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項目概況
項目名稱:紡織品生產、銷售項目
建設地點: (略) 沭陽縣經濟技術開發區桃園路北側、迎暉路西側
建設單位:沭陽縣 (略)
性質:新建
占地面積:116.66畝
2、建設項目可能對環境造成的影響概述
(1)廢水
本項目廠區實行雨污分流,雨水進入雨水管網后排放;食堂廢水經隔油池處理后與生活污水一起進入化糞池預處理后接管 (略) 集中處理;生產廢水經廠內污水處理站處理后,水質達到《紡織染整工業回用水水質》FZ/T01 107-2011的標準90%回用于生產;蒸汽冷凝水基本無污染物全部回用于生產。
(2)廢氣
本項目生產過程主要來自上漿蒸汽加熱產生的有機廢氣,另外廠區內廢氣主要來自廠危廢暫存間廢氣、污水處理站臭氣。上漿廢氣經密閉收集后引入水噴淋+過濾棉+一級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然后經15米高排氣筒H1排放。
危廢暫存間廢氣在危險廢物密閉存儲情況下揮發量小,少量廢氣揮發,采用活性炭吸附處理達標后,經15米高排氣筒H2有組織排放。
本項目污水處理站的臭氣主要來自污水處理工藝中,因在生化過程中由于微生物分解有機物而產生的少量惡臭氣體,主要以NH3、H2S氣體為主。與危廢暫存間廢氣共用一套活性炭吸附處理后,經15米高排氣筒 H2有組織排放。
(3)噪聲
本項目主要噪聲設備為噴水織機、整漿機等設備運行時產生的噪聲,單臺噪聲值約為75-85dB(A),通過合理設備選型,盡量選用低噪聲設備;合理規劃設備布局,將高噪聲設備置于廠房中間;采取基礎減震,必要時加設隔聲屏障;車間采用實墻隔聲,隔震墊;加強管理,設備定時檢修,避免因設備不正常運行產生的噪聲。
(4)固體廢物
建設項目產生的固廢主要為職工生活垃圾及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各種一般工業固廢和危險廢物。生活垃圾委托當地環衛部門定期清運;廢絲、不合格品收集后外售綜合利用;廢潤滑油、廢潤滑油桶、廢活性炭、廢過濾棉、污水處理污泥交由江蘇昕 (略) 處置。漿液桶使用完畢后由廠家回收處理,本項目漿液桶不作為固體廢物處理。
3、驗收結論
本項目驗收資料基本齊全,落實各項環保措施執行較好。根據《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中所規定的驗收情形對項目逐一對照核查,驗收組同意本項目通過竣工環境保護自主驗收,可以投入正式生產。
4、聯系方式
建設單位名稱:沭陽縣 (略)
單位地址: (略) 沭陽縣經濟技術開發區桃園路北側、迎暉路西側
聯系人:洪金品
聯系電話:*
驗收單位:江蘇 (略)
聯系人:單金亮
聯系電話:*
5、公眾意見調查形式和期限
調查范圍內的公眾可以電話、傳真、電子郵件,以及來訪等各種方式向建設單位或評價單位提出本項目或環境影響報告表內容有關的環境保護意見和建議。
時間為即日起20個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