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鞏縣大榕-涼塘易地扶貧搬遷安置點、亞壩移民小區、新興城區部分商鋪招租公告
為進一步促進國有資產高效利用,活躍安置 (略) 的商業氛圍,經公司研究,決定對大榕-涼塘移民安置點、亞壩 (略) 、 (略) 部分閑置商鋪以現狀進行公開招租。相關事項公布如下:
一、招租商鋪基本情況
(詳情見下表):
序號 | 資產名稱 | 商鋪編號 | 起租底價 | 備注 |
1 | 大榕安置點1棟 | 4-14號 | 6元/m2?月/個起 | |
2 | 大榕安置點2棟 | 5、6號 | 8元/m2?月/個起 | |
3 | 涼塘安置點3棟 | D3-1F-3、4號 | 9元/m2?月/個起 | |
4 | D3-3F-1號 | 6元/m2?月/個起 | ||
5 | 亞壩 (略) 2棟(臨街) | 一層(3間) | 6元/m2?月/個起 | |
6 | 亞壩 (略) 6棟(臨街) | 一層 | 6元/m2?月/個起 | |
二層 | 3元/m2?月/個起 | |||
7 | 亞壩亞壩 (略) 8棟 | 25、26、29、30、31、32 | 1600元/個/年起 | |
8 | 亞壩 (略) 9棟 | 4、5、10-13、15-17、23-26、30-32、34、39-40 | 1600元/個/年起 | |
9 | 亞壩 (略) 11棟 | 3-7、15、19、20、23、25、26、30-32、35、36、38、39 | 1600元/個/年起 | |
10 | 亞壩 (略) 12棟 | 2、11、16、17、22、24-30 | 1600元/個/年起 | |
11 | 亞壩 (略) 14棟 | 1、2、5-8、12、13、15、38、41+、42、49、50、53-59 | 1600元/個/年起 | |
12 | (略) 宿舍樓商鋪 | 2號 | (略)元/年 | |
13 | (略) 宿舍樓商鋪 | 1號 | 9800元/年 | |
14 | (略) (略) 商鋪 | 3號 | 3000元/年 | |
15 | (略) 宿舍樓商鋪 | 3號 | 1800元/年 | |
16 | (略) c棟商鋪 | 1號 | (略)元/年 | |
2號 | (略)元/年 | |||
17 | (略) 宿舍樓商鋪 | 6號 | 4000元/年 | |
18 | 大坪移民房商鋪 | 大坪1棟2層(部分) | 7000元/年 | |
19 | 岑鞏縣思旸鎮老橋頭( (略) 辦公樓)商鋪 | 104號 | 1800元/年 | |
201號 | 3800元/年 | |||
203號 | 1800元/年 | |||
301號 | 1600元/年 | |||
302號 | 1600元/年 | |||
303號 | 1600元/年 | |||
402號 | 1400元/年 | |||
403號 | 1400元/年 | |||
20 | 老城農發行商鋪 | 1號 | 1500元/年 | |
2號 | 1600元/年 | |||
3號 | 1600元/年 | |||
4號 | 5000元/年 | |||
合計 | 117間 |
注:
1.以上商鋪起租價 (略) (略) 場價格, (略) 區位綜合確定。
2.以上商鋪租賃權均單個逐一競價招租,詳情 (略) 咨詢,并查閱招租資料。
二、招租對象
凡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或單位(企業)均可參加。
三、招租條件
1.符合亞壩、大榕、 (略) 、 (略) (略) 要求,對就業容量大,帶動能力強能扶持移民就業創業的產業。
2.同等條件下, (略) 的移民搬遷安置戶有商鋪的優先承租權。
3.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企業或個體經營戶招聘員工,應優先考慮搬遷移民中符合條件且有就業愿望的人員。
四、經營范圍
招租成功商鋪經營主體不得從事以下經營:
1.易燃易爆、有毒、危害生命等危險物品行業。
2.噪聲大、影響居民生產生活的行業。
3.法律法規明令禁止經營的。
五、報名時間、地點及聯系方式
1.報名時間:2025年5月27日上午8:30至2025年6月5日下午17:00止。
2.報名地點:岑 (略) (略) 口處(汽車站旁)潤峰公司二樓潤吉物業辦公室。
3.聯系電話:0855-(略)。
六、租金及競價保證金收取方式及標準
1. (略) 商鋪“競價保證金”為800元/間;大榕-涼塘安置點商鋪“競價保證金”為1000元/間; (略) 商鋪“競價保證金”為1000元/間。
2.競價人中標后7個工作日內與招租方簽訂合同并交納第一年租金及相關費用,后續年度租金在上一年租金到期前交納。
3.合同期內年度租金按照上一年度總租金的3%(具體根據資產基本情況確定)進行遞增交納;合同 (略) 場行情進行調整。
七、報名程序、資格審查及備案
1.租賃人攜相關有效證件(身份證、營業執照及其他法定的有效證件)報名。報名時需填寫《申請表》、《承諾書》并向招租方交納“競價保證金”后才予以辦理有關報名手續取得報名資格;未繳納“競租保證金”的視為報名不成功,不得參與競價。“競價保證金”在競價結束且取得商鋪承租權的報名人,與招租方簽訂租賃合同時可抵作商鋪部分押金或者沖抵應交的部分租金;未成交的在招租會結束后五個工作日內作無息退還。
2.競價人所交納競價保證金收據的姓名必須與現場競價人名稱一致,不得串名(企業法人委托人除外)。
3.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有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均可報名(除法律法規另有明確規定外)。
4.按照招租方案及其他相關規定,招租人在報名過程中將嚴格按照程序進行審核,對不符合報名條件或資料不全的一律不予報名。競價時,經現場復審無異議的競租人方可參與競價。
八、報名注意事項
1.報名時需帶本人身份證原件( (略) 營業執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及復印件1份、每間商鋪競租需交“競價保證金”。如競得商鋪后棄租,按有關規定執行,“競價保證金”不予退還。
2.競租現場憑競租人身份證及“競價保證金”收據領取競租號牌,在指定的時間、地點進行競租。
3.本次競租價高者中標,低于標底者為廢標。
4.中標者競價保證金轉作承租部分押金或者部分租金,不足部分由中標人在與招租方簽訂成交確認書后7日內補足。未中標者在開標后3個工作日內憑競價保證金收據辦理退款手續,5個工作日內無息退還。
九、招租會時間、地址
1.招租會時間:另行通知;
2.招租地址:岑鞏縣潤吉物業 (略)
十、其他規定
1.如報名期間未有意向承租人報名的商鋪,報名截止后商鋪則以本次招租價長期出租,直到下一次發布招租公告為止。
2.承租人需守法文明經營,嚴格遵守法律、法規,服從各職能部門的管理,搞好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等工作。
3.商鋪出租期間,出現轉租的需經招租方書面同意。如未經書面同意,商鋪招租方將收回商鋪租賃權,且所交相關費用不予退還。
4.承租期間不得在店外或其他公共綠地、通道、場地亂搭亂建亂堆亂放。
5.承租期間店內外禁止存放違禁品、易燃易爆品等法律、法規禁止的其他行為。
6.承租期滿,承租方裝修商鋪后不可移動的固定物品不能拆除,無償的歸商鋪招租方,可移動物品承租方可自行拆除,但不能影響商鋪的使用。
7.合同期滿后,如需另行招租,有關事宜另定,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有優先承租。
岑鞏縣潤吉物業 (略)
2025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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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