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稿時間 :2025-04-30閱讀次數:】
正式披露 項目編號:G(略)HB(略)(G(略))
轉讓底價:(略).6 萬元
交易品類:產權轉讓
所屬行業:有色金屬礦采選業
(略) :陜西省
掛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個工作日 | ||
掛牌起始日期: | 2025-04-30 | 掛牌結束日期: | 2025-05-30 |
交易機構: | (略) | ||
交易機構聯系人: | 魏經理 0716-(略) |
本轉讓方擬轉讓持有標的企業產權,并委托交易機構公開披露產權轉讓信息和組織交易活動。依照公開、公平、公正、誠信的原則作如下承諾:
1、本次產權轉讓是我方真實意愿表示,轉讓的產權權屬清晰,我方對該產權擁有 (略) 置權且實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條件;
2、我方轉讓產權的相關行為已履行了相應程序,經過有效的內部決策,并獲得相應批準;
3、我方所提交的《產權轉讓公告》及附件材料內容真實、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4、我方在轉讓過程中,遵守法律法規規定 (略) 場的相關規則,按照有關要求履行我方義務。我方保證遵守以上承諾,如違反上述承諾或有違規行為,給交易相關方造成損失的,我方愿意承擔法律責任及相應的經濟賠償責任。
標的企業基本情況 | |
標的企業名稱 | 陜西省 (略) |
(略) | (略) |
法定代表人 | 龔新文 |
成立日期 | 2008-07-04 |
注冊資本(萬元) | 4000 |
經濟類型 | 國有控股企業 |
公司類型(經濟性質) | (略) |
所屬行業類型 | 采礦業 |
所屬行業 | 有色金屬礦采選業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或組織機構代碼 | (略)337 |
經營規模 | 小型 |
經營范圍 | 金礦地下開采(籌建);礦產品加工、銷售;礦山技術咨詢服務。【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
職工人數 | 9 |
是否含有國有劃撥土地 | 否 |
導致標的企業的實際控制權發生轉移 | 是 |
內部決策情況 | 董事會決議 |
出具《法律意見書》的律師事務所 | 湖北松之盛律師事務所 |
標的企業股權結構 | ||
股東名稱 | 持股比例(%) | 持股數量(股)/出資額(萬元人民幣) |
湖北 (略) | 100 | |
2024年度審計報告數據 | ||
營業收入(萬元) | 利潤總額(萬元) | 凈利潤(萬元) |
0 | -221.(略) | -221.(略) |
資產總計(萬元) | 負債總計(萬元) | 所有者權益(萬元) |
3112.(略) | 5880.(略) | -2767.(略) |
審計機構 | 中興財光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 |
2025-03-31財務報表 | ||
報表類型 | 月報 | |
營業收入(萬元) | 利潤總額(萬元) | 凈利潤(萬元) |
0 | -23.(略) | -23.(略) |
資產總計(萬元) | 負債總計(萬元) | 所有者權益(萬元) |
3081.(略) | 3.(略) | 3078.(略) |
標的企業原股東是否放棄行使優先購買權 | 全部放棄 |
企業管理層是否參與受讓 | 否 |
是否允許聯合受讓 | 是 |
重大事項及其他披露內容 | 1. 意向受讓方在報名前須自行查勘標的,并對標的企業進行全面充分調查了解,如企業基本情況、職工情況、資產狀況、采礦權等情況。意向受讓方一旦向產權交易機構遞交《產權受讓申請書》并交納全額交易保證金,即視為已經完成了對轉讓標的的盡職調查,并知悉轉讓標的已披露的風險、瑕疵。 2. 目前企業停產,除辦公室和部 (略) 域配套設施使用情況正常,其他生產用房以及生產服務的輔助性用房和配套設施為閑置狀態。 3. 《資產評估報告》(眾聯評報字【2025】第1114號)附表中披露的房屋建筑物及構筑物,均未辦理不動產權證。 4. 標的企業名下的采礦許可證于2025年3月1日已到有效期限,陜西省 (略) 現已向陜西省自然資源廳報送了辦理采礦許可證延長的相關手續,若存在后續未辦完手續由受讓方自行負責。 5. 標的企業職工由轉讓方按照《陜西省 (略) 職工安置方案》執行。 6. 其他未披露內容詳見《資產評估報告》(眾聯評報字[2025]第1114號)、《審計報告》(中興財光華審會字(2025)第(略)號)和《湖北省整體產權及控股股權轉讓產權交易合同(樣本)》。 |
評估機構 | 湖北 (略) | ||||||||||||
核準或備案 | 備案 | ||||||||||||
核準(備案)機構 | (略) (略) | ||||||||||||
核準或備案日期 | 2025-04-30 | ||||||||||||
評估基準日 | 2025-03-31 | ||||||||||||
轉讓標的對應評估值(萬元) | (略).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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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讓方信息 | |
轉讓方名稱 | 湖北 (略) |
(略) | 湖北省 - (略) |
注冊地(住所) | 荊 (略) 深圳大道118號 |
法定代表人 | 鄧海雄 |
成立日期 | 2002-09-28 |
注冊資本(萬元) | (略).049 |
經濟類型 | 國有控股企業 |
公司類型(經濟性質) | (略) |
所屬行業類型 | 租賃和商務服務業 |
所屬行業 | 商務服務業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或組織機構代碼 | (略)4XU |
經營規模 | 大型 |
持有產(股)權比例 | 100% |
擬轉讓產(股)權比例 | 100% |
國資監管機構 | (略) (區縣)其他部門監管 |
監管機構屬地 | 湖北省 - (略) |
(略) 或主管部門名稱 | (略) (略) |
批準機構 | 集團(控股)公司 |
批準主管部門名稱 | (略) (略) |
批準文件類型 | 其他 |
批準日期 | 2025-02-21 |
批準文件及文號 | 《黨委會會議紀要【2025】2號》 |
掛牌價格(萬元) | (略).6 |
價款支付方式 | 其他 |
價款交納說明 | 一次性支付:須在《產權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付清。 分期支付,分期付款要求:1、首期款(50%,含交易保證金)于《產權交易合同》簽署生效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支付; 2、股權工商變更前,且《產權交易合同》簽訂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受讓方須提供轉讓方認可的合法有效的全部擔保(交易總價款的50%),并于股權工商變更登記完成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再支付交易價款的40%; 3、余款(10%)于交割審計完成后,且不晚于股權工商變更登記完成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支付; 4、自《產權交易合同》簽訂之日后5 個工作日(不含該日)起至轉讓價款支付完畢之日止的期間,按屆時公布的1年期LPR為利率,受讓方向轉讓方支付延期付款期間的利息; 5、分期付款期限不得超過一年。 |
與轉讓相關的其他條件 | 1. 意向受讓方報名登記時須交納人民幣(略)元交易保證金到武漢光谷聯 (略) 指定賬戶(以掛牌截止時17:00前到達武漢光谷聯 (略) 指定賬戶為準),并應在上述約定時間內進入“e產權”——個人中心——支付訂單,完成對保證金的確認付款操作;交易保證金不接受擔保或第三方代為支付。 2. 意向受讓方須完全認可本項目資產評估報告(眾聯評報字[2025]第1114號)及審計報告(中興財光華審會字(2025)第(略)號)中的全部內容并不持異議。 3. 意向受讓方在被確定為受讓方次日起5個工作日內須與轉讓方簽訂《產權交易合同》,在《產權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將交易價款全款或首期分期款及受讓方應付的交易費用一次性足額繳至武漢光谷聯 (略) 指定賬戶,并應在上述約定時間內進入“e產權”——個人中心——支付訂單,完成確認付款操作。 4. 受讓方須同 (略) 在收到全部交易價款或首付款及受讓方應付的全部產權交易費用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將收到的全部交易價款一次性轉至轉讓方指定賬戶。 5. 交易完成后標的企業不得繼續使用國家出資企業及其子企業的字號、經營資質和特許經營權等無形資產,不得繼續以國家出資企業子企業名義開展經營活動。 6. 本次轉讓標的產權變更過戶手續由受讓方自行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轉讓方予以配合。辦理股權變更所涉及的稅、費等由交易雙方按國家稅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各自承擔。 7. 意向受讓方須認可《湖北省整體產權及控股股權轉讓產權交易合同(樣本)》中所有條款,并同意在《湖北省整體產權及控股股權轉讓產權交易合同(樣本)》的框架下簽訂正式合同。 |
受讓方資格條件 | 1. 意向受讓方須為依法設立、合法存續的企業法人、經濟組織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 交易保證金及交易價款不接受第三方代為支付。 3. 意向受讓方須具有良好的支付能力及商業信譽。意向受讓方須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意向受讓方須通過“信用中國”網站的“失信被執行人”和“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中國政府采購”網站的“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查詢(查詢時間為公告期截止日以前),并提供查詢結果頁面截圖加蓋公章提交至交易所。 4. 本項目不得采用委托或隱托方式舉牌。 5. 本項目可接受聯合體受讓,聯合體受讓需提交聯合體相關資料。 |
是否交納保證金 | 是 |
交納金額(萬元) | 1000 |
交納時間 | 掛牌截止日17:00前 |
保證金交納說明 | 意向受讓方報名登記時須交納人民幣(略)元交易保證金到武漢光谷聯 (略) 指定賬戶(以掛牌截止時17:00前到達武漢光谷聯 (略) 指定賬戶為準),并應在上述約定時間內進入“e產權”——個人中心——支付訂單,完成對保證金的確認付款操作;交易保證金不接受擔保或第三方代為支付。 |
保證金 (略) 置方式 | 1、在掛牌截止后,經資格審核,如僅有1個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辦理受讓登記手續,則采取協議的方式成交,經確認的受讓方與轉讓方簽訂《產權交易合同》后其交易保證金扣除受讓方應支付給產權交易機構的服務費后,余款轉為交易價款的一部分。掛牌截止后,如征集到2個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 (略) 絡競價方式進行交易,各合格意向受讓方交納的交易保證金直接轉為競價保證金。競價結束,經確認的受讓方與轉讓方簽訂《產權交易合同》后,競價保證金扣除受讓方應支付給產權交易機構的服務費后,余款轉為交易價款的一部分;未競得轉讓標的的其他合格意向受讓方,其交納的交易保證金在3個工作日內無息退還至意向受讓方“我的賬戶”中(意向受讓方進入“e產權” ——個人中心——資金轉出,完成交易保證金提現操作)。 2、經資格審核,被確定為不符合受讓條件的意向受讓方,其交納的交易保證金在5個工作日內無息退還至該意向受讓方“我的賬戶”中(意向受讓方進入“e產權”——個人中心——資金轉出,完成交易保證金提現操作)。 3、如因非轉讓方原因,出現以下任何一種情形時,意向受讓方所交納的全部保證金不予退還, (略) 將直接從該保證金中優先扣取交易雙方按約定應支付 (略) 的全部產權交易費用后,余額將作為對轉讓方的經濟賠償,經轉讓方書面申請后支付。若保證金不足以彌補轉讓方 (略) 的經濟損失,轉讓方 (略) 還有權進一步追究意向受讓方的法律和經濟責任:①掛牌截止后,意向受讓方單方要求撤回受讓申請的;②以協議方式轉讓的,意向受讓方在被確認為受讓方次日起5個工作日內不簽訂《產權交易合同》的; (略) 絡競價方式轉讓的,意向受讓方未按要求參與競價及應價,或者在被確認為受讓方次日起5個工作日內不簽訂《產權交易合同》或放棄受讓的。④未在規定期限內交清交易價款全款(一次性付款方式)或首期分期款(分期付款方式)及產權交易費用的。 除非轉讓方和受讓方另有明確約定,否則從《產權交易合同》生效時起,扣除交易費用后剩余的保證金自動轉為合同交易價款的一部分,交易保證金保證作用終止,合同雙方權利義務按合同約定履行。 |
交易服務費付費主體 | 交易雙方各自承擔。 |
掛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個工作日 |
征集到兩個及以上受讓方采用的交易方式 | 網絡競價(多次報價) |
信息發布期滿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變更信息披露內容,重新申請信息披露 |
是否自動延牌 | 否 |
附件一:資產評估報告(眾聯評報字[2025]第1114號).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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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