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錄/需求描述 | 單價限價 | 數量 | 小計(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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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其他建筑物施工 需求描述 詳見招標文件 | (略) 元 | 1(批) | (略) 元 |
按招標文件執行
由采購人組織工程驗收。
(一)報價應包括本次比選范圍內所需整體設計(包括設備安裝調試放置、安全防護等)、全部設備、材料備件的價格、包裝費、運雜費(運抵采購人工地現場)、保險費、安裝費、調試費、人工費、檢測費(第三方檢測驗收等相關費用)、維護培訓費、裝修費、施工費、稅費及報價人認為需要的其他相關費用。在施工、驗收過程中,如發現未按比選文件要求有漏項、缺件、調換材料等事項,成交供應商應無條件、無償補齊、更換,所發生的一切費用視已包含在成交供應商報價之中,并且不因此而影響項目完成時間。
(二)所有報價應是唯一的,比選小組不接受任何有選擇的報價。如果單價與數量的乘積之和與總價不一致時,以單價為準進行修正;只有在比選小組認為單價有明顯的小數點錯誤時,才能以標出的總價為準,并修改單價。大寫與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進行修正。供應商拒絕修正的,其響應文件應作無效響 (略) 理。
(三)各報價單位嚴格按照清單方案報價,否則為廢標。
(一)合同簽訂前,成交供應商向采購人繳納合同金額的3%作為履約保證金(銀行轉賬)。
(二)本項目完工,驗收合格,待該項目專項資金到賬后,一次性支付該部分項目金額的100%。(注:付款時,成交供應商應提供該次應付款項對應金額的增值稅專用發票)。
(三)履約保證金無息退還時間。
成交供應商在1年質保期完全履約后,未出現遺留問題,且符合退還要求,采購人在5個工作日內全額免息退還3%履約保證金。
1、供應商對采購文件中供應商特定資格條件、技術質量和商務要求、評審標準及評審細則有異議的,應及時向采購人或代理機構提出。
2、供應商對成交結果或中標結果有異議的,應當在成交預公示發布之日起三個日歷日內以書面形式向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提出,并附相關證明材料。
3、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在收到供應商書面異議后兩個工作日內,通過補遺方式對異議進行答復。
4、對于供應商弄虛作假、惡意中標或中標后不履行服務承諾等不良行為,采購人有權取消其中標資格或扣除全部保證金。情節嚴重者,直接列入“違法失信行為名單”公開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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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