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號:PN-X-0100-* 版本號:A
適用采購方式:自愿招標項目
適用采購范圍:貨物
招標文件
目錄
第一章、投標邀請書(適用于比價要求招標項目)
第二章、投標人須知
第三章、評標辦法(最低評標價法)
第四章、合同條款及格式
第五章 施工(技術/服務)要求
第六章、投標文件格式
第一章、投標邀請書
張曙東采購申請
項目編號:PN-X-0100-*
鍛造分公司具有機加工資格的合格供應商
一、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招標單位為 (略) (略) ,現邀請你單位參
張曙東-2025-6-24采購申請
投標
二、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機加工采購及周期 | |||||||
序號 | 名稱 | 規格 | 要求 | 單位 | 數量 | 周期要求 | 備注 |
1 | 一、二檔雙聯齒輪等加工 |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投標人為 (略) ( (略) )原材料合格供應商。
第二章、投標人須知
序號 | 審查類別 | 審查項點 | 資格審查標準 |
價格 | 最高限價 | 投標報價超過預算價格的,投標被否決。 | |
商務 | 營業執照 | 投標人應提供單位營業執照的掃描件。 | |
商務 | 授權證明 | 投標人由法定代表人參加投標的,須提供法定代表人證明。非法定代表人參加投標的,須提供法定代表人證明及授權委托書。 | |
商務 | 投標有效期 | 提供的投標函投標有效期應滿足競標文件規定要求。 | |
商務 | 交貨期 | 交貨期偏離不得超出競標人允許范圍。 | |
商務 | 商務及合同條款響應 | 對商務及合同條款中付款方式、質量保證、服務、索賠等條款進行響應,偏離不超過采購人能承受的范圍。 | |
商務 | 投標保證 | 投標人應提供投標保證金匯款回單。 | |
商務 | 廉潔、保密承諾書 | 投標人應提供廉潔共建承諾書、商業秘密保密承諾書。 | |
商務 | 投標內容 | 投標文件載明的投標范圍應滿足競標文件規定的競標范圍。 | |
技術 | 技術要求 | 加工圖紙及要求 。 | |
通用 | 競標文件編制 | 投標文件須按競標文件要求簽署蓋章。 | |
通用 | 其他 | 是否符合競標文件中明確必須滿足的其他條件和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要求。 |
第三章、評標辦法(最低評標價法)
評標工作組對技術、商務、價格三部分分別進行符合性評審,對通過符合性評審的投標人按照評分規則進行評分。
權重設置:技術 0 %、商務 0 %、價格 100 %,權重合計為100%。
£方式一:按價格、技術、商務的順序,先比價格分,得分高者排名靠前,價格得分也相同則比技術分,依此類推。
£方式二:按照采購人與投標人近 12 個月結算金額高者優先的方式,推薦中標候選人及排名。(委托部門提供各投標人排序)
£方式三:按照采購人的供應商評價情況,推薦中標候選人及排名。(委托部門需提各投標人的排序)
第四章、合同條款及格式
承攬合同
(加工、定做——委外)
(略) (略)
和
合同編碼:
簽訂地點: (略)
簽訂時間:2025年 月 日
本合同包含的任何及全部信息與數據僅供簽約方使用。此類信息及數據均應被視為商業秘密,事先未經合同雙方的書面同意,這些信息及數據不可被全部或部分轉讓、再版或復制。
定做方: (略) (略)
承攬方:
鑒于: 定做方因躍進連桿加工項目需要委外承攬,而承攬方具備滿足該項目需要的資質和能力并愿意承攬該項目。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國家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充分協商,雙方同意按下述約定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
合同各方一致同意:本合同文本中帶□的條款(含條款中的□)表明該部分文本為可選擇項,如適用于本合同,則應進行勾選,文本顯示為? ;如未進行勾選,則文本顯示為□,表明不適用于本合同。
1.交由承攬方完成的標的項目(以下簡稱“標的項目”)基本情況
序號 | 標的項目名稱 | 內容 | 單位 | 數量 | 單價 (含稅) | 總價款 (含稅) | 交貨期限 |
1 | 一、二檔雙聯齒輪等加工 | 2025年7月30日前按項目工程辦公室外協計劃執行 | |||||
合 計 (人民幣)(含稅) | 小寫: 元 | 含稅價款 (含13%增值稅) | |||||
大寫: 元整 |
1.1 承攬項目明細表:
1.2《承攬項目明細表》內所列標的項目的單價均系固定價格,包括并不限于原材料價格、人工成本、能耗、物料損耗、設備損耗、包裝物費用、運輸費用及稅率等因素的變化均不再調整。
2.質量要求及技術標準
2.1 承攬方完成的標的項目應符合?經定做方確認的圖紙。□ 號《技術協議》。□經雙方確認的樣品。□定做方 號技術條件。□招投標文件中的技術條件。□其他 。該要求亦作為驗收的依據。
2.2承攬方知道定做方產品的應用環境以及應有的性能和應達到的質量標準、技術要求。承攬方承諾交付的承攬項目質量一定符合本合同約定的質量要求和技術標準。
□2.3 承攬方所提供的貨物及其包裝,應當遵守我國法律法規關于節能減排方面的強制性規定。能效標準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在 (略) 域內使用能源符合定做方節能管理的相關制度。
3.質量保證
?3.1 標的項目的質量保證期為 12 個月,自標的項目完成并通過驗收之次日起算。
□3.1 標的項目的質量保證期為 個月,自標的項目在定做方質量檢驗確認后并提交用戶代表進行最終驗收之次日起算,承攬方應全力配合驗收工作,標的項目的最終交驗以定做方用戶代表的驗收為準。
3.2 在質保期內,承攬方應對標的項目出現的故障或存在的缺陷承擔保修責任,并自負由此產生的費用及給定做方造成的損失。若承攬方怠于(在10日內未能履行保修責任)或拒絕履行保修責任,則定做方有權采取必要的補救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委托第三方修復或更換),由此所發生的費用與損失將由承攬方承擔。修復后標的項目的質量保證期從投入正常使用之次日起重新計算。
□4.技術資料、圖紙的提交與返還
4.1 定做方應于本合同生效后 5 日內,向承攬方提交技術資料、圖紙: XX 。
4.2 承攬方應在標的項目交付的同時或本合同解除后30日內,向定做方返還所收到的全部技術資料和圖紙。在本合同履行完畢或被解除情況下,承攬方不得擅自使用。
5.標的項目所需材料的供應
名稱 | 規格型號 | 材質 | 單位 | 數量 | 單價 | 總金額 |
合計 (人民幣) | 小寫: 元 | |||||
大寫: 元整 |
5.1 雙方確認,標的項目所需材料的基本情況如下:
□5.1.1 以上材料由定做方?于本合同生效后 5 日內□于 XX 年 XX 月 XX 日前向承攬方提供,承攬方應在收到后的當日進行檢驗,當日未提出異議或逾期檢驗,均將視為材料通過承攬方檢驗。承攬方應妥善保管并節約使用材料,且未經定做方同意不得擅自更換,否則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5.1.1 以上材料由承攬方提供,但應通過定做方檢驗后方可使用,并應隨時接受定做方的檢查。該材料費用已包含在本合同約定的報酬總額中,定做方不再另行支付。
5.1.2 承攬方在履行合同義務時應遵守綠色原則,以上材料務必合理使用,不得浪費,未使用的材料以及邊角余料應同完成標的項目共同交付定做方,有浪費或沒必要的損耗應照價賠償,定做方可在合同價款中直接扣除。
5.2 當定做方提供廠房(或場地)時:
5.2.1 廠房(或場地)內的工裝、固定設備(不含高壓無氣噴涂機、攪拌機、拋丸設備等易損設備及零、配件)及動能、環保、消防設施、監測報警裝置(下稱資產)無償交付承攬方使用,定做方負責提供并承擔更新改造、大修和日常維修的責任。承攬方負責按定做方規定進行日常檢查、使用和維護保養,發現故障應及時通知定做方,并且不得私自對其進行改裝,對于違反規定使用造成的損失進行賠償。當本合同履行完畢或解除時,承攬方應于 XX 日內向定做方交付廠房(場地)及資產,由定做方進行驗收,驗收合格的,辦理交付手續,驗收不合格的,由承攬方負責修復,無法修復的,承攬方應賠償定做方所受損失。遲延(包括因修復延期)交付,每逾期1日,應當按XX元/日向定做方賠償損失。
5.2.2 承攬方自備項目施工所需移動工具、設備、安全標志、供電(氣)、儀器儀表、腳手架等,并承諾符合國家技術和安全標準以及定做方技術、工藝要求。該工具、設備等費用已包含在合同報酬總額中,不再變更。
5.2.3 合同期間廠房(或場地)內發生的電費、水費以及其他動能費用由□承攬方承擔其中電費標準為 XX 元/度,水費標準為 XX 元/噸,由承攬方據實用量與定做方結算。□定做方承擔。
5.2.4 在定 (略) 內施工時,定做方負責協助承攬方在項目生產過程中與定做方相關部門的關系協調,承攬方應指定專人負責與定做方的溝通工作。
□5.2.5 關于設備、設施、工具及其能耗約定,按照雙方簽訂的《 XXX 協議》執行。
6.標的項目交付
6.1 ?承攬方應在 2025年 12 月 30 日前完成全部標的項目并交付定做方。
□承攬方應分批完成標的項目并交付定做方, XX 年 XX 月 XX 日前交付 XX , XX 年 XX月 XX 日前交付 XX 。
□應按附件 XX 標的項目交付時間表交付。
在標的項目交付的同時,承攬方還應一并提交必要的技術資料和有關質量證明。
6.2 交付地點:□定 (略) 內 (略) 域。?定做方指定的其他地點 (略) 。運費與運輸途中的保險費用由承攬方承擔。
7.檢查與驗收
7.1 標的項目交付定做方時按照工藝要求階段工序完工后,由雙方共同清點查驗,之后由定做方以抽檢、測試、檢測、運行試驗等方式,依據本合同約定的質量要求和技術標準進行檢驗,若無質量問題辦理驗收手續。未經定做方質檢部門檢驗合格的不得進入下一道工序。經查驗和檢驗,若標的項目存在短缺、故障、缺陷或其他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情形,則承攬方應在收到定做方通知后 5 日內或定做方要求的其他時間內補足、修復或重做,并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7.2 標的項目通過上述驗收,不代表免除承攬方在質量保證期內應承擔的責任。
7.3 承攬方在工作期間,承攬方應接受定做方在工作質量、進度、安全等方面的檢查。定做方監督檢驗人員有權對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工藝要求和操作規范的承攬行為提出停工或整改要求,因停工或整改交付期不予順延。
8.報酬支付
承攬方同意定做方以□銀行轉賬□商業匯票? 云信、銀行承兌匯票,按以下勾選的方式支付貨款:
□8.1 標的項目交付定做方,經驗收合格并收到承攬方開具的符合定做方要求的發票后 XX日內,定做方向承攬方支付報酬總額 XX %
□8.1 標的項目驗收交付使用后,定做方自收到承攬方開具的合同報酬總額 %的含稅發票之日起 個工作日內,以□承兌/□轉賬方式把合同報酬總額的 %即¥ 元、(大寫) 元付至承攬方銀行賬號。剩余報酬總額的 %即¥ 元、(大寫) 元作為質量保證金,由定做方在質量保證期屆滿后視承攬方質量責任履行情況,扣除相應費用(如有)后,將余額無息支付給承攬方。
□8.2 承攬方應付水電費、動能費、材料殘值等費用,定做方可以從合同報酬中扣除。
8.3 發票特別約定
8.3.1 承攬方應按規定向定做方開具符合國家規定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并承諾開具發票的形式與內容均合法、有效、完整、準確。承攬方未交付發票,或開具的發票不合法、不合規,定做方有權拒絕支付承攬方相應款項且不承擔違約責任,承攬方仍應按合同約定履行各項義務。
8.3.2 發票開具后,承攬方應在7日內及時送達定做方,如果承攬方無法在合理時間內提供合法合規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給定做方造成損失的,承攬方應賠償定做方因此造成的損失,定做方有權在應支付的價款中扣除相應的抵扣稅款。
8.3.3在發票交付定做方之后,發生發票丟失、破損或逾期等情形,承攬方應按規定協助辦理增值稅抵扣事項。
8.3.4由于發生銷售退回、應稅服務中止或開票有誤、抵扣聯、發票聯均無法認證等情形,根據增值稅相關規定執行,承攬方需協助定做方重新開具合法合規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增值稅紅字專用發票。
8.3.5 合同期間稅率根據國家政策發生變化的,稅率波動導致的合同價變化按如 (略) 理:如稅率上調,含稅價為不變價,稅率波動風險由承攬方承擔;如稅率下調,不含稅價為不變價,稅金減少的利益歸于定做方。
9.知識產權
9.1 承攬方應確保其使用在標的項目上的技術和材料不會侵犯定做方及第三方知識產權(包括版權、專利權、商標權、專有技術、商業秘密等),若任何第三方向定做方主張侵權,則承攬方負責與第三方交涉并承擔由此產生的所有責任及費用。
9.2本條款下承攬方知識產權保證義務獨立于本合同,不受本合同終止、解除或失效的影響。
10.保密
10.1在本合同簽訂前、履行中及終止后,接收方對披露方提供的資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業秘密、技術秘密、內部管理資料等)負嚴格的保密責任。接收方違反約定導致披露方遭受損失或不利影響的應承擔違約責任。
10.2未經披露方書面同意,接收方不得將上述資料及信息在任何時間以任何方式披露給任何第三人。也不得將上述資料及信息用于本合同以外的目的。
10.3保密條款具有獨立性,不受本合同的終止或解除的影響。
11.違約責任
11.1 無本合同約定和法定的事由,承攬方不得單方解除本合同,否則應按合同總價款的 10 %向定做方支付違約金,同時定做方享有要求承攬方繼續履行合同的權利。若定做方要求承攬方繼續履行,而承攬方拒絕履行的,則前述違約金調增為 20 %,同時定做方享有解除本合同的權利。
11.2 承攬方遲延交付標的項目,自應交付期限屆滿之次日起,每遲延1日,承攬方應向定做方支付遲延交付部分對應價款總額 0.8 ‰的違約金。遲延超過10日,定做方享有全部或部分解除本合同的選擇權,前述違約金累計至實際交付日或合同解除日。
11.3 若標的項目經查驗和檢驗不符合本合同約定,則承攬方應按不符合部分對應價款總額的 10 %向定做方支付違約金;若標的項目經承攬方修理或重作后,經第二次檢驗仍不符合本合同約定,則前述違約金調增為 20 %,同時定做方享有全部或部分解除本合同的選擇權。
11.4 承攬方違反本合同約定侵犯了定做方及第三方知識產權,每出現一次,應向定做方支付侵權標的項目價款總額 10 %的違約金,該違約金不因承攬方盡職解決而免除。
11.5 未經定做方同意,承攬方不得將承攬工作全部或部分轉委托第三方完成(包括以合作、聯營等形式變相實施),否則每發生一次,應向定做方支付合同總價款 10 %的違約金,該違約金不因承攬方事后糾正而免除。若承攬方未在定做方限定時間內糾正,定做方享有全部或部分解除本合同的選擇權,同時前述違約金亦不得免除。
11.6 承攬方違反本合同約定逾期返還定做方技術資料和圖紙的,每遲延1日,向定做方承擔合同總價款 0.5 ‰的違約金,直至返還為止。
11.7 承攬方應對違約而導致的定做方損失或約定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定做方損失的部分進行賠償,該等損失包括但不限于實際損失、可得利益損失、第三方索賠、訴訟費、仲裁費、保全費、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公證費、送達費、公告費、差旅費、食宿費等。
11.8 承攬方收到定做方以書面形式發出的違約索賠通知,應在3個工作日內 (略) 理意見或解決方案回復定做方,未回復視為接受定做方索賠要求。
11.9 承攬方有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定做方有權從合同價款中直接扣除違約金或者賠償金,合同價款不足時,承攬方應在 15 日內予以補足。
11.10定做方遲延支付貨款,自應付貨款期限屆滿之次日起,定做方應按照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公布 (略) 場報價利率(LPR),向承攬方支付遲延付款部分的違約金,但違約金總額最高不超過遲延付款部分金額的5%。
12.合同終止及解除
12.1 本合同因雙方均履行完畢義務而終止。
12.2 合同期間承攬方有違反國家法律法規,違反本合同約定,違反定做方質量、技術、工藝要求,違反安全、環保等方面規定的,造成責任事故的,或有其他違約情形的,定做方有權隨時解除合同。本合同解除不影響定做方因本合同解除而受到損失的索賠權。
12.3 合同期間定做方生產調整或其他原因,致使承攬項目無法繼續的,定做方可以隨時解除合同,定做方應補償承攬方已發生的成本及必要的費用。
12.4本合同所涉及的合同解除日均為書面解除通知到達相對方之日。
13.合規承諾
13.1 雙方均不得向對方或對方經辦人或其他相關人員索要、收受、提供、給予合同約定外的任何利益,包括但不限于明扣、暗扣、現金、購物卡、實物、有價證券、旅游或其他非物質性利益等。
13.2 雙方保證已經就以上承諾內容與雙方的管理層、董事、一般管理人員、經辦人或其他相關人員進行了充分的溝通,并確保上述人員遵守本承諾條款的要求。
14. 不可抗力
14.1 如果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延誤履行或未能履行合同項下的義務,受阻礙方應在XX日內通過郵件或傳真告知對方并隨后提供相關事件的詳細信息以及可證明延誤履行或未能履行合同的全部或一部分的證據,并以特快專遞形式將通知的正本郵寄給對方。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地震、臺風、水災、火災、戰爭(經宣戰或未經宣戰的)、暴動、罷工、封鎖、傳染病或者其他不可預見或無法控制且發生及后果無法防止也無法避免的事件。
14.2 因受不可抗力影響而不能履行合同的一方將不會被視為違約。如果發生不可抗力,對任何一方可能由于該等未能履行或延誤履行所遭受的任何損害、費用增加或損失,對方均不應承擔責任。
14.3 當不可抗力事態消除或解除后,受阻礙方應在10日內通過郵件或傳真通知對方,并以特快專遞形式將通知的正本郵寄給對方,請求予以確認。在該不可抗力事態消除或解除后,合同雙方應盡最大努力繼續履行本合同的義務。
15.適用法律與爭議解決
15.1 本合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僅為本合同的目的,不包括香港特 (略) 、澳門特 (略) 和 (略) )法律達成,受其管轄,并據其解釋,且不適用其法律沖突原則。
15.2 當事人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當和解或調解不成時,選擇:
□將爭議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因此產生的仲裁費、差旅費等全部費用均由敗訴方承擔。
?依法向定做方住所地有管轄 (略) 提起訴訟。因此產生的訴訟費、差旅費等全部費用均由敗訴方承擔。
15.3凡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若雙方協商無法達成一致,則任何一方提起的訴訟均由定做方所在地有管轄 (略) 管轄。任何一方可將該爭議提交XX 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16.通知與送達
16.1雙方一致確認以下通訊地址和聯系方式為各方履行合同、解決合同爭議時向接收方寄送商業文件信函或司法機關(含仲裁機構)的訴訟(含仲裁)文書的送達地址和聯系方式:
定做方確認的送達地址:四川資 (略) (略) (略)
郵政編碼: *
收件人: 張文博
電話號碼: (028)*
承攬方確認的送達地址:
郵政編碼:
收件人:
電話號碼:
16.2通訊地址和聯系方式適用期間,上述通訊地址和聯系方式適用至本合同履行完畢或爭議經過一審、二審(含仲裁)至案件執行終結時止,除非各方依下款告知變更。
16.3任何一方通訊地址和聯系方式需要變更的,應提前五個工作日向合同其他方和司法機關(含仲裁機構)送交書面變更告知書(若爭議已經進入司法或仲裁程序解決)。
16.4合同各方均承諾:上述確認的通訊地址和聯系方式真實有效,如有錯誤,導致的商業信函和法律文書送達不能的法律后果由自己承擔。
16.5合同各方均明知:因各方提供或者確認的送達地址和聯系方式不準確、或者送達地址變更后未及時依程序告知對方和司法機關(含仲裁機構)、或者當事人和指定接收人拒絕簽收等原因,導致法律文書未能被當事人實際接收,郵寄送達的,以文書退回之日視為送達之日;直接送達的,送達人當場在送達回證上記明情況之日視為送達之日。
17.其他約定
17.1 本合同和本合同附件及補充協議是合同組成部分,具有與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如附件與本文不一致,以本文為準;如補充協議與本文不一致,以補充協議為準。
17.2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需要變更的部分,以雙方簽訂的補充合同確定,本合同未被變更的內容,仍然有效。
17.3 無論出現何等情況,承攬方均放棄對定作物的留置權。
17.4 本合同電子簽章與手寫簽名和蓋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7.5 承攬方不得擅自將定做方的品牌(包括但不限于商標、字號、標識等)內容用于廣告宣傳或業務推銷等活動;若需使用,需經定做方書面授權,并事先將宣傳樣本等有關內容提交定做方確認。否則,定做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承攬方立即停止一切宣傳等活動,積極消除對定做方造成的不良影響,向定做方一次性支付合同總額 XX %的違約金,該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定做方損失的,承攬方還應另外予以賠償。同時,承攬方應對其自身行為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17.6 合同雙方應簽訂《質量保證協議》。承攬方進入定 (略) 從事本合同相關工作前,應與定做方簽訂《安全管理協議》。如果承攬方在定 (略) (略) 域內從事本協議下約定的主體工作,還應簽訂《能源管理協議》。在定 (略) 內工作期間,承攬方應嚴格遵守定做方安全、環境、廠區、XX、XX_管理等方面的規章制度并接受定做方的監督和檢查。同時,承攬方應對其工作人員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投保人身意外傷害等保險,并自行承擔其工作人員在定 (略) 內發生傷亡事故所產生的一切責任。
18.合同生效
?18.1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并加蓋雙方印章?加蓋雙方印章之日生效,至雙方權利義務履行完畢之日終止。本合同一式* 份(定做方執 * 份,承攬方執 *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正文均系打印文字,若出現非打印文字的修改或添加,均須經雙方代表簽認并加蓋雙方印章,方被認為有效。
本合同文本每頁均以雙方人員進行頁簽或以雙方印章加蓋騎縫章的方式進行確認,一方放棄前述確認方式的,視同認可并接受對方的確認,雙方若因所執合同文本不同發生爭議,則以被對方確認的合同文本為準。
□18.1本合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名法》采用電子文本及電子簽名簽署,電子合 (略) ,雙方可隨時查看下載,具有與紙質合同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完成電子簽章程序后生效,合同有效期至雙方權利義務完全履行完畢日止。
19.附件
附件1.《 》。
附件2.《 》。
-------------------------(以下無正文)---------------------------
[本頁為簽字頁,無正文]
定做方: (略) (略) | 承攬方: |
定做方代表簽字 | 承攬方代表簽字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注冊地址: (略) (略) (略) 6號 | 注冊地址: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MA6B40WP85 開戶行及賬號:中國 (略) (略) 支行*4239 郵寄地址: (略) (略) (略) (略) 聯系電話:(028)* 聯系人:張文博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開戶行及賬號: 郵寄地址: 聯系電話: 聯系人: |
蓋章: | 蓋章: |
第五章 施工(技術/服務)要求
1、技術要求見“二、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第六章 投標文件及格式
投標價格組成表
序號 | 名稱 | 規格型號 | 單位 | 數量 | 單價 | 金額 | 備注(使用部位) |
1 |
以上報價均為含稅價,稅率13%。
投標人名稱: 招標編號: 貨幣單位:
投標人代表簽名:
*注:1. 如果不提供詳細分項報價將視為沒有實質性響應招標文件;2. 投標價格組成表中總價金額與單價金額不一致的,以單價金額為準,但單價金額小數點有明顯錯誤的除外;3. 表格中名稱欄可根據需要做適當修改或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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