向競得人收取2000-50000元的違約金。
3、租賃商鋪的用途及物品保管
(1)競得人在租賃期內嚴格按照合同約定經營范圍經營,不得擅自改變租賃商鋪用途。
(2)競得人須自行加強自身商品和私有物品的保管,若商鋪內商品、私人物品失竊或不可抗力造成損失均由競得人自行負責。
4、安全注意事項
(1)租賃期間,競得人須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以及有關安全生產制度、規定,積極配合出租方做好消防安全等工作。如因競得人疏于管理或其他屬于競得人的原因發生火災、店鋪廣告招牌傷人事件等安全事故,由此給出租方或/及第三人造成財產損失、人身損害的,應當由競得人承擔全部法律責任(包括但不限于經濟賠償責任);如果還導致出租方被行政機關作出行政處罰的,應由競得人承擔全部責任,出租方有權向競得人追償罰款。
(2)嚴 (略) 場內(不僅僅限于商鋪)吸煙,并且競得人應主動勸阻 (略) 場內吸煙。嚴 (略) 場內(不僅僅限于商鋪)使用包括但不限于明火、電飯煲、煤氣灶、電熱爐、熱得快和其他有安全隱患或容易引起火災事故的器具和設施。
(3)嚴禁競得人在商鋪內違規裝修和私拉亂接電線,擅自安裝電器或電瓶車充電器等其他有安全隱患的設備等。
(4)嚴禁在消防設施旁或消防通道內堆放貨物或停放車輛。
(5)競得人在貨物運輸中 (略) 場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安全要求。
(6)競得人如違反上述第1-5項安全注意事項中的任何一項規定的,每違反一次,出租方有權視情節情況向競得人收取2000-50000元的違約金。如進一步造成商鋪損壞或第三方的人身損害、財產損失的,競得人還應負責全額賠償,如果情節嚴重的,出租方有權視情況提前解除租賃合同。
5、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1)出租方權利和義務
①出租方保證出租商鋪產權明晰并對所出租的商鋪擁有合法出租權。
②出租方有權制定、 (略) 場管理制度, (略) 場管理制度(以出租方制定頒布的管理制度為準)對競得人的經營活動進行管理。
③出租方有權根據 (略) 場進行維修、改建或調整布局;保留對競得人商鋪以外公共區域的合理利用和開發處置的權利,競得人不得提出異議。
④制止場內占道、搭建、擴攤或者流動經營等行為;保證場內經營通道暢通、衛生整潔,場外周邊環境整潔。
⑤督促競得人辦理經營所需證照及有關手續,查驗入場經營者的經營資格;開展有關法律政策的宣傳,督促場內經營者開展文明經商。
(略) 場、 (略) 場等創建活動,督促場內經營 (略) 場規定。
⑦有權轉讓、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商鋪,但應保證商鋪的權利繼受人履行租賃合同。
⑧出租方自商鋪實際交付之日起一年內,對商鋪內的卷簾門、玻璃門、門鎖及電表因非競得人原因所致的損壞承擔保修責任,保修期內因競得人使用不當或其他競得人原因所致上述設備設施的損壞不屬于出租方保修范圍,燈具等易耗品不管何種原因出現問題也不屬于出租方保修范圍。不屬出租方保修范圍的設備設施和易耗品,以及保修期滿后的維修均由競得人負責并自行承擔維修費用。
(2)競得人權利和義務
①在符合 (略) 場管理規定的原則下,競得人有權自主開展經營活動。
(略) 場經營管理和物業管理等有關制度的標準和細則。 (略) 場的各項規章制度和消防、治安、衛生等制度。自覺接受出租方對競得人的日常管理和檢查。
③競得人在開業前應辦好工商、稅收、衛生防疫等部門的手續,文明經商,亮照經營,不得出現違法經營和強買強賣等不文明行為,并 (略) 場管理服務費、稅等有關費用,經營所涉稅費由競得人獨立自行承擔和繳納。
④競得人保證具備合法的經營資質,確保合法、有序、長期經營。
⑤競得人應服 (略) 場的業態布局管理。保持商品陳列整齊劃一,貨物排列有序,不得占道經營、擺放商品及其他物品。
⑥競得人必須密切配合和無條件服 (略) 場的維修、改建和調整布局,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撓或無理取鬧,否則出租方有權取消競得人的租賃使用權。
⑦合同期內,經出租方確認合適的位置后,競得人可以在所承租商鋪門頭制作相應招牌,但招牌制作和發布內容必須符合國家有關廣告 (略) 場管理相關規定,競得人應對其懸掛的招牌的安全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⑧競得人應愛護公共設施,如有損壞,照價賠償;應保持自身商鋪內和門前三包區域的衛生整潔,飯盒、紙屑、果殼等垃圾放入垃圾箱,并做好垃圾分類,若 (略) 場有關衛生及垃圾分類規定的,構成違約,每次應向出租方繳納100元保潔費。
⑨商鋪內的貨物與人員的安全,競得人應重視對貨物的保管和對人員的安全教育。如果發生競得人物品失竊等事件或人員傷害事件,競得人自行負責報警或向盜竊者、侵權責任人進行索賠(在找不到盜竊者或侵權責任人的情況下,由競得人自行承擔), (略) 無關( (略) 不承擔任何責任)。
⑩競得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圍攻、辱罵、 (略) 場管理人員,以 (略) 場 (略) 場管理規定的行為。
?加強對雇員、員工的管理,競得人的雇員、員工或經競得人同意使用商鋪人員的行為視為競得人的行為,競得人應對此承擔相應責任。
?市場營業時間由出租方按實際情況統一規定, (略) 場各大門以及接通或關閉公用電源。競得人應嚴格遵守營業時間,按規定統一進場或清場。
6、違約責任
(1)租賃期間,出租方無正當理由干擾競得人正常經營,致使競得人無法在該租賃商鋪正常經營的,經競得人提出后30日出租方仍未糾正的,競得人有權解除合同。
(2)租賃期間,競得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提前收回商鋪,沒收保證金并且競得人應按年租金的20%向出租方支付違約金:
①拖欠房租及其他費用金額累計達到5000元或者逾期時間累計達到10日以上的;
②未達到安全生產要求,出租方認為應當提前終止合同的;
③未經出租方書面同意,擅自轉讓、轉租的;
④損壞商鋪,在出租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修復的;
⑤未經出租方書面同意,改變約定的租賃用途的;
⑥利用商鋪來存放危險物品、易燃易爆物品或進行違法活動的;
⑦利用商鋪加工、銷售假冒、偽劣商品的;
⑧被消費者投訴后被行政機關給予行政處罰或被新聞媒體曝光造成惡劣影響的;
⑨ (略) 場的各項規章制度,不 (略) 的市場管理或者不配合出租方管理工作或有違反約定的其他行為,經出租方通知改正后仍不改正的;
7、商鋪的返還與驗收
(1)商鋪租賃終止(包括期滿/提前解除)當日,競得人應該及時清理商鋪內的物品,并主動將騰空干凈的商鋪返還給出租方。如果競得人不按時交還房屋的,競得人應當按照實際逾期天數向出租方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費和電費等應由競得人承擔的各項費用,算到實際交還鑰匙之日為止。每日的房屋占有使用費按該商鋪日租金的2倍確定。
(2)在商鋪租賃終止時,競得人應在不遲于合同終止后的三日內將工商注冊地址從該租賃商鋪地址遷出。競得人逾期遷出,將導致出租方無法招租其他經營戶(不能辦理工商登記),實際構成對出租方工商注冊地址資源的占用,競得人應按照該商鋪日租金的1.5倍向出租方支付工商注冊地址資源的占用費。
(3)競得人聲明并承諾:
①租賃合同終止時,競得人不管出于何種原因未能及時返還商鋪的,出租方有權直接收回;
②競得人交還的商鋪內如果其它物品沒有清理干凈的,或者出租方依照上述①款規定在接收的過程中,如果發現商鋪內有其它物品未清理干凈的,不管這些未清理干凈的物品是否尚有使用價值,對于競得人而言,都屬于競得人不要的物品(簡稱“拋棄物”),出租方在清理租賃商鋪的時候,可以將其拋棄或者以出租方認為合適的方式予以處理而無需再征求競得人的意見,競得人放棄向出租方提出收回拋棄物或者賠償的要求。出租方因處理拋棄物發生的費用由競得人承擔,出租方有權在保證金或處理拋棄物獲得款項中直接扣除該費用,對于不足部分,出租方有權向競得人追償。
(4)競得人返還的租賃商鋪應當保持完好狀態,出租方收到競得人歸還的商鋪鑰匙后應及時對該商鋪進行驗收,如出租方對返還的商鋪情況有異議的,應在收到競得人鑰匙后三日內提出,否則視為競得人返還的商鋪符合合同要求。經驗收返還的商鋪及設備設施存在不屬于自然損耗的損壞的,出租方有權要求競得人恢復原狀或者進行賠償。
8、免責條件
(1)因地震、臺風等不可抗力原因或國家政策或當地政府需要拆除、 (略) 場致使組租賃合同不能繼續履行造成的損失,出租方和競得人雙方各自的損失由各自承擔且互不向對方追究違約責任。
(2)因本條的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本中心對標的物用“公告”、“須知”等任何方式所作的介紹、說明及評價,僅供競價人參考,不構成本中心對標的物的任何擔保。競價人在競價前應向本中心咨詢、查閱相關資料,到現場親自察看,還可向出租方提出質詢,充分了解標的物之品質、缺陷、現狀、界址等,競價人一旦參與競價,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情況,并承諾遵守本競價轉讓須知的相關規定,對其競價行為自行承擔責任。
(略) 產權交易中心
2023年12月27日
合同格式
房 產 租 賃 合 同
合同編號:CQ23
本合同當事人
出租方(以下簡稱*方):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注冊住所:
機構類型:
法定代表人: 電 話:
承租方(以下簡稱*方):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或身份證號:
法定住所:
企業類型:
法定代表人: 電 話:
*、*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本著“平等、自愿、有償”和“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房屋租賃標的
*方將所屬的 房產出租給*方使用,不動產權證號: 。建筑面積約 平方米。房產出租用途需為 。
第二條 *方的聲明、保證和承諾
1、對出租標的擁有合法、有效的處分權;
2、為簽訂本合同之目的向*方提交的各項證明文件及資料均為真實、完整的;
3、簽訂本合同所需的包括但不限于授權、審批、公司內部決策等在內的一切批準手續均已合法有效取得,本合同成立的前提及先決條件均已滿足;
第三條 *方的聲明、保證和承諾
1、具有簽訂和履行本合同的能力;
2、簽訂本合同所需的各項授權、審批,以及內部決策等在內的一切批準手續均已合法有效取得;
3、承租方承租標的沒有違反對承租方具有約束力的合同、協議等所有法律文件。
第四條 租賃方式、租賃期限、租賃價格、價款支付時間和方式
1、租賃權取得方式:競價方式。
2、租賃期限: 年,自20 年 月 日—20 年 月 日止。
3、租賃價格:*方將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標的以 年租金成交價人民幣(大寫) 元整;即:人民幣(小寫)¥ .00出租給*方。
4、價款支付時間和方式:*方采用按年度一次性付款方式,以成交價款的平均值分 次支付,第一年的租金必須于簽訂本合同之 (略) 產權交易中心指定賬戶。以后每年的租金由*方在前一年租期到期日前一次性向*方付清。
第五條 履約保證金約定
1、標的成交后,*方須繳納30萬元履約保證金(不計息)。
2、*方的履約保證金用于以下情況:
(1)如因*方使用不當造成租賃商鋪及設備設施(主要指卷簾門、玻璃門、門鎖、空氣開關等,下同)損壞的,*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經濟賠償,否則,*方可代為維修或者請第三方維修,產生的費用由*方承擔,*方有權從*方的履約保證金中扣除維修相應的費用或賠償款,履約保證金不足以彌補費用或者賠償款的,*方有權向*方追償。
(2)在租賃合同終止時,*方交還的商鋪及設備設施有損壞情況或者沒有恢復原狀的,*方有權從*方的履約保證金中扣除維修和工程恢復所需的相關費用或賠償款,履約保證金不足以彌補費用或者賠償款的,*方有權向*方追償。
(3)*方因違約按照有關條款應該向*方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款的,若*方不主動支付的,*方有權從*方的履約保證金中予以扣除,履約保證金不足以彌補違約金或者賠償款的,*方有權向*方追償。
(4)*方不及時支付物業服務、空調、電、電話、寬帶費等應該由*方承擔的費用,*方有權從*方的履約保證金中扣除相應的費用,履約保證金不足以彌補費用的,*方有權向*方追償。
(5)在租賃合同終止時,*方應將工商注冊地址從該租賃商鋪地址遷出,*方如有違反的,則*方有權從*方的保證金中扣除工商地址資源占有使用費(按照該商鋪日租金的1.5倍計算),不足扣除的金額*方有權向*方追償。
3、履約保證金的返還
在合同的整個執行過程中以及在合同終止時沒有發生本條前述第2款規定的任何一種情形的,*方應該在合同終止后將該履約保證金不計息返還給*方;如果發生*方有權在履約保證金中扣款的情況,合同終止后按照多退少補的原則進行結算。
第六條 雙方約定事項
1、商鋪租金
(1)第一年的租金、履約保證金須一次性付清。以后每年的租金必須在前一年的租期到期日前十五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向*方付清。
收款單位: (略) (略) 綜合 (略) ,開戶銀行:民生銀行慈溪支行(新城大道北路2055號文化商務區華權大廈)賬號:*。
(2)其他費用:不屬于租金范圍的其他各項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商鋪的物業服務費、空調費、電費、電話費、寬帶費等)均由*方自行承擔。物業服務費、空調費向綜合商貿城繳納,物業服務費標準為每年每平方36.5元,空調費標準為商鋪面積*0.48元*實際使用折算天數,物業服務費、空調費目前暫時免交,下步根據*方上級單位相關政策統一實施。同時,*方應自行按照國家和政府有關規定交納有關稅費。商鋪內的電表由*方統一安裝,*方按時按需向*方支付電費及損耗。商鋪內不通水管。
2、經營管理規定
(1)本標的不得整體轉讓轉租,只允許分割轉租。
(2)未經*方書面同意并辦理轉租備案手續的,*方不得擅自將商鋪以轉租或以其他方式給第三方使用、經營。*方如需要轉租鋪位的,事先必須報經*方書面同意并備案,并按*方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同時須按本次租賃合 (略) 場管理制度執行。否則,*方不得將商鋪轉租,轉租合同年限不得超過本次租賃年限。
(3)*方不得在該商鋪外占道經營或擺放貨物。
(4)*方 (略) 場促銷活動,*方有義務積極配合并參與。
(5)*方經營的商品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商標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規,如*方因違反法律法規被有關部門查處,后果由*方自負。
(6)綜合商貿城由*方自行管 (略) 負責管理。物 (略) 場內公共區域的保潔和秩序管理和物業管理等, (略) 對該商鋪內的保潔、貨物與人員的安全等不承擔任何管理或與服務義務。
(7)*方如違反上述第1-5項中的任何一項規定的,每違反一次,*方有權視情節情況向*方收取2000-50000元的違約金。
3、租賃商鋪的用途及物品保管
(1)*方在租賃期內嚴格按照合同約定經營范圍經營,不得擅自改變租賃商鋪用途。
(2)*方須自行加強自身商品和私有物品的保管,若商鋪內商品、私人物品失竊或不可抗力造成損失均由*方自行負責。
4、安全注意事項
(1)租賃期間,*方須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以及有關安全生產制度、規定,積極配合*方做好消防安全等工作。如因*方疏于管理或其他屬于*方的原因發生火災、店鋪廣告招牌傷人事件等安全事故,由此給*方或/及第三人造成財產損失、人身損害的,應當由*方承擔全部法律責任(包括但不限于經濟賠償責任);如果還導致*方被行政機關作出行政處罰的,應由*方承擔全部責任,*方有權向*方追償罰款。
(2) (略) 場內(不僅僅限于商鋪)吸煙,并且*方應主動勸阻 (略) 場內吸煙。 (略) 場內(不僅僅限于商鋪)使用包括但不限于明火、電飯煲、煤氣灶、電熱爐、熱得快和其他有安全隱患或容易引起火災事故的器具和設施。
(3)嚴禁*方在商鋪內違規裝修和私拉亂接電線,擅自安裝電器或電瓶車充電器等其他有安全隱患的設備等。
(4)嚴禁在消防設施旁或消防通道內堆放貨物或停放車輛。
(5)*方在貨物運輸中 (略) 場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安全要求。
(6)*方如違反上述第1-5項安全注意事項中的任何一項規定的,每違反一次,*方有權視情節情況向*方收取2000-50000元的違約金。如進一步造成商鋪損壞或第三方的人身損害、財產損失的,*方還應負責全額賠償,如果情節嚴重的,*方有權視情況提前解除租賃合同。
5、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1)*方權利和義務
①*方保證出租商鋪產權明晰并對所出租的商鋪擁有合法出租權。
②*方有權制定、 (略) 場管理制度, (略) 場管理制度(以*方制定頒布的管理制度為準)對*方的經營活動進行管理。
③*方有權根據 (略) 場進行維修、改建或調整布局;保留對*方商鋪以外公共區域的合理利用和開發處置的權利,*方不得提出異議。
④制止場內占道、搭建、擴攤或者流動經營等行為;保證場內經營通道暢通、衛生整潔,場外周邊環境整潔。
⑤督促*方辦理經營所需證照及有關手續,查驗入場經營者的經營資格;開展有關法律政策的宣傳,督促場內經營者開展文明經商。
(略) 場、 (略) 場等創建活動,督促場內經營 (略) 場規定。
⑦有權轉讓、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商鋪,但應保證商鋪的權利繼受人履行租賃合同。
⑧*方自商鋪實際交付之日起一年內,對商鋪內的卷簾門、玻璃門、門鎖及電表因非*方原因所致的損壞承擔保修責任,保修期內因*方使用不當或其他*方原因所致上述設備設施的損壞不屬于*方保修范圍,燈具等易耗品不管何種原因出現問題也不屬于*方保修范圍。不屬*方保修范圍的設備設施和易耗品,以及保修期滿后的維修均由*方負責并自行承擔維修費用。
(2)*方權利和義務
①在符合 (略) 場管理規定的原則下,*方有權自主開展經營活動。
(略) 場經營管理和物業管理等有關制度的標準和細則。 (略) 場的各項規章制度和消防、治安、衛生等制度。自覺接受*方對*方的日常管理和檢查。
③*方在開業前應辦好工商、稅收、衛生防疫等部門的手續,文明經商,亮照經營,不得出現違法經營和強買強賣等不文明行為,并 (略) 場管理服務費、稅等有關費用,經營所涉稅費由*方獨立自行承擔和繳納。
④*方保證具備合法的經營資質,確保合法、有序、長期經營。
⑤*方應 (略) 場的業態布局管理。保持商品陳列整齊劃一,貨物排列有序,不得占道經營、擺放商品及其他物品。
⑥*方必須密切配合和無條件 (略) 場的維修、改建和調整布局,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撓或無理取鬧,否則*方有權取消*方的租賃使用權。
⑦合同期內,經*方確認合適的位置后,*方可以在所承租商鋪門頭制作相應招牌,但招牌制作和發布內容必須符合國家有關廣告 (略) 場管理相關規定,*方應對其懸掛的招牌的安全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⑧*方應愛護公共設施,如有損壞,照價賠償;應保持自身商鋪內和門前三包區域的衛生整潔,飯盒、紙屑、果殼等垃圾放入垃圾箱,并做好垃圾分類, (略) 場有關衛生及垃圾分類規定的,構成違約,每次應向*方繳納100元保潔費。
⑨商鋪內的貨物與人員的安全,*方應重視對貨物的保管和對人員的安全教育。如果發生*方物品失竊等事件或人員傷害事件,*方自行負責報警或向盜竊者、侵權責任人進行索賠(在找不到盜竊者或侵權責任人的情況下,由*方自行承擔), (略) 無關( (略) 不承擔任何責任)。
⑩*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圍攻、辱罵、 (略) 場管理人員,以 (略) 場 (略) 場管理規定的行為。
?加強對雇員、員工的管理,*方的雇員、員工或經*方同意使用商鋪人員的行為視為*方的行為,*方應對此承擔相應責任。
?市場營業時間由*方按實際情況統一規定, (略) 場各大門以及接通或關閉公用電源。*方應嚴格遵守營業時間,按規定統一進場或清場。
6、商鋪的返還與驗收
(1)商鋪租賃終止(包括期滿/提前解除)當日,*方應該及時清理商鋪內的物品,并主動將騰空干凈的商鋪返還給*方。如果*方不按時交還房屋的,*方應當按照實際逾期天數向*方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費和電費等應由*方承擔的各項費用,算到實際交還鑰匙之日為止。每日的房屋占有使用費按該商鋪日租金的2倍確定。
(2)在商鋪租賃終止時,*方應在不遲于合同終止后的三日內將工商注冊地址從該租賃商鋪地址遷出。*方逾期遷出,將導致*方無法招租其他經營戶(不能辦理工商登記),實際構成對*方工商注冊地址資源的占用,*方應按照該商鋪日租金的1.5倍向*方支付工商注冊地址資源的占用費。
(3)*方聲明并承諾:
①租賃合同終止時,*方不管出于何種原因未能及時返還商鋪的,*方有權直接收回;
②*方交還的商鋪內如果其它物品沒有清理干凈的,或者*方依照上述①款規定在接收的過程中,如果發現商鋪內有其它物品未清理干凈的,不管這些未清理干凈的物品是否尚有使用價值,對于*方而言,都屬于*方不要的物品(簡稱“拋棄物”),*方在清理租賃商鋪的時候,可以將其拋棄或者以*方認為合適的方式予以處理而無需再征求*方的意見,*方放棄向*方提出收回拋棄物或者賠償的要求。*方因處理拋棄物發生的費用由*方承擔,*方有權在保證金或處理拋棄物獲得款項中直接扣除該費用,對于不足部分,*方有權向*方追償。
(4)*方返還的租賃商鋪應當保持完好狀態,*方收到*方歸還的商鋪鑰匙后應及時對該商鋪進行驗收,如*方對返還的商鋪情況有異議的,應在收到*方鑰匙后三日內提出,否則視為*方返還的商鋪符合合同要求。經驗收返還的商鋪及設備設施存在不屬于自然損耗的損壞的,*方有權要求*方恢復原狀或者進行賠償。
7、免責條件
(1)因地震、臺風等不可抗力原因或國家政策或當地政府需要拆除、 (略) 場致使組租賃合同不能繼續履行造成的損失,*方和*方雙方各自的損失由各自承擔且互不向對方追究違約責任。
(2)因本條的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第七條 產權交易中介服務費
* (略) 產權交易中心交納產權交易中介費,于簽訂本合同之日付清。*方按“委托代理協議”約定向產權交易中心交納。
中介服務費按《 (略) (略) 產權交易項目服務收費標準》收取。收取基數:出讓項目為項目成交價;出租及經營權租賃項目為所有年數的成交總價。
《 (略) (略) 產權交易項目服務收費標準》 (略) 產權交易電子化平臺。
第八條 交割
*方應于2024年 月 日下午4點前完成實物交割。
第九條 合同的解除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一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于雙方的原因致使本合同的目的無法實現的。
2、另一方喪失實際履約能力的。
3、另一方在合同約定期限內沒有履行合同或有其它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變更或解除本合同均應采用書面形式,并送相關主管部門備案。
第十條 租賃糾紛的處理
*、*雙方如產生履約爭議,在自行協商不成時,可依法向租賃房屋所 (略) 起訴。
第十一條 合同各方的違約責任
1、*方如未能按規定日期交割實物(由*方引起的原因除外),向*方支付累計 萬元的違約金,*方可以解除合同,并無須承擔其它違約責任。
2、本合同生效且交割完成后,**任何一方無故提出終止合同,應向對方一次性支付違約金 萬元,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還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3、(1)*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第一年租金的,競價保證金不予退還。
(2)租賃期間,*方無正當理由干擾*方正常經營,致使*方無法在該租賃商鋪正常經營的,經*方提出后30日*方仍未糾正的,*方有權解除合同。
(3)租賃期間,*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方有權解除合同,提前收回商鋪,沒收保證金并且*方應按年租金的20%向*方支付違約金:
①拖欠房租及其他費用金額累計達到5000元或者逾期時間累計達到10日以上的;
②未達到安全生產要求,*方認為應當提前終止合同的;
③未經*方書面同意,擅自轉讓、轉租的;
④損壞商鋪,在*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修復的;
⑤未經*方書面同意,改變約定的租賃用途的;
⑥利用商鋪來存放危險物品、易燃易爆物品或進行違法活動的;
⑦利用商鋪加工、銷售假冒、偽劣商品的;
⑧被消費者投訴后被行政機關給予行政處罰或被新聞媒體曝光造成惡劣影響的;
(略) 場的各項規章制度, (略) 的市場管理或者不配合*方管理工作或有違反約定的其他行為,經*方通知改正后仍不改正的;
4、由于一方的過錯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被政府有關部門認定為無效時,由過錯的一方承擔違約責任,雙方均有過錯的,則由雙方按責任大小承擔各自相應的責任。
第十二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生效后,雙方對本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采用書面形式訂立,并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 (略) 產權交易中心一份。
*方(蓋章) *方(蓋章)
授權代表(簽字) 授權代表(簽字)
2024年 月 日 2024年 月 日
鑒證方: (略) (略)
2024年 月 日
說明:本合同文本為示范文本,簽訂的合同(包括補充合同)不得違反公告或須知的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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