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出讓公告
郴土掛告字〔2023〕第031號
(略) 人民政府批準, (略) 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決定以掛牌方式出讓以下地塊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具體掛牌 (略) 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承辦。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掛牌出讓地塊的基本情況和規劃主要指標要求
地塊 編號 | 土地 位置 | 土地 面積 (m2) | 土地 用途 | 出讓 年限 | 規劃主要 指標要求 | 起始價(萬元) | 增價 幅度 |
TG* | 郴州經濟開發區長沖片區新園路與高科路交匯處東北角 | 66476.4 | 工業用地 | 30年 | 容積率大于1.2,建筑系數大于35%,綠地率小于20%,其他詳見郴資規條[2023]經開9號規劃條件通知書要求。 | 2400 | 20萬元及其及其整倍數 |
注: 1、設置以下掛牌條件:地面建筑物與土地一并掛牌出讓,土地競得人在簽訂土地成交確認書后6天內,一次性將地面建筑物資產2641.46萬元支付到湖南郴州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指定賬戶(戶名:湖南郴州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開戶行:交通銀行郴州五嶺支行;收款帳號:**), (略) 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
2、該地塊供地條件按現狀提供,意向人在參與競買前,應進行現場踏勘,充分了解地上情況(地形、地表現狀、道路、桿線等),對地表以下及地質情況要詳細了解,勘查清楚。競得人在使用土地時,對地表以下出現的情況,由競得人自行負責解決。具體規劃要 (略) 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關于郴經開儲2023-4號宗地規劃條件通知書》(郴資規條[2023]經開9號)。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除法律法規和規章等另有規定外,均可參加申請。申請人可以單獨申請,也可以聯合申請。如涉及外資的,還應當符合《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2017年修訂)的有關規定。申請人競 (略) 進行開發建設的,應在競 (略) 的出資構成、成立時間等相關內容。
根據《 (略) 場信用管理規定》(郴政辦發〔2019〕19號)的有關規定,在報名截止之前有下列情形 (略) 場主體及其控股股東,均不得參加本次競買。違規參與競買的,依法承擔取消競買資格或者廢止土地交易的相關法律責任。
1.不按《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及時繳納土地價款,且經催繳后仍未繳清的;
2.因自身原因造成房地產歷史遺留問題且未整改到正或引發了重大信訪事項影響社會和諧穩定的;
3.違反《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開發利用條件,擅自改變規劃用途或增加容積率建設,且不自覺履行相關行政處罰決定或不按規定補繳土地價款的;
4.因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閑置一年以上且未整改到位的;
5.其他違法違規行為納入信用失信黑名單的。
三、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 (略) 國土資源網上交易系統(以下簡稱“網掛系統”)(http://**)封閉運行受理競買申請、組織競買并確定競得人。
四、本次掛牌出讓的競買保證金為2400萬元。掛牌活動結束后,競得人交納的競買保證金部分自動轉為定金(定金的具體數額在《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出讓土地總價款的20%以內約定);其他競買人交納的競買保證金,在掛牌活動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予以退還(不計利息)。
五、本次掛牌出讓未設底價,按照價高者得的原則確定競得人,具體確定辦 (略) 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編制的掛牌出讓文件。
六、申請人按照掛牌出讓須知中的要求購買數字證書,自2023年11月 30 日起自行從網掛系統下載掛牌出讓文件。
七、競買申請人應認真踏勘本次出讓地塊現場,并詳盡了解掛牌出讓文件所列詳細資料和具體要求,通過網掛系統提交競買申請視同對本次出讓地塊的現狀無異議并全面接受掛牌出讓文件所列要求。
八、符合競買申請條件的申請人可于2023年 12 月 13 日至2023年 12 月 20 日17時按照網掛系統提示提交申請及交納競買保證金,逾期系統將自動關閉不再受理。
九、競買申請人參與報價及競價應遵循掛牌出讓文件中《掛牌出讓競買須知》的相關要求。
十、本次掛牌時間為2023年 12 月 13 日至 2023年 12 月 22日10時。
十一、網上掛牌結束后,網掛系統確定的最高報價者應當從網掛系統自行下載打印《競買申請書(網掛)》樣本,在5個工作日內,按《掛牌出讓競買須知》的要求向掛牌人( (略) 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提供所需資料。經審核,符合競買資格的最高報價者與掛牌人簽訂紙質《成交確認書》,辦理有關手續;不符合資格的最高報價者,將按前述規則和須知的有關規定處理,取消競買資格,并宣布網上掛牌競得結果無效。
十二、競得人必須按《成交確認書》規定的期限與出讓人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
十三、網掛系統確定的最高報價者拒絕與掛牌人簽訂紙質《成交確認書》,或者競得人不按《成交確認書》規定的期限與出讓人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將視為違約,按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進行處理,并保留追償其他損失的權利。
十四、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項:
(一)未盡事宜詳見《競買須知》和相關資料;公告內容如有變更,請 (略) 場網(http://**)、 (略) 國土資源網上交易系統(http://**) (略) 公共資源交易中心(http:// http://**.cn/) (略) 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指定的交易場所查詢。
(二) (略) 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聯系方式與保證金銀行賬戶
聯系地址: (略) (略) 民服務中心三樓
聯系電話:0735―*
賬戶名稱: (略) 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開戶行及銀行賬號詳見網上交易系統。
(三) (略) 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聯系方式
聯系地址: (略) 青年大道6號
聯系電話:0735-*
聯 系 人:曾海英
(四) (略) 自然資源廳舉報電話
舉報電話:0731-*
(略) 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2023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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