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 (略) 業務需求,結合《連云港徐圩 (略) 道路運輸業務承運商管理辦法(試行)》(徐圩港控〔2023〕88號)的通知, (略) 業務拓展部、徐圩港控集團采購管理部和審計法務部及集團業務需求部門集中評審,擬評定江蘇同益 (略) 為A類承運商, (略) (略) 、連 (略) 為B類承運商,現予公示。 公示時間自2023年7月9日起至2023年7月12日止,公眾可通過發送信函、郵件、電話聯系等形式,發表對本公告結果的意見和建議。已提交材料未通過評審的供應商請聯系可連云港 (略) 業務拓展部,補充相關材料,進行再次評審。 聯系人:張工;聯系電話:*;郵箱:*@*q.com。 連云港徐圩 (略) 2023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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