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編號 | GR2023L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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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 (2023)2484營口港務集團26、遼H17285 |
資產類別 | 交通運輸工具 |
轉讓方名稱 | (略) |
掛牌價格 | 0.35萬元(人民幣元) |
掛牌期間 | 5工作日 |
掛牌日期 | 2023-11-23 |
是否自動延期 | 否 |
交易方式 | 網絡競價 |
轉讓說明事項 | 1、意向受讓方須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或中國境內合法存續的企業法人。 2.本次 (略) 轉讓的車輛共計 34 臺,各標的底價及詳細情況見本項目《車輛處置明細表》。 3、本次轉讓的所有車輛按現場展示的狀況及狀態進行轉讓和交接,不保證車輛部件、備品完好及完整,不保證車輛正常行駛和功能使用,如需維修、維護、加油、加水等由受讓方自行承擔。 4、轉讓方及評估報告對標的所作出的說明、車輛參數、行駛里程等數據及相關資料均是對標的所作的參考性說明,不作為轉讓方對標的品質和數量的任何擔保,也不作為標的現狀的法律依據和標的移交的憑據。網絡競價成交后,若存在以上問題或車輛參數等數據有出入,車輛不予退換,成交價和交易服務費不作調整;轉讓方已對標的資料進行的披露,并不表明能夠對標的的所有瑕疵,特別是隱蔽的瑕疵進行了全部揭示。 5、本次轉讓的車輛已經將違章記錄全部處理完畢。車輛成交后,如再有違章記錄(截止到車輛交接時間),違章罰款及滯納金等由受讓方承擔。轉讓方不提供車輛違章記錄查詢結果,具體違章事實以相關行政管理機構的登記為準。 6、車輛年檢及交強險 本次轉讓的車輛年檢及交強車船稅以現場為準,如有車輛欠費情況由意向受讓方自行查詢處理,一旦競買成功,該車輛所欠任何費用由受讓方全部承擔,并承擔相關規定處理結果及責任。 7、車輛過戶 受讓方務必于簽訂《車輛轉讓合同》后5個工作日內到相關部門辦理車輛過戶手續(轉讓方可配合過戶)。受讓方每臺車輛需向沈交所交納摘牌保證金(保證金金額為該車輛轉讓底價),受讓方競得車輛后須補全交易價款及交易服務費。重新領取牌照后,受讓方在3個工作日內持車輛過戶手續并由轉讓方確認后沈交所退還過戶保證金。所有過戶保證金不計息。 車輛過戶涉及的相關稅費由受讓方承擔(包括但不限于二手車交易稅)。 該批次車輛現有手續完備,如出現無法過戶等特殊情況,交易終止,轉讓方及沈交所不承擔由此引起的相關責任。 8、受讓方一旦按照約定的時間、地點提取成交車輛,即意味著車輛交接已經完成。由本車引起或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交通事故等法律責任、經濟責任概由受讓方完全承擔。 9、競買成功后,競價保證金自動轉為轉讓價款的一部分。受讓方競得車輛后,須在*方合同會簽審批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持有效身份證明(法人單位須提交法人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及加蓋公章的本公告并予以認可;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代為辦理的,還須提交法人授權委托書、代理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以上復印件一式三份均需加蓋法人單位公章)到車主單位簽署《車輛轉讓合同》,并將其余價款及過戶保證金、交易服務費交至沈交所指定賬戶,并同意沈交所將成交價款轉至轉讓方。 10.轉讓方收到價款后為受讓方開具增值稅發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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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