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2023-00740 | 分 類: | 環境影響評價 |
名 稱: | 青島市生態環境局關于動態調整“區域規劃環評+告知承諾審批”環評改革試點區域名單的通知 | ||
發布單位: | (略) 生態環境局 | 發布日期: | 2023-04-20 |
文 號: | 青環發〔2023〕26號 | 附 件: | (略) 實施“區域規劃環評+告知承諾審批”環評改革試點區域名單(2023年4月).doc![]() |
各有關單位:
為優化營商環境、促進高質量發展,發揮規劃環境影響評價的宏觀引導功能,提高建設項目環評審批效率,根據《 (略) 生態環境局關于繼續實施〈 (略) 深化環境影響評價審批制度改革實施方案(試行)〉的通知》(青環發〔2022〕22號),結合實際,現發布《 (略) 實施“區域規劃環評+告知承諾審批”環評改革試點區域名單(2023年4月)》(見附件)。
請各單位加強宣傳引導,積極推動區域規劃環評工作。各試點區域的管理機構應按照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及其審查意見的有關要求,落實環境管理的主體責任,按計劃開展跟蹤監測,持續提升區域環境管理水平。 (略) 生態環境部門應加強對試點區域的指導和督促,認真開展試點區域建設項目環評審批和事中事后監管工作,做好區域內建設項目實施效果的統計、評估和后續跟蹤工作。
我局 (略) 推薦和試點區域實際情況,在官網定期更新環評改革試點區域名單。
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略) 生態環境局關于發布“區域規劃環評+告知承諾審批”環改革試點區域名單(第一批)的通知》(青環發〔2020〕21號)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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