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向受讓方須親自勘驗標的,標的狀況以實際情況為準,請各意向受讓方自行了解相關法律法規政策及相關車輛所 在地車輛管理部門相關規定并判斷項目風險及評估自身風險承受能力。內蒙古產權 (略) (以下簡 稱“中心”)僅就委托方提供的資料負披露義務,不承擔瑕疵擔保責任。請慎重決定競買行為,意向受讓方一旦提 交受讓資料并交納保證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與認可公告中全部內容,已完全了解與認可標的狀況及相關約定,自 愿接受標的的全部現狀與瑕疵,并自愿承擔一切責任與風險。同時不得以不了解標的狀況、標的有瑕疵等為由而拒 絕履行相關受讓義務,否則視為違約,轉讓方將按 (略) 置保證金。 一、請各意向意向受讓方認真勘驗車輛,勘驗時需攜帶《現場勘驗確認表》(簽署《現場勘驗確認表》,勘驗人須 與受讓登記聯系人一致,不一致的須提供授權委托書)。報名時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受讓申請并提交《現場 勘驗確認表》。標的狀況以實際情況為準,內蒙古產權 (略) 僅就轉讓方提供的資料負披露義務, 不承擔瑕疵擔保責任。意向受讓方須對標的進行謹慎地選擇,被確認受讓資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標的狀況、標的有瑕 疵、標的數量、重量和質量與清單不符等為由而拒絕履行受讓義務。勘驗聯系人:王女士(略)。 二、意向受讓方應將競價保證金交納至中心指定賬戶,繳納保證金的匯款人與意向受讓方名稱必須一致。 三、在競價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受讓方應按照《電子競價成交確認書》內明確金額支付全部交易價款及交易服務 費(按成交價的5%支付),持相關身份證明材料領取《電子競價成交確認書》、《車輛交接通知書》。 四、 (略) 置車輛的相關要求: 1、車輛必須辦理轉移登記手續(號牌不隨車轉讓)。 2、車輛轉讓前存在的交通違章(罰款、扣分),由轉讓方負責解決并承擔相關費用。 3、車輛辦理轉移登記所發生的所有費用(包括脫檢罰款、脫檢扣分、繳納車輛保險、補檢車輛、車輛購置稅、托 運、維修、補辦證件、專用車輛噴涂改色等費用)由受讓方承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