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吉陽區人民政府
關于印發海南500千伏三亞輸變電
新建工程塔基項目征收補償安置方案的通知
????????????????????????????????2024年8月27日
海南500千伏三亞輸變電新建工程塔基項目
征收補償安置方案
根據《 (略) 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海南500千伏三亞輸變電新建工程塔基項目土地調查有關事項的通知》(三府辦〔2024〕92號)要求,為做好該項目征地補償工作,結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 (略) 人民政府關于印發〈 (略) 集體土地征收補償安置管理規定(2013年修訂)〉的通知》(三府〔2013〕43號)、《 (略) 人民政府關于印發〈 (略) 征收集體土地青苗補償費和征地經費包干管理辦法〉的通知》(三府規〔2021〕25號)等文件規定和項目實際,特制定該項目征收補償安置方案。
一、征收范圍
該項目擬征收土地面積約1629平方米。經調查,項目涉及征收羅蓬村委會三娘小組、落筆村委會六組、紅花村委會深岸小組、南新農場、國家土地(以最終補償情況為準),土地利用現狀均為果園,項目具體四至界址范圍詳見征地紅線圖。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
(二)堅持“依法實施、合理補償、妥善安置”原則;
(三)堅持保護合法建筑和打擊違法建筑相結合的原則;
(四)堅持以人為本,讓利于民,保障被征收單位和被征收人的合法權益。
三、征收主體和實施單位
征收主體: (略) 吉陽區人民政府
征收實施單位: (略) 吉陽區項目推進服務中心
四、征收土地、青苗補償標準
(一)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準
涉及集體土地和收回農場國有土地的補償按《海南省人民政府關于重新公布全省征地區片綜合地價的通知》(瓊府〔2024〕9號)規定執行,區片綜合地價標準: (略) 吉陽區*元/畝,其中,土地補償費標準:*元/畝、安置補助費標準:*元/畝。
(二)青苗補償標準
涉及青苗的補償按《 (略) 人民政府關 (略) 集體土地征收補償安置管理規定(2013年修訂)的通知》(三府〔2013〕43號)和《 (略) 人民政府關于印發〈 (略) 征收集體土地青苗補償費和征地經費包干管理辦法〉的通知》(三府規〔2021〕25號)規定執行,其中包干標準為每畝*元。
五、補償登記期限
自本方案發布之日起十五日內,相關權利人持相關權屬證明材料到吉陽區人民政府辦理補償登記、清點確認并簽訂補償協議。相關權利人如未按期辦理補償登記的,其補償內容以土地現狀調查結果為準。
六、保障措施
(一)對未達成征地補償協議的,被征收人及其他利害關系人拒不實施搬遷,阻撓國家建設征收土地的,由吉陽區人民政府作出征地補償安置決定,并依法組織實施。
(二)資規、執法部門對涉嫌違法占用基本農田情形依法進行調查、認定和處理,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三)參與征收補償相關工作的人員,必須嚴格執行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和本方案的規定,接受社會監督。對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單位或上級主管機關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影響征收補償工作秩序,干擾、圍攻、毆打工作人員,或以其他方式妨礙工作人員執行公務的,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進行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七、附則
(一)本方案自批準發布之日起施行。
(二)本方案中未盡事宜,或在項目征收補償工作過程中需對方案有關內容進行調整補充的,由吉陽區人民政府審議批準后執行。
(三)本方案由吉陽區人民政府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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