掛牌日期:2022-08-06
(略) | S *** D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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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 融泉公司實物資產紀念幣等 *** 件 |
資產類別 | 其他資產 |
轉讓方名稱 | 匯達 (略) |
(略) 在地區 | 烏魯木齊市 |
掛牌價格 | 1,541萬元 人民幣 |
掛牌期間 | 20 |
掛牌日期 | 2022-08-06 |
交易方式 | 其他 |
轉讓說明事項 | 1.意向受讓方應在掛牌期間提交受讓申請,同時交納交易保證金到北 (略) 指定銀行賬戶。保證金交納截止時間為掛牌截止日17:00前(以到賬時間為準); 2.資產交易過程中,因國家或地方政策調整等不可抗力導致交易無法繼續進行的,交易雙方互不追究其他方任何責任; 3.本次轉讓標的的數量、狀況及瑕疵均以實物的現狀為準。意向受讓方在掛牌公告期間有權利和義務對標的資產進行現場踏勘,全面了解標的資產情況。一經遞交受讓申請,并交納交易保證金后,即視為意向受讓方已詳細閱讀并充分理解、接受本項 (略) 備查文件等內容,并已完成對標的資產的現 (略) 盡職調查,已對受讓行為進行獨立決策和判斷,自愿接受標 (略) 現狀及瑕疵和承擔本次受 (略) 帶來的一切風險和后果,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成為受讓方后不得以未查閱、勘察相關資料及標的資產或不了解標的資產現狀和瑕疵為由,向轉讓方或北 (略) 主張任何抗辯或不履行任何義務,不得以此要求轉讓方或北 (略) 承擔任何責任; 4.信息披露期間意向受讓方可以勘查標的資產清單及照片; 5.意向受讓方遞交申請則視同承諾以下事項:(1)已閱讀并認可本項目 (略) 公示的《實物資產交易合同》的內容,無任何異議。同意被確定為受讓方次日起5個工作日內按公示文本與轉讓方簽署《實物資產交易合同》,并在《實物資產交易合同》簽訂次日起3個工作日內一次性支付剩余價款及交易服務費;(2)同意北 (略) 在出具實物資產交易憑證后3個工 (略) 交易價款一次性劃轉至轉讓方指定銀行賬戶;(3)已詳細閱讀并充分理解、接受本項 (略) 備查文件等內容,并已完成對標的資產的現 (略) 盡職調查,已對受讓行為進行獨立決策和判斷,自愿接受標 (略) 現狀及瑕疵和承擔本次受 (略) 帶來的一切風險和后果,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成為受讓方后不以未查閱、勘察相關資料及標的資產或不了解標的資產現狀和瑕疵為由,向轉讓方或北 (略) 主張任何抗辯或不履行任何義務,不以此要求轉讓方或北 (略) 承擔任何責任。(4)全部轉讓價款及履約保證金支付完畢后,受讓方應在北 (略) 出具實物資產交易憑證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在標的資產現場與轉讓方進行標的資產移交,并簽訂《實物資產移交確認書》。(5)自標的資產移交完成之日起,標的資產的保養、保管、安全、保衛、現場管理、毀損、滅失等責任、風險與費用均由受讓方自行承擔。(6)受讓方須按照成交金額的5%交納交易服務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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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