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編號 | 29ZQ* |
項目名稱 | (略) (略) 漠河分公司持有的大興安 (略) 債權轉讓 |
資產類別 | (略) (略) 漠河分公司 |
轉讓方名稱 | (略) (略) 漠河分公司 |
掛牌價格 | 904.*萬元(人民幣) |
掛牌期間 | 11 |
掛牌日期 | 2022/11/17 |
是否自動延期 | 否 |
交易方式 | 動態報價 |
轉讓說明事項 | (1)義務人可能不履行或不能履行原債權文件; (2)義務人和/或擔保人和/或第三方可能存在破產、被解散、被注銷、被撤銷、被關閉、被吊銷、歇業、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體存續性瑕疵的情形; (3)轉讓標的可能存在已超過訴訟時效、喪失相關的法定期間、因其他原因已部分消滅或不能被強制執行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債權轉讓暨催收公告或通知中有關債權催收的內容不能起到中斷訴訟時效的作用;(4)涉訴轉讓標的可能存在敗訴、不能變更訴訟主體、執行主體等訴訟風險;(5)原債權文件可能存在未生效、無效或被撤銷的情形;(6)轉讓標的項下不動產的實際用途和/或其他實際利用情況可能與其規劃用途或規劃的土地利用要求不一致;(7)有關轉讓標的項下不動產的權屬證明或其他文件中載明的轉讓標的項下不動產的面積(包括但不限于規劃建筑面積、實際建筑面積、土地面積、用地面積、分攤面積等)可能存在誤差、錯誤或存在不能被有關政府機構認可的情形;可能存在具體位置無法確定、邊界無法明確的情形;(8)轉讓方(或義務人)可能尚未實際占有轉讓標的項下不動產、或其已經或將會喪失對轉讓標的項下不動產的實際占有(包括但不限于轉讓標的項下不動產的全部或部分已經被出租、出借或被第三方合法或非法占有),致使轉讓方(或義務人)無法或難以向受讓方交付(轉移占有)轉讓標的項下不動產;(9)轉讓標的項下不動產可能存在欠繳或應當繳納、補繳稅收、出讓金、滯納金、違約金、罰款或其他應繳費用的情形;(10)轉讓標的項下不動產可能存在尚在建設、延期開工、延期竣工、無法竣工或無法獲得竣工證明的情形;(11)轉讓標的項下不動產的相關權屬證明文件缺失、遺失、未辦理(取得)或無法辦理(取得)權屬初始登記手續(權屬證書),或者轉讓標的項下土地的征用、土地使用權的出讓、劃撥或取得可能與中國法律規定的程序或其他要求不一致;(12)無法辦理轉讓標的項下不動產的權屬變更或轉移登記手續;(13)轉讓標的項下不動產的承租人、承包人、承建商或其他第三方可能享有對轉讓標的項下不動產優先購買權或優先受償權;(14)尚未辦理或無法辦理有關轉讓標的項下不動產的政府機構許可、批準、同意、登記、備案、驗收、或其他手續(包括但不限于有關拍賣標的項下不動產的立項、規劃、施工、人防、消防、地震、衛生、園林、綠化、建筑、環保、交通等事項相關的手續);(15)轉讓標的項下不動產的質量可能不符合中國法律、政府機構的有關文件的規定或者相關合同約定;(16)轉讓標的項下不 (略) 政基礎設施欠缺或其他原因無法正常使用、缺少或喪失使用價值;(17)轉讓標的項下不動產可能因任何事由遭受毀損,且該等毀損已經或尚未被修復;(18)可能已經存在或將要發生針對轉讓標的的訴訟、仲裁、財產保全(包括但不限于查封、扣押、凍結等措施)、強制執行或其他法律程序;(19)轉讓標的權屬可能存在爭議,可能被政府征用、占用或收回;(20)本交易為相應資產的現狀轉讓,標的相關信息由轉讓方披露并提供,交易機構僅提供信息發布平臺,交易機構對所轉讓的標的資產的事實狀況及法律狀況不做任何承諾,標的掛牌、交割等事宜中所產生的糾紛及法律問題由轉受雙方自行處理并解決,交易機構不承擔任何責任。(21)除前述各項披露的事項外,可能已經存在或將要發生對轉讓標的的價值或對受讓方取得、占有、享有、經營、處置或行使其對轉讓標的的權利有不利影響的其他瑕疵、缺陷或情形。 |
原文鏈接 |
剩余會員時長將自動延長
掃描添加客服微信
暫無歷史郵箱
使用微信掃一掃關注
“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